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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库人物】​王道阁

 公众号辽河记忆 2021-03-20

王道阁

王道阁,1925年12月出生,河北省高阳县人。1942年1月,王道阁告别父母,和同乡人一道,历尽艰辛,辗转跋涉200多里,在河北省高阳县与任丘县交界地区找到抗日队伍,参加了八路军。

王道阁入伍第二天,就随部队赶赴河北省任丘县***,参加了小店村战斗。在战斗中,王道阁从敌人手中缴获“三八”枪1支。1944年8月,王道阁随所在的八路军部队在河北省关张堡进行伏击日军的战斗,王道阁勇敢作战,完成了伏击任务,被提升为班长。在河北省唐儿里战斗中,王道阁独自一人将敌人的炮楼炸掉,为部队前进扫清了障碍。因作战有功,被提升为排长。

在保定黄村的一次保卫战斗中,王道阁带领全排战士英勇作战,打退了敌人的7次进攻,抢救了9名伤员,战后被提升为连指导员。

1950年10月,抗美援朝战争开始后,时任副教导员的王道阁随部队入朝作战。在朝鲜战场坚守鱼云山的战斗中,王道阁同全营官兵一起奋勇抗击疯狂反击的敌军,坚持“人在阵地在,誓与阵地共存亡”,创造了以一个营的兵力全歼敌军一个团的战绩。

1957年王道阁随所在部队从朝鲜回国后,转业到法库工作,先后担任法库县人民法院院长、县司法局局长等职。在司法战线王道阁始终发扬老八路的光荣传统,秉公执法,廉洁奉公,先后为100多名蒙受不白之冤的干部、群众彻底平反。有一名干部被法院以“破坏社会主义的罪名”判处7年徒刑。王道阁接到申诉后,亲自去盘锦监狱及有关部门核实,最后推翻不实之辞,为被错判者平反,表现出了坦荡无私、光明磊落的胸怀,受到了群众的赞扬。

1983年9月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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