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编号:8093-3617958 答复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2020-11-27] 单位:*** 姓名:******* 电话:***********国库司领导,您好!我们是国家机关单位,因本单位项目较多,每次采购招标前都要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程序麻烦,效率低下。因此我单位想通过入围方式确定5家招标代理公司作为本年度的服务单位,每次采购前通过抽签方式确定一家招标代理公司提供服务。请问这样违反财库[2019]38号文吗?
根据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可以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留言所述情形,不违反财库[2019]38号的规定。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代理机构专业领域,自主择优选择采购代理机构。 留言编号:0497-3617507 答复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2020-11-27] 单位:*** 姓名:******* 电话:***********国库司领导,您好!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收到了质疑,其后又收到该质疑单位的投诉。在质疑和投诉处理期间采购人暂停了合同签订等后续工作。之后投诉处理决定书结论是投诉不成立。而投诉处理结束距离收到投诉已有2个月时间,早已超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的时限。请问此时采购人继续跟中标人签订合同,时限如何起算?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是否不包含质疑、投诉处理阶段暂停采购活动的时间?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八条中“在法定的暂停期限结束前或者财政部门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前,不得进行该项采购活动。”其中“法定的暂停期限”指的是什么?质疑、投诉不成立的情况下,财政部门是否会发出“恢复采购活动通知”?
采购人应当根据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开展后续采购活动。财政部门未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可以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继续开展后续采购活动。 留言编号:5241-3619496 答复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2020-11-27] 单位:*** 姓名:******* 电话:***********请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已经取消的证书是否不能设置为资格条件、评审因素、实质性响应条款?另外,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已经取消的证书可否在用户需求书中设置为非实质性响应条款?
已经取消的证书不能设置为非实质性响应条款。 留言编号:5922-3619491 答复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2020-11-27] 单位:*** 姓名:******* 电话:***********某城市设计规划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将价格分设置为15分,其中规划费投标报价占10分,VR三维全景视频及沙盘模型制作费投标报价占5分,该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全部有效投币供应商中的最低评标价(评标价=VR三维全景视频及沙盘模型制作费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现在供应商A该项价格分报价为0.01元(备注“免费附送”),得了满分5分,其他供应商该项报价得分约等于0分。另查明,在评标环节,专家已经发现上述情况并要求供应商A予以书面澄清,供应商A的解释为考虑到我方自身能力及市场行情。问题1:采购招标文件中上述价格分分值设置是否违法了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问题2:供应商A的该项报价0.01元(免费附送)是否违反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我司仅回答政府采购政策问题,不对具体项目采购文件的设置情况进行判断。若您对认为该项目采购文件价格分设置存在违法违规现象,可依法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反映。 留言编号:1245-3618443 答复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2020-11-27] 单位:*** 姓名:******* 电话:***********您好,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同类货物或服务时,将其划分为多个包段进行招标,采购人能否规定同一供应商只能报名参与其中一个包段的投标,即同一供应商只允许报名其中一个包段,不允许同时报名多包段?
留言所述情形中,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规定同一供应商只能报名参与其中一个采购包的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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