清朝安徽省有府八,曰:安庆、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颖州;有直隶州五,曰:六安州、泗洲、和州、滁州、广德州。总领散州四、县五十一。 安庆府(领县六) 领县六:怀宁、桐城、潜山、太湖、宿松、望江。 徽州府(领县六) 领县六:歙县、休宁、婺源、祁门、黟县、绩溪。 宁国府(领县六) 领县六:宣城、宁国、泾县、太平、旌德、南陵。 池州府(领县六) 领县六:贵池、青阳、铜陵、石埭、建德、东流。 太平府(领县三) 领县三:当涂、芜湖、繁昌。 庐州府(领州一、县四) 领州一:无为州;领县四:合肥、庐江、舒城、巢县。 凤阳府(领州二、县五) 领州二:寿州、宿州;领县五:凤阳、怀远、定远、凤台、灵璧。 颖州府(领州一、领县六) 领州一:亳州;领县六:阜阳、颖上、霍邱、太和、蒙城、涡阳。 直隶六安州(领县二) 领县二:英山、霍山。
直隶泗州(领县三) 领县三:盱眙、天长、五河。 直隶和州(领县一) 领县一:含山。 直隶滁州(领县二) 领县二:全椒、来安。 直隶广德州(领县一) 领县一: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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