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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欢案警示:中国有多少中小民企被高利贷绞杀

 宇宙书房 2021-03-19

      企业要生存发展就要融资。但近几年中小民企融资从来就不是银行的关注对象。银行首先贷款的客户是大型央企国企,其次是政府平台,再次是大型上市民企。然后是个人小微贷款、消费类贷款。说到底,银行也是企业,也要考虑经营风险。在目前经济环境下,中小民企生存空间狭窄,存活率低,抗风险能力弱,从规避风险的角度讲,银行一般不会贷款给他们。

        前几年经济上行时期,银行曾经借过钱给他们,到期了,银行就告诉他们:你们赶紧还,还了再重新贷给你们。这种中小民企在整个经济下行期根本就没有现金还贷款,银行就指点他们借高利贷吧,虽然利息高得离谱,但想到马上就可以用新的银行贷款冲抵高利贷,付出的可能是几天或十来天的高利息,民企咬咬牙还是能接受的。银行业术语讲这种借高利贷的行为叫“过桥”。但问题往往是大多数民企借了高利贷偿还银行贷款后,银行不再发放贷款了。高利贷就成为中小民企脖子上最后一根绞索。这三五年,中国不知有多少中小民企被高利贷这根绞索勒死!

中小民企不会随便去借高利贷,那种阎王债及时卖白粉也还不起,借高利贷的都是短期融资,做银行“过桥资金”。我猜测“杀人者”于欢母亲借高利贷也是出于这种情况。

       再说高利贷的资金来源。放高利贷的,不可能都是自有资金,一般会汇集一些民间资金。这些资金一般来说都是个人的“闲钱”。当然也有道行深的从银行弄一些“表外业务”出来,还有一些国企利用政策优势,低息借出来高息放出去,吃利息差,这是题外话。经济下行期,一般有闲钱的,而敢于拿出来放高利贷的,多少有点背景,起码不怕被人把钱“黑了”,这类人中,公务员占了很大比例。这在三四线城市中尤其明显,大家都知道,钱存银行肯定被缩水,买房,三四线城市库存太高,没有上升空间而且很难套现。那么放高利贷就是很好的“生意”。三四线城市公检法方面的公务员尤其热衷做这类生意,因为他们几乎就是那些城市的“天”,几乎不可能有人敢于借钱不还。权势给他们的资金风险提供了极大的保障,所以他们放心大胆把钱放在了高利贷者的手里。总之,放高利贷的资金也是有成本的,而且成本往往很高,放出去的钱如果收不回来,放款的家伙只能自己赔。因为“资金方”他们往往惹不起。

       高利贷一般也有一个合法的平台,一般是当铺或者小贷公司,前几年还有很多投资公司。贷款的利息一般以天算,毕竟利息太高,大多数借高利贷都是用于短期周转。按照前几年的行情,一般接到两个月以上的,基本上都是月息三分,也就是每天利息千分之一。越短利息越高,如果借一两天的日息高达千分之三(月息十分,也就是于欢母亲借的这种利息)也是有的。如果计划借两三天,但还款延期了,一般借款的和放款的都会协商,一般会把利息调下来,毕竟大家都是做生意,都不愿杀鸡取卵。像于欢案这么高利息的贷款,一般只能是短期周转而不可能是长期拆解,而像他母亲这样借一年期的承担这么高利息的,即使在高利贷这个行业也是不可思议的。按照中国人民最高法院的规定,高于银行贷款利率四倍,也就是年息超过百分之二十四的利息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实际上高利贷,只要超过这个利息上限都是非法生意。只是中国商人更愿遵守潜规则。

       被杀者,就是那个催款员,在高利贷这条食物链里几乎是最低端的。大多是一些地痞无赖混混,他们的职业素质主要有几点:撒得了泼、翻得了脸、狠得下心、下得了手。他们的收入一般与收款的业绩挂勾。他们很多时候不仅威胁欠债的,还时不时动手打人。如果对方报警,事情闹大了,他们还要顶缸坐牢。但像于欢案中这样,突破人伦底线的逼债手段,即使在整个高利贷行业中,也可能是独一份。真到了天怒人怨,人神共愤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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