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我市正式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新版国家医保目录通过本次调整,有119种新药入围,包括96种独家药品和23种非独家药品;另有29种原目录内药品被调出目录。 多数是经过谈判实现降价的独家药品,谈判总成功率73.46%。谈判成功的药品平均降价50.64%。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包括消化道类、心血管类、内分泌类、肿瘤类等),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 主要为临床价值不高且可替代,或者被药监部门撤销文号的品种。 新版医保药品目录调整 充分发挥医保战略购买的优势 充分利用药品准入能够“以量换价”的市场机制 在科学评审、测算的基础上 与企业进行谈判 从“被动买单”逐步转向“主动议价” 大幅度减轻了参保患者的负担 同时医保药品目录的结构得到了优化升级 苏州市医疗保障部门 将统筹协调做好新版药品目录调整工作 全力确保新版国家药品目录按期执行 通过完善门诊保障政策、 合理调整总额控制等措施 积极推动 新版国家药品目录内谈判药品落地工作 (点击可查看大图) (点击可查看大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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