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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的元配夫人:成全丈夫,隐身而退,离婚后定居澳门,活了85岁

 一更历史 2021-03-10

向来只闻新人笑,谁人记得旧人哭。在新旧交替之际,父母包办的婚姻与自由恋爱,成为了爱情里的主要矛盾点。

很多人为了新欢抛弃旧爱,比如徐志摩抛弃张幼仪,再如孙中山抛弃卢慕贞。

卢慕贞是典型的旧时代女性,她坦然地接受插足自己婚姻的女人,大度地允许丈夫纳妾。

可她的让步,也并没有留住丈夫,最终还是走到离婚的地步,一个人孤独地生活着。

卢慕贞,广东香山人,1867年出生于累世积善的书香门第之家。父亲卢耀显是声名赫赫的商人,曾到美国檀香山经商。

她虽然出身书香门第,却从未接受过高等教育。她和很多女子一样,都深受封建思想的残害。

在她的思想里,女子无才便是德,故她在读书方面并无涉猎,反而是女红方面颇为上心,活妥妥一个旧社会的大小姐。

她与孙中山的相识,源于父母安排的相亲。孙中山生于1866年名文,字载之,号日新,又号逸仙,幼名帝象,生于广东省香山县。

两人年纪相仿家境相仿,父母双方都很满意这门亲事,故两人便于1884年结婚。卢慕贞也就成了孙中山的第一任夫人,也就是元配。

婚后,孙中山长期在外读书及奔走革命。而卢慕贞便在家里侍奉公婆,操持家务。二人聚少离多,卢慕贞还为孙中山诞下长子孙科,次女孙娫,幼女孙婉。

有人疑问,孙中山既然反封建,那他为何接受包办婚姻?

其实在革命事业蒸蒸日上之际,他对感情是十分淡薄的,卢慕贞给他的感觉既不会喜欢也不会厌恶,这便足够了。

他需要的只是一个稳住父母的女人,只要合适就可以,即使不是卢慕贞,那也会是别人。

卢慕贞十八岁便与孙中山结婚,可笑的是,孙中山婚后便回到了香港。随后又认识了新女友,婚姻对他来说,没有任何道德和法律效益。

《晚清最后十八年》中说“18岁的孙文(孙中山)曾奉父母之命与卢慕贞结婚,那时候他还在香港读书;返回香港后,孙文认识了比他小7岁的教友陈粹芬,两人开始同居。此后,陈粹芬基本都在追随孙文的脚步,陪伴在孙文的身边,两人在共同生活中结下了革命情谊。”

陈粹芬虽然陪着孙中山潮起潮落,走遍大江南北,可她仿佛只是孙中山的一场梦,并没有任何存在感。

1895年,广州起义失败,清廷通缉孙中山,家人遭受牵连。无奈之下,卢慕贞带着孩子与孙中山的母亲杨太夫人,避走檀香山,投靠孙中山的哥哥孙眉。

孙中山积极反帝反封建,他将一生的精力都投入到革命事业当中。可卢慕贞的天地,便只有这个小家。

卢慕贞的生活并不容易,她不但要抚养三个孩子,还要维持家庭开销。

在最艰难的时候,也只能靠孙中山的哥哥孙眉接济。孙眉除了经常接济卢慕贞一家之外,还赞助孙中山的革命事业,最终陷入破产。

1907年,孙眉迁往香港九龙牛池湾居住,卢慕贞与一家老小也随同迁往香港。

遥想当年她也是出身名门的淑女,哪曾想,嫁人之后竟落得如此田地。两人的悲欢并不相同,孙中山也曾想把她融入到自己的生活中。

《宋氏三姐妹》中说到:“辛亥革命之后,他曾把卢慕贞带到南京,分享胜利的喜悦。她看到他就任临时大总统怎么也兴奋不起来,更多的是觉得不舒服。”

两个人根本不属于一个世界,强行在一起只会耽误彼此。

1913年8月二次革命后,孙中山流落日本。在这里,孙中山遇到了新时代女性宋庆龄,两人短暂交流后便觉相见恨晚。

宋庆龄生于1893,她生于上海,父亲是孙中山的好友,大学时便投入到“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的革命大业中,对孙中山更是仰慕已久。

宋庆龄懂孙中山的宏图大志,孙中山懂宋庆龄的活泼可爱,所有人都觉得两人是天作之合,却没有人记得孙中山早已娶妻生子。

两人关系突飞猛进,孙中山只觉得非她不可。1915年,他便让自己的贴身秘书朱卓文去联系卢慕贞,请她到东京会面,共商二人离婚事宜以及孙中山与宋庆龄结婚的相关事宜。

卢慕贞明白,自己是缠过足的小女人,并无才学,而丈夫却是救民于水火的国父。这样的身份本就不对等,她早就想为孙中山找一个门当户对的贤内助。

她是旧时代女性的典型代表,她不反对丈夫纳妾,甚至主动为丈夫谋划纳妾之事。

《宋氏三姐妹》中说“卢慕贞同意孙中山找一个比她自己更适于一起生活的伴侣。她知道他已经找到这样一个伴侣,可以同她欣慰。但她起初认为没有必要离婚一一为什么这位新夫人不能做“侧室”呢?在中国古老的传统中,“侧室”不算是不光彩的地位,因为丈夫纳妾是完全正当的,并且常常是得到原配夫人的同意的。”

只可惜,她低估了孙中山的底线。孙中山与宋庆龄都是接受新思想的人,孙中山觉得纳妾有违自己所宣传的反帝反封建。

宋庆龄也觉得纳妾是旧时代的陋习,故两人一拍即合,决定与卢慕贞离婚。

得知孙中山坚决一定要离婚,她不吵不闹,不难过,也不委屈,反而觉得内心很欣慰。

当时还有很多同盟会的元老,纷纷反对孙中山与卢慕贞离婚。

而卢慕贞却当着大家的面慨然表示:“孙先生为革命奔走海外,到处流浪,身心为之交瘁,既然现有人愿意照料他的生活,我愿意成全其美,与先生离婚。”

大家见卢慕贞此番言论,便不好再说什么了。1915年10月,孙中山与卢慕贞完成离婚事宜。当时年仅22岁的宋庆龄得知后,立即赴东京与孙中山成婚。

卢慕贞虽然同意离婚,但仍表示可以与宋庆龄以姐妹相称。还告诫比宋庆龄还要年纪大的长子孙科,要尊重宋庆龄,辈分不能乱。此后,便长居澳门。

新中国建立后,孙科移居香港,特地将母亲卢慕贞接到香港同住。后来,孙科又往美国定居,卢慕贞则重返澳门,一个人过着孤独的生活。

1952年9月7日,在澳门因病逝世,享年85岁,安葬于澳门旧西洋坟场。

1973年,迁葬于澳门凼仔孝思永远墓园。2005年,又再次迁葬于中山市。

纵观卢慕贞一生,与丈夫包括子女都是聚少离多。她虽没什么文化,但心中却知晓大义。

她明白自己不能为丈夫提供在革命事业的帮助,于是隐身而退,成全了丈夫与宋庆龄。

李伯新先生曾在《默默支持孙中山革命的卢慕贞》一文中,给予卢慕贞夫人很高的评价:

“卢慕贞是一位具有中国传统女性优良美德的母亲,一手承担养育儿女的责任,又孝顺侍奉家翁家姑,照料婶母程氏生活。一个小脚女人,承担这么多的繁重家务,还为孙中山的革命活动担风险。她使孙中山减少了家庭的后顾之忧,把精神集中到革命事业上”。

家乡的人也都称赞卢慕贞“孝敬贤淑,闻于乡党”。

她秉承中国式贤妻良母的典范:生活以家庭为中心,绝少涉及孙中山的政治活动,正是这种看似低调且又平凡的性格,让丈夫能全身心地投入到革命事业当中

虽然孙中山与卢慕贞离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卢慕贞是不公平的。但细细想来,谁又有错呢?

错的不是哪个人,错的,只是那个时代。

不可否认的是,在孙中山功成名就的背后,一定有卢慕贞默默无闻的付出。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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