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 闻 速 览 健康身体我掌控 品质人生我导航 为规范互联网医院准入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河南省互联网医院执业评审细则(试行)》,作为互联网医院执业登记和校验的依据。互联网医院的校验应与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同时进行。实体医疗机构增加“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的参照本细则执行。 河南省互联网医院执业评审细则(试行) 说 明 一 依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用于互联网医院执业评审和执业校验依据。 二 本细则满分 100 分。评审得分≥ 80 分,即为评审合格。 三 标记“★”的评分项为单项否决项,完全符合要求方可继续评审验收。有任一单项否决项不合格,视为评审不合格。 目 录
评审细则(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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