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材料质量控制 1A420041 掌握建筑材料的复试 1、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构件等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报告单。 一、复试材料的取样 1、建筑材料复试的取样原则是: (1)、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同一生产批次的进场材料应根据相应规范要求取样。 (2)、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在建设单位或监理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取样,送至试验室进行试验。见证取样和送检次数不得少于试验总次数的30%,试验总次数在10次以下的不得少于2次。 (3)、进场材料的检测试样,必须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严禁在场外取样。试样应有唯一性标识,试样交接时,应对试样外观、数量等进行检查确认。 三、主要材料复试内容及要求 1、钢筋:屈服强度、抗拉强度、伸长率、冷弯。 2、水泥: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 钢筋砼结构、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 同一厂家、等级、品种、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袋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检验。 3、石子: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含水率、吸水率、非活性骨料检验。 4、砂子:筛分析、泥块含量、含水率、吸水率、非活性骨料检验。 5、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气密性、水密性、抗风压性能。 6、饰面板(砖):室内用花岗石放射性,粘贴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安定性、抗压强度,外墙陶烧面砖的吸水率及抗冻性能复验。 7、铝塑复合板要进行剥离实验。 8、检测机构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1A420042 掌握始筑材料质量管理的应用 1、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的主要过程:采购、检验、保管、使用。 2、现场验证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或按有关标准规定降级使用。 3、项目采购的物资,业主的验证不能代替项目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责任; 业主采购的物资,项目的验证不能取代业主对采购物资的质量责任。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钢材、水泥、预拌砼、砂石、砌墙材料、石材、胶合板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文章来源: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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