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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陂区在全市改善空气质量考核中排名第3位,大力打击污染行为

 城市文化观察 2021-03-11

2018年,黄陂区空气质量有效统计天数为355天,优良天数为249天(其中50天优,199天良,89天轻度污染,21天中度污染,3天重度污染),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0%,比2017年提高了1.9%。2018年,黄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为73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6.4%。细颗粒物(PM2.5)均值为38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19.1%。二氧化氮(NO2)均值为26微克/立方米,比去年同期下降10.3%。臭氧(O3)超标天数为83天,比去年增加了20天。

从2018年9月起,在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充分利用无人机等手段密切监督秸秆垃圾禁烧情况,截至2019年2月1日已巡查发现问题246个,督办57批次。2018年1-12月,黄陂区站可吸入粗颗粒物(PM10)均值为73微克/立方米(市年度考核的目标为77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均值为38微克/立方米(市年度考核的目标为44微克/立方米)。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拥抱蓝天行动2018年度考核办法的通知》所规定的计分方式,我区在15个区(含功能区)改善空气质量考核中排名第3位。

2018年,省级跨区域考核断面府河、滠水河水质达到考核标准,其中府河稳定在Ⅳ类,滠水河保持在Ⅲ类。与2017年相比,12个重点湖泊中,马家湖、什子湖、汤仁湖3个湖泊水质变差,均为Ⅴ类,其它9个湖泊水质保持稳定。7个大中型水库中:4座有功能区类别标准,其余3座尚未明确规定功能区类别,有功能区类别标准的水库水质均达标,达标率为100%;3座无功能区类别标准的水库中,巴山水库和矿山水库水质均为II类,三姑井水库水质为IV类(不达标)。与2017年1-11月监测结果相比,5座水库水质保持稳定,巴山水库、矿山水库2座水库水质变好。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2019年。黄陂区将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确保盘龙污水处理厂、武湖污水处理厂和前川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积极组织开展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和管网配套建设,建成木兰山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厂;完成木兰乡东区、姚集等8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档升级和北部11个街乡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使污水收集率达90%以上。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对前川、盘龙污水处理厂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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