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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醉驾被判拘役 还能保留工作吗?

 治墨之剑 2021-03-18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醉驾 被判拘役 是否必须开除公职?

                              刘飞

这个问题的焦点: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是否属于公职人员,是否属于监察对象?监察机关是否应该管辖、对其处分?

答:不行使公权力的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不属于监察对象,监察机关不应当对其作出政务处分,而应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处分,但不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因为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不属于政务处分法规的公职人员。本公众号认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行处分,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工勤人员)醉驾 被判拘役 是否必须开除公职?

如果判决生效日期是在2020年7月1日之后做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属于公权力的监察对象,则监察机关可以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如果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是监察对象,则可以由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做出处分。

相关规定索引如下:

      (以案例的形式或者问题的形式学习条规,不枯燥,记得牢;《纪检监察实务问答(第二版)》,特别适合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该书奔着问题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政务处分的活动。

本法第二章、第三章适用于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对违法的公职人员给予处分。处分的程序、申诉等适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

本法所称公职人员,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人员

第十四条 公职人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开除:

  (一)因故意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含宣告缓刑)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三年的;

  (三)因犯罪被单处或者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一般应当予以开除;案件情况特殊,予以撤职更为适当的,可以不予开除,但是应当报请上一级机关批准。

  公职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十五条 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十六条 对机关工勤人员给予处分,参照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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