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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上2008年以前建造的房子,没有准建手续是不是违建?

 绿叶发于春枝 2021-03-14

拆迁来了时,房子是不是违建总会成为一个重要争论点,尤其是农村建筑用地上建造的房子,很多都没有手续,尤其是2008年以前,必是真去批手续可能还找不到门,老百姓也普遍认为自己的宅基地自己建住宅时理所应当的事,现在要拆迁了,大家盼着生活因拆迁变得更好,那么农村宅基地上2008年以前建的房子是不是违建呢?

北京楹庭律师认为,现在依据的法律主要是是《城乡规划法》而《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城乡规划法实施之前是《城市规划法》而《城市规划法》故名思议,它只调整城市规划范围之内的建筑和土地利用规划。2008年的《城乡规划法》中的“乡”是把乡村加进去,特别是集体土地上规划。农村土地上所谓的违法建筑建设也主要指的是违反《城乡规划法》在2008年之前的到底是不是城乡规划法的问题?所以就涉及到法不溯及既往的情况,也就是限行的法律不能约束法律实施之前的行为。

2008年之前乡村的规划建设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当中列明了农业用地和非农业用地以及建设用地相关的用地规划,其中包括农村的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和乡镇事业单位用地等等这些基本的土地利用规划,而对规划的法律涉及很少。仅仅是土地利用的现状或是土地利用的一种方式。

所以2008年开始实施的《城乡规划法》能不能调整2008年以前所建的房屋呢?依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法的溯及力必须是从法律法规实施之日起,也就是说2008年的《城乡规划法》无法调整2008年之前的集体土地乡村用地以及乡村建设用地的土地利用规划,2008年以前只能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处理,这是法律的适用问题。

所以如果现在遇到拆迁,对2008年以前农村宅基地上或者是建设用地上建造的房屋以违反《城乡规划法》为由进行处罚,下达《违法建筑认定通知书》或者是直接以违建名义拆除,显然是不合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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