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印章使用坚持“专人管理、依章使用、登记交接”的原则。 二、印章由办公室主任管理,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坚持原则,管理使用印章,确保印章的安全。 三、印章不得随意交他人代为使用,或携带外出履行公务。如有特殊情要外出的由主管领导批准,并做好用印登记。 四、除正常的公文、证件办理加盖印章按规定程序办理外,外部门或个人需要加盖单位印章的,要经相关领导批准。 五、干部外出、开会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携带空白介绍信。确因工作需要应审批登记。用完后核对如数收回。 六、管理印章人员因病、事假需交他人代为管理使用时,应做好印章的使用交接,包括交接日期、使用登记等。 七、严格安全保密制度,存放印章的箱柜要随手加锁,以防丢失或酿成其他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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