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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小说】李小娟丨向阳花

 谭文峰sdqtneyj 2021-03-15


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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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作者简介

李小娟,笔名叶子,太原清徐人,1981年生,中学英语教师。工作之余,酷爱写作,作品风格以多写实为主,着眼小人物,洞察生命和亲情,富有思考,饱含悲悯。代表作有小说《不算沟》《年关》,散文《亲亲我的宝贝》《消失的村庄》《活在她们中间》等。

文学天地

向阳花

作者:李小娟

“当当当!”敲门声又响了。

真是烦人,她嘴里嘟囔了一声,缓缓坐起身。夕阳的光芒好似一束细长的针刺,透过帘子边窗台上的一瓶法国红酒支楞起的一块巴掌大的三角射进来,直直地戳在她脸上,晃得她眼睛都睁不开。那个光亮的三角映在她脸上,就像她心中既爱又恨的他——一块多情暧昧的影子贴在半边脸上,不好看却扯不碎,打上去疼得又是自己,而且也明明知道这道光永远都不会再属于她。

她并没有急着去开门,而是伸展双手放在眼前,细细欣赏她刚刚完成的杰作——十个红润发亮的指甲盖,上面仿佛涌动着新鲜欲滴的血。她想象那是他的血——如果是,她会多么痛快!可再看看自己的一双手,犹如秋冬里干瘦的枯木枝桠,纹理粗糙,苍白憔悴。

当第四次的敲门声响过之后,她才从沙发上站起来,慢慢踱到门边。她知道他不会离开,他好像也知道她一定会过来开门,无非她会多说一句,“脸皮真厚,有再一再二,就怕你这种再三再四的!”

她戒不掉他,她承认自己是喜阳的物类。离开他,她不能活。她开门,他进来;她耷拉着眼皮爱理不理的样子,他却笑着,满脸是很灿烂的光。

真香!他夸张地赞一声,径直到厨房去盛饭。羊肉面汤,他的最爱。

他咂巴着嘴吃得香,她却看都不看他,懒懒地靠到沙发上,悠悠点燃一支烟,不冷不热地说:“你说你当年把我扛起到肩上,硬要从这窗口扔我下五楼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这些年的羊肉汤?你逼我跟你离婚,你目的达到了;这扇窗,我是再不敢开了。如今你就让我活个清净也好,还来干什么呀?”

“我不来你不想我呀?”他恬着脸过来紧挨她坐下,轻轻拿掉她唇边的烟,“这东西少抽点好,我可记着你的话呢。”他又抓起她的手,细细端详着,连连称赞着,“这个指甲油真漂亮,适合你。大气,高贵。”

她冷笑着抽回手,“这么点羊肉汤就赚来了你一箩筐的好话,算算也值。”

“还是你这儿舒服呀。”他说着躺下来,头枕着她的大腿。一股心酸一股甜蜜交和着涌上心头,她记起了他们年轻的时候,他就喜欢这样孩子似的躺在她怀里,一头微卷的乌发映黑了她的眸子,她的指尖滑过他的发梢,滑过他宽阔平坦的额,滑过他高耸的鼻梁,落在他温热柔软的唇上,他便就此按住她的手不松开……她的鼻子酸了,她看到他的发依然浓密,只是发根处生出了雪白的一段,似早冬的小雪,白皑皑四野茫茫,没有一些污尘。他双目微阖,眼角的纹路似两把好看的扇子,又似鱼儿拨出的缕缕好看的水纹。岁月就是这样地厚待他,让他在年轻时朝气俊朗,在中年时又这样棱角疏狂,他这样的美男子,注定就是女人眼中的菜,她这样怪他又有什么道理呢?

她不由伸手轻轻抚了抚他的发。只听他低低地,呓语般地说:“头发白了吧?再给我染染吧。”

“就知道你无事不登三宝殿。”她推他起来,起身去倒水,他仍满目含笑,闲闲地看着她来回忙碌着给他准备染发的一套东西。她那一副刀子嘴豆腐心的性子,一辈子都改不掉。只要她手里忙起来,嘴巴便也不能闲着,“你这个老家伙,瞧着我的海娜花是风刮来的呀,你这是高消费,知道吗,外面这样染一回得五百块。”

“五百块哪有你这手法和质量!”他看她收拾停当,进到卧室,爬上床。床边放着脸盆,他平躺下来,把一颗脑袋伸到脸盆的位置,乖乖倚在她的手中。她的手法如今真是专业,自从几年前在街面上开了一家“容光养生屋”后,来回去省城学了一套美容按摩的好手法,如今店里的小姑娘小伙子都能称得上行家里手了,哪用她这个老板娘亲自给客人服务呢。她的客人只有一个,就是他,这个曾是她丈夫的男人。

他眼圈发黑,眉头也皱得紧,她问他:“怎么,最近局里工作不顺?”他说:“是啊,现在的工作哪像前些年好做?简直像在刀刃上走一样。”

 “哼,我还不知道你!肯定不是缺钱就是缺女人喽!你家那位现在玩得是越来越大,一下午不到就给你输万把块。妖精就是妖精!”

她的话里虽有些醋意,但也说得实在。他闭着眼微微一笑,唇角上扬弯成好看的月牙,“唉,还是你好,只晓得赚不晓得花。可惜你不是我的喽!”

他突然有点兴奋地说:“说说你的小男朋友吧。”她知道,他每次都想套出一点关于传说中她的小男朋友的信息。她说:“挺好的。我跟你一样,喜欢年轻的。”

他又笑了,笑得无拘无束,天真可爱。“你可要清醒着点,人家喜欢的是你的钱。”

“我愿意!”她指尖一用力,他疼得龇了龇牙。她说:“我的事你少管。”

他默然了。显然是很享受她的每一次按压穿过头皮直达到脚后跟的舒服。此时夕阳已跳到了前面那栋楼后,剩下一片红霞兀自绚烂着,像是太阳美丽的裙裾,颇有些美人迟暮的悲壮。这间卧室是整个家里最亮堂的一间。

她为他把头发吹干,他甩甩一头松软的乌发,得意地说:“好,就是好。又该让人羡慕了。”

然后他起身穿好衣服,说:“走了。”走向门边时看到她桌上的一管牙签,随手拿了放进衣兜,一边换鞋一边说:“我总不记得买,就拿你的现成吧。”

“你个贪吃鬼!”她一把将他推出了门。

她带上门重新回到沙发上,又点了一支烟含在嘴里。她静静听着他下楼的声音,“哒哒哒”,脚步急促杂乱,踢踢踏踏像个没文化的农村人。

他本来就是个农村人。她听到了自己心底最深处的声音,全是不懈和鄙夷。

农村人就是农村人。不管长得多硬气,不管做了多大的官,人前衣冠楚楚风度翩翩,背后往往是不爱洗澡,不爱洗袜子,睡觉时打着呼噜流着哈喇子的臭东西!可是她,为什么偏要爱这个臭东西呢?自己分明就是一个虚荣到极致的傻子嘛!再说他身边的那个她,当年从自己手里夺走了他,还以为她有多了不起,如今不也是成天低眉顺眼的,谁不知道他在外面还有小三小四,小五小六!她过得也够憋屈。

事实摆在这儿,男人如此嚣张,就因为女人都是些鬼迷心窍的傻子。

她站起身走到窗前,悄悄撩起帘子看向窗外,他正好从窗下经过,急匆匆的,像个幽灵。她目送他一路走远,直到他穿过小花园取了车。这一路,她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他,而他却始终都没有抬眼望了一下这扇窗。

这里,曾是他的家啊!

她的心一阵刺痛。送走了他,她不由捧起了那瓶红酒。这酒,是他带来的。除此之外这个家里再没有任何与他相关的东西。他说这瓶酒价值连城,在她接过它就要将它启封的时候,他拿掉了她手上的起子,现在不时不节的,喝了多可惜。

三年了,始终都没有遇到一个所谓的“时节”一起喝掉这瓶酒。他来的次数不算少,可每一次都一样,没有时间喝也没有气氛喝——她太渴望一个像样的时节,而他,骨子里有农村人的小气,还有的,必定是畏怯。

不管了,喝掉它吧。她掐灭手里的烟,就去拿起子。

她拿来了起子和高脚杯。这一对高脚杯是他们年轻时买的。那时他还是个科员。有一年过年,他发了五百块钱的奖金,置办年货时,破天荒买了一瓶红酒。他本不爱喝酒,她说他是想学港台电视剧里的那些明星装酷。两个人在超市里逗笑着,他便趁着笑意,说:“那就彻底装个酷,再买俩杯子!”

现在想来,那瓶红酒真是好喝啊。那晚他们回到家,围着一个瓶子转,费了好大的劲才把瓶塞拿出来。他喝酒心切,还有一股庄稼人的蛮劲,差点肢解了那个塞子。说起来还是她聪明,看了看,摸了摸,找了个螺丝钉把瓶子起开了。那晚,他端着酒看着她的眼神她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说他一个农村娃来到城里,家底子穷,举目无亲,她愿意跟他过,这辈子他知足了!

他懂得什么是知足吗?她举起杯子一饮而尽,苦笑道:“贪得无厌的家伙!”贪财贪色,他无师自通。最让人发指的是,他为了让她答应离婚,居然没有一句安慰,甚至都懒得周旋,直接扛起她就要往下扔,这样威胁,近似于图财害命!他怎么这样狠心?

那时她真是一个好妻子啊,省吃俭用、一心一意地和他过日子。国营废品收购站当会计的工作下岗了,她怕拖他后腿,一下子找了好几个小企业的兼职会计,忙得没早没晚的。那时他的事业恰好蒸蒸日上,也忙得顾不上家。她就想法把时间调开,一面要照顾孩子,一面还要工作。她把全部的心都给了那个家,总是无暇打理自己。三十岁的人,不烫头发,不穿裙子,像个纯粹的家庭主妇。

就在她使劲地打扮他,使劲地攒钱的时候,她听到了关于他的风言风语。她最好的闺蜜告诉她,他在外面有人了,他说家里那个带不出去,太丢人。

那一刻,她的心都要滴血了。她所有的付出在他的眼中原来根本就不值一提,就像他总喜欢家里的便饭,却感觉那些美味的饭菜是自己变出来的一样,对那个做饭的人,他根本视而不见。

她只是伤心,却不够决绝。她还不能相信那就是事实。而且她已经在刻意地注意自己的形象了。可是,他还是不喜欢她。他的同事打电话来邀请他们全家参加婚礼晚宴,他问都没问她,就说她不去,没空。于是她就问他为什么,他说,那场合不适合她。

 他真的在外面有人了。不用多想,他常常不回家就能说明一切。每一次她想要跟他提出离婚,可话到嘴边就又后悔了。因为她对他的感觉,除了日益膨胀的恨,还有日益膨胀的爱,爱得失了自尊,爱得低到了尘埃里。

结果,她的不放弃催化了他的放弃。他找了个年轻的歌女,一个不会做饭不会持家也不会合理修饰自己却只会输钱的家伙。后来她这样打趣他,“你这个男人,到底是个农村人,找来找去找个歌女,眼光也忒短了吧。”

客厅里昏暗暗的,旧得蜡黄的壁纸,天花板上的老式水晶灯,都是一副蒙着灰有气无力的样子。这会儿,这些老气横秋的东西都在眼前转起来了,像坐在立体影院里一样,下一个镜头就是地动山摇,桌翻人仰,所有的东西都会迎面砸过来。她摇晃着身子站起来,跌跌撞撞闪开两步,忽然间感觉身体轻飘飘的,好像跳起舞来了。那就去开音乐,跳舞呗!

这就是随心所欲的生活!她狂乱地舞了一阵,酒精在身体里燃烧起来了,睡袍不知何时解开了,头发也披散开了……

然后,她应该是睡着了。她看到他回来了,穿着那件灰色的夹克,是他们谈恋爱时她第一次给他买的那一件。他心爱那件衣服,一年四季地穿,洗了等不及晾干就又穿上了。她怔怔地看着他,那件衣服又破又旧,而且跟他已经发了福的身材已经极不相称。她在梦里都知道自己是在做梦了。那件衣服他穿了很久可不穿也有很久了啊。如今他升官发财了,怎么可能再穿它呢?

她扭过脸不去看他。心想:又装什么穷?难不成还想让我给你买衣服穿?只听他嘿嘿笑着,“可不是,你把衣服都给我扔了,我哪有穿的嘛!”

这回她真的开心了。她想起了跟他离婚后的第二天清早,她料想他会回来收拾东西,于是一大早她就将他全部的衣物都收拾到窗前,然后一件一件,让它们都徐徐飘了出去。

那些道貌岸然的邻居,一开始还有人在下面劝,“别扔了,这么好的皮衣,扔了多可惜!别跟这些东西过不去啊!”后来便不再有人劝了,巴巴地望着,仿佛只盼着她扔的下一件就是一叠鲜红的钞票。这个女人疯了,他们一定都这样想,这些东西过一阵就是他们的了。

她终于在窗口看见了他。他望着满地的狼藉——皮尔卡丹的衣服,鳄鱼的皮带、衬衫、刮胡刀、公文包……散乱在地上,还有数不清的袜子落在绿篱上,几条皱巴巴的内裤也没有缺席。他倒吸了一口气,仿佛这些东西都是刚刚从他身上剥下来的,他一定感到了彻骨的冷和赤裸的羞……

她扔完了,直接拉上了帘子。一个跛脚的老太太已经等不及,晃着鸭子步去捡地上的东西,手里不知何时已经准备好了一个蛇皮袋子!

而他呢?他很恨地望了一眼那扇窗,咬着嘴不知骂了一句什么话,就急匆匆走了——她从帘子缝里看着他离开的。

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报复的快感。后来她告诉过他,简直跟拉了一大泡屎一样痛快。

她笑了,笑得很响,说:“你小老婆都娶得起,难道买不起一件衣服?哄鬼去吧。”

她说这些话时依然没有看他,只等他恬着脸过来求她。这些年似乎一直都是这样,他们之间,只有他求她的路,没有她找她的桥。

她现在的样子,高调得像个女王。大红的羊绒大衣,高吊的马尾,足蹬一双恨天高,仿佛真的已经到了“无龄感”的境界。她对他的报复,就是她里里外外的繁花似锦,让他对过去的草率产生越来越多的憾和悔。这其中当然还有一些命运的安排,最初就是她的哥哥当了副县长,他需要她帮忙升官,后来就是她家的老房子拆迁,她得到了半街的门面房,她成了实实在在的富婆。很自然的,他们的来往就越来越密集了。

他的那个她也来找过她。站在她面前,那个她看起来仿佛更像是个良家妇女,但气质的落差无关年龄,“云泥之别”,她可以用她高于她几倍的文化来诠释这种差别,但她确信这四个字足矣。

男人啊,当你是个好女人的时候,他不懂得珍惜,当你变坏了,成了妖精了,他就发现你的好了。

她说:“怎么不说话了?你也越来越得寸进尺了,衣服都来找我要,你也好意思!”

她不经意地一个转身,发现他不见了。她一惊。忽然明白自己是在做梦,他刚刚染过头发,怎么会再来呢?她敢肯定最近一个月他都不会来了。

手机响了。她懒得理会。音乐也在响,她的脑袋胀得生疼。

一天又过去了。准备睡觉吧。她起身伸个懒腰,先去关了音乐才回来看手机。

手机还在响。一个陌生的号码。是个固话的号。她犹豫着,手机响得不折不挠,不卑不亢。

她按了接听同时点了免提。听筒里传开了一个陌生的男音:“ 请问你是'向阳花’吗?张伟山先生病危,他想见你……”

“向阳花”,她的网名,他如今就爱这么叫她。

她开了车一路飞奔去了医院。后来,她才知道,两个小时前,他出了车祸,他想见见她,她的手机响了两小时,她却没有听见。

她敞着白色的睡袍,披散着长发,疲惫和忧伤将她脸上的皱纹牵掣成了狰狞的花。迷离之间,她听到了擦身而过的两个小护士的耳语: 原来她就是向阳花,一看就知道不是为人妻子的……

(责任编辑: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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