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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丨新的扩大内需战略与以往有何不同?自贸区提升战略如何谋划?

 老王abcd 2021-03-10

 文章一:《用好时间窗口扩内需》

  • 新的扩大内需战略与以前实施的多轮扩大内需战略有三大不同

  • 扩大内需的方式发生变化,由刺激短期需求为主转向重在改革创新、建立有效的需求制度

  • 消费恢复慢与前两年消费增速明显下滑相结合,这是“十四五”时期值得关注的最大问题

 文章二:《强化自贸区双循环纽带》

  • 截至“十三五”期末,我国正在进行的自贸区谈判还有10个

  • 2020年我国自贸协定框架下进口比2015年增长43.3%,高出同期其他类型进口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

  • 发达经济体之间的自贸安排加快推进,成为这些国家实现规则重构和地缘政治目标的重要工具

  • 力争使我国与自贸协定伙伴之间贸易规模占外贸总额比重由现在的45%提高到55%左右的水平上

用好时间窗口扩内需

文丨王小广 刘莹

王小广: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副主任、教授

刘莹: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院博士生

  作为“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2021年要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上迈好第一步,见到新气象。实施好扩大内需战略,形成强大的国内市场,为新发展阶段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奠定强大的需求支撑是当前要务,也是长期着力点。

下大力气实施新的扩大内需战略

  当前及整个“十四五”期间,必须下大力气实施新的扩大内需战略,特别是要把扩大内需的着力点放在全面促进消费增长上,在合理引导消费、储蓄、投资等方面进行有效制度安排,释放我国内需增长特别是消费增长的超大潜能。新的扩大内需战略与以前实施的多轮扩大内需战略有三大不同。

  一是新的扩大内需战略不是短期策略,而是长期策略。过去我国实施的几轮扩大内需战略,主要是为了应对外部危机巨大冲击的短期策略,是宏观经济治理中反危机、逆周期调节的重要手段。新的扩大内需战略既不是反危机的短期战略,也不是反周期策略,而是立足于新发展阶段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长期策略,是构建新发展格局大战略的关键一环,在国际上形成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为最终实现全面现代化提供强大的内需动力。

  二是新的扩大内需战略更加强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过去扩大内需或稳增长的着力点主要集中在刺激投资增长上,因为在高增长时期,改革开放初至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供给不足。在20世纪前10年,我国处于重化工业高速发展期,这两个阶段提高储蓄率、增加投资不仅能提高经济增长速度,迅速增加供给能力,而且由于经济增长就业弹性较高,扩大投资同时也会带动居民就业、收入、消费的较快增长。

  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随着资本构成越来越密集和高级化,一方面,投资所产生的分配与消费带动效应明显下降;另一方面,基础设施等重投资领域的增长潜力下降,投资对GDP增长的贡献率明显下降。投资作为中间需求的作用发生重大变化,由主要是增加已有产品与服务的供给能力转为提高创新能力与供给质量,由此也导致投资对促进经济增长作用开始退居第二位,促进经济增长的主动力由投资转向消费,这是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规律。正因为如此,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

  三是扩大内需的方式发生变化,由刺激短期需求为主转向重在改革创新、建立有效的需求制度。未来扩大内需,特别是扩大消费需求,既面临许多体制机制性障碍,也面临消费环境建设与保障体系建设的滞后问题,必须深化相关领域改革,扫除阻碍消费稳定增长的体制机制以及政策、环境方面的障碍,促进内需增长行稳致远。

构建新发展格局面临需求端压力

  从去年二季度以来,我国经济快速从疫情强大冲击下恢复,出现强劲的“V”型反弹,此次经济恢复具有明显的“非对称性”,即存在“三长两短”的不平衡,工业生产、投资、出口恢复快,服务业、消费恢复慢。2020年我国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和出口分别比上年增长2.8%、2.9%和1.9%,而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明显落后于第二产业,增速低0.5个百分点,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下降3.9%,比同期投资增幅低6.7个百分点。

  当前我国宏观经济最值得关注的是,消费恢复慢与前两年消费增速明显下滑相结合,这是“十四五”时期值得关注的最大问题。

  首先,当前我国消费增长偏慢,既有“疫情冲击具有严重非对称”的短期原因,也有消费增长面临长期性体制机制性障碍的原因。当经济进入中高发展水平时,居民消费率偏低特别是居民边际消费倾向不升反降,值得关注。主要有四方面的原因。

  一是由于大城市与发达地区房价长期过快上涨,形成一种累积性冲击效应,使一些群体购买力透支,居民消费预期不稳定,从而导致发达地区城镇居民边际消费倾向下降。

  二是城镇不同群体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特别是最高20%的高收入家庭收入与财富增长明显偏快且税负较低,这部分群体边际消费倾向偏低。

  三是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及常态化防控可能对“十四五”时期消费增长特别是扩大服务消费产生影响。如旅游、交通运输及其他许多户外室内聚集性服务消费受到抑制。

  四是如果消费需求增长出现中长期不足,会产生一系列宏观经济失衡问题。消费不足意味着产能过剩问题突出,会产生较大的物价下行压力,会对微观企业盈利产生负面影响。

  对当前消费需求恢复慢及存在中期性居民边际消费倾向下降问题,要注重需求侧管理与改革,努力挖掘我国消费增长的超大潜力,避免在国际需求紧缩的情况下出现内需不足。

用好难得的时间窗口

加快建立有效的需求制度

  由于基数的影响,2021年经济增长速度一般预计在8%左右,这也意味着“十四五”开局之年稳增长的压力较小,这对解决制约高质量发展在供需两端存在的中长期发展难题是难得的时间窗口。当前尤其要利用好这个时间窗口,着力解决制约消费、储蓄、投资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有效的需求制度,形成内需高质量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着力增加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有效解决大城市住房分配不均与房价过高问题,减少中等收入群体超额的支出负担,从而既有效提升城镇居民的消费倾向,又有利于不断提高中等收入群体的比重。

  进一步优化内需结构,提升挖掘消费潜能在扩大内需战略与宏观调控中的地位。要充分认识到投资与消费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经济增长和结构优化起着不同的作用。在新发展阶段,投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将会减小,对优化结构特别是促进创新能力的提高起着关键性作用。消费对我国经济由大变强将发挥重要作用。

  建议提高消费在扩大内需战略中的定位,在需求侧管理上,把宏观调控的重点由投资转向消费,着力改革消费体制、优化消费环境,扩大就业稳定消费增长。

  深化收入分配与企业税制改革,打通收入分配、财富增长与消费之间的循环堵点,建立有效的消费制度。一方面,坚决抑制房地产泡沫,确定公平合理的征税原则和过渡期设计,引导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的预期,最大化地减少房价过快上涨对居民消费与实体经济的“挤出效应”。另一方面,加快税制结构改革,实施一揽子税收改革方案,做好顶层设计和立法准备,较大幅度提高直接税的比重,同步降低企业税负。研究开征资产税种,完善资源和环境保护税,改革土地使用制度,加快培育土地二级市场,考虑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同时规范企业财务制度,堵住企业主逃避个税漏洞,大幅减少企业税目与税负等。

  优化消费环境与消费理念,着力提高消费的时空便利化水平。加快提升居民消费的空间便利化水平。全面振兴街道经济,用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有效保护传统商业系统,加强消费基础设施与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消费空间环境。进一步改革假日制度,提高居民消费的时间便利化水平。为传统假日经济赋新能,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夜经济,建设适度规模的公共生活游憩区。加快改变社会上过度宣传投机投资致富的观念,改变重物质轻服务的消费倾向,促进消费结构的优化升级,全力拓展服务消费的空间。

  加快服务业的对外对内开放,激发全社会的投资活力,形成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投资制度。进一步改革资本市场体制,发挥资本市场在促进产业升级和增加创新资本中的关键性作用,加快促进形成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增强与内需结构的适配性。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扩大制造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加快综合物流枢纽建设,提升物流产业的智能化、便利化与一体化水平。制定长远科学的城市更新规划,有序推进旧城改造,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大幅提升城市中心区的极化效应与辐射力。LW


强化自贸区双循环纽带

文丨赵晋平

作者为国务院参事室自贸试验区建设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原部长

  “十四五”规划建议提出了“实施自由贸易区提升战略,构建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的新要求。面对全球区域经济加速调整、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如何科学谋划自贸区提升战略的实施路径和目标,成为当前必须深入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

自贸区质量水平明显提升

  “十三五”时期我国的自贸区建设跨上新的台阶,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5年新签署的自贸协定数量明显增加。2016年以来,我国先后新签了12个自贸协定(含已有协定的升级版协定、第二阶段协定和补充协议等),涉及22个国家和地区。这些协定大多数已生效实施。截至2020年底,我国累计已签署的自贸协定达19个、涉及28个国家和地区。

  二是自贸区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在新增的12个协定中有7个是升级协定或第二阶段协定,涉及15个国家和地区。这些协定在货物贸易降税(零关税)、扩大服务贸易自由化和投资自由化范围等方面都有明显提升。

  三是实现由双边协定向区域多边协定的重大突破。2020年11月由中国等15个国家参与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签署,由此形成全球最大的自贸区,也是我国参与的第一个高标准跨区域多边自由贸易安排,中国和日本也首次成为同一个自贸协定成员。

  四是重量级协定伙伴进一步增加。在新签自贸协定中增加了排名全球第三大经济体的日本;日本是七国集团(G7)成员之一,也是亚洲地区最大的发达国家。

  五是自贸区网络向更多地域延伸。五年来我国的自贸协定伙伴在已有地域基础上新增了非洲(毛里求斯)和中东欧地区(格鲁吉亚)。截至2020年末协定伙伴所在地域涉及亚洲、大洋洲、西欧、中东欧、南美洲等广泛地区。

  六是循序递进格局基本形成。“十三五”时期正式签署的自贸协定,多数谈判是在2016年之前就已启动的。保持科学合理的节奏和不同进度项目结构对于保障谈判质量和新增成果的连续性稳定性具有重要作用。截至“十三五”期末,我国正在进行的自贸区谈判还有10个,其中中韩第二阶段谈判和中国—秘鲁升级谈判是已有协定的升级版谈判;已经在达成共识基础上着手进行联合研究的自贸区还有8个,其中包括1个升级版协定(中国—瑞士)。

有力提升区域经济融合度

  随着新签协定的不断增加,自贸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日趋显现。

  第一,促进对外贸易持续增长,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以“十三五”时期的对外贸易为例,海关统计的计算结果表明,截至2020年我国和已签协定伙伴国(地区)之间的进出口总额占全部对外贸易的比重达到45.8%,比2015年提高了7.3个百分点;其中出口达到41.7%,扩大了4.5个百分点;进口达到50.9%,增加了10.6个百分点。按照可比方法计算,在“十三五”时期的五年间,我国和自贸协定伙伴之间的进出口贸易累计增长了32.3%,增速比其他部分贸易加快2.3个百分点。

  中国—东盟自贸协定升级协定自2016年正式实施以来,双边贸易累计增长了61.5%,增速是我国同期外贸平均增速的2倍。其中我国对东盟出口增长了54.2%,增速比东盟以外贸易平均增速加快27.3个百分点,仅对东盟出口增长一项,就使得我国2020年国内出口商品生产比2015年净增4701亿元,相当于当年GDP净增0.46个百分点。出口增长为中国企业带来了进入东盟市场的重要机遇和可观收益。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造成巨大冲击,全球贸易大幅度萎缩,我国和东盟的双边贸易逆势增长,东盟也首次成为我国的最大贸易伙伴,为印证自贸协定在促进可持续和稳定增长中的重要作用提供了成功范例。

  第二,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助力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

  推进自贸区建设是一个国家主动参与经济全球化、促进制度性规则性开放的重要体现。我国已经签署的自贸协定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内容,而且在服务贸易自由化和投资自由化、经济合作等广泛领域做出了开放承诺,开放的标准和水平也在不断提高。

  例如,RCEP协定生效后区域内90%以上的货物贸易将最终实现零关税;更高水平服务贸易和投资准入开放;以及包括市场竞争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跨境电子商务等广泛领域在内的高水平开放承诺。这些对于促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提升制度性规则性对外开放水平、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将产生重要推动作用。

  五年来,在自贸区网络建设带动下商品市场准入开放的生动实践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根据海关和财政部税收统计计算,2020年我国实际关税税率(进口关税/一般贸易)仅为3.0%,比2015年降低1.5个百分点。进一步的测算表明,1.5个百分点中至少0.8个百分点的降幅可看作是在此期间协定关税降税带来的。

  不断增加的自贸区降税,对于我国扩大商品市场开放、满足国内生产和消费对国外商品需要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海关统计并按照可比口径计算,2020年我国自贸协定框架下进口比2015年增长43.3%,高出同期其他类型进口平均增速12个百分点,充分显示了自贸区建设对于扩大国内进口需求的积极影响。

  第三,提升我国与区域成员的经济融合程度,形成互利共赢新型合作关系。

  自贸区理论和国际经验早已表明,通过建立制度性合作关系,成员之间相互贸易和投资环境明显改善,将会提升区域内贸易比重,增强彼此之间的贸易依存度,减少外部市场因素冲击的风险,维护地区经济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从中国和东盟的10+1自贸区来看,在升级版协定生效实施后的2017~2019年期间,东盟对华进口占其全部进口的比重由22.0%提高到25.6%;从中国的角度看,对东盟出口由12.4%上升到14.4%。这说明自贸区成员之间的贸易依存度是明显提升的,相互市场开放带来了经济相互融合和贸易依存度上升的积极影响。

  另外,2015~2020年期间,中国从自贸区成员进口累计增长了42.1%,相当于同期出口增速的近2倍,说明自贸区伙伴国从对华出口快速增长中获得了更多利益,为这些经济体促进国内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对加强我国与自贸区伙伴之间的互利共赢合作关系产生了积极作用。

全球区域经济进入大变革时期

  当前,全球区域经济格局进入了大调整大变革时期,具体表现为以下六大特点。

  一是签署自贸协定成为全球范围内双边及区域多边合作的主要共识和新的潮流。各国吸取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深刻教训,出于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需要,将经济活动布局的区域化作为主要调整方向,各类自贸区的数量仍在快速增加。

  二是贸易投资自由化覆盖领域明显扩展。不仅涉及传统的货物贸易和市场准入,而且包括服务贸易和市场规则;成员间承诺的开放水平和标准也普遍提高。

  三是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已经开启吸收新成员进程,随着英国等国加入,将会进一步提升其作为高水平区域贸易自由化安排的影响力。

  四是美国新政府执政后高调推进和所谓战略盟友之间的联手行动,可能会重启美欧之间的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定(TTIP)谈判、甚至重返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发达经济体之间的自贸安排加快推进,成为这些国家实现规则重构和地缘政治目标的重要工具。

  五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推进自贸区建设的力度明显加强。54个国家组成的非洲自贸区进程已经正式启动,其他地区以新兴经济体为主的自贸安排也在不断增加。这些进程的主要目的在于回避贸易投资保护主义的不利影响,提高国际竞争力和保持经济外交的均衡关系。

  六是东亚区域一体化出现突破性进展,与欧美等其他地区的差距正在缩小。RCEP即将正式生效,中日韩等区域自贸协定谈判进入关键阶段,区域经济一体化水平明显提升。

自贸区成为双循环重要载体

  “十四五”是我国新发展格局建设的重要时期,自贸区将成为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纽带和载体。自贸区提升战略首先要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自贸区提升战略实施的路径和阶段性目标。

  一是将尽快完成中韩自贸协定第二阶段谈判和中日韩自贸协定谈判作为提升战略实施工作的优先目标,力争实现以双边促区域多边的“牵引”效应,在更高水平的自贸区谈判领域取得新突破。

  二是在加强双边战略性对话和协商基础上,研究启动中欧、中英、中美双边自贸区谈判的可能性,以主动实行高水平开放的积极姿态,深化我国与世界主要大国(经济体)之间的双边制度性合作。

  三是积极创造条件,大力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自贸区建设,通过机制化合作提升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成效;加强和南美洲、中东欧、中亚、非洲地区国家之间的自贸区研究,做好建立广覆盖自贸区网络的基础性工作。

  四是紧密跟踪CPTPP扩围行动的可能变化,组织力量对加入CPTPP谈判的可能性、时机选择和谈判策略等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并结合我国对外开放总体布局的阶段性目标提出预案。

  通过上述努力,力争使我国与自贸协定伙伴之间贸易规模占外贸总额比重由现在的45%提高到55%左右的水平上。LW

刊于《瞭望》2021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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