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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城市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天外来客142857 2021-03-20

CIH中国

我国城市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我国的城市物业管理是新生事物,受地域经济发展水平、政策规范、城市规划、设计环境和建筑质量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因此在其迅速的发展中存在着一些不可避免的问题。本文结合目前我国城市物业管理的现状,从各角度分析了物业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探讨了促进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的有效对策,对相关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方案。并对物业管理未来发展趋势作了展望,以指导实践,对构建和谐社会及社会物质精神文明建设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物业管理概述……………4

(一)物业管理的概念……………………4

(二)物业管理的内容和特点…………………4

二、我国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4

(一)物业服务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4

(二)业主方面存在的问题……………………5

(三)国家法律法规,政府监督体系不健全…………5

(四)物业管理队伍建设滞后………6

(五)开发商遗留问题较多…………6

(六)物业管理收费难且不规范 ………7

(七)物业管理行业经济效益差…………7

(八)物业管理立法相对滞后…………7

(九)市场机制尚待健全和完善…………7

三、解决我国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8

(一)物业企业进行改革…………………………8

(二)完善法律法规,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8

(三)竞争机制必须建立……………8

(四)加强监督、依法维权………8

(五)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9

(六)行业内联合发展,实现规模效益…………9

(七)积极开展招投标机制 ………………9

四、我国物业管理发展趋势……………9

(一)企业竞争已经进入了品牌时代………9

(二)企业文化建设备受青睐…………9

(三)物业管理人才的争夺和竞争将更加激烈……………9

(四)创新成为物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9

(五)按质论价、菜单式服务成为趋势…………10

(六)物业企业民营化趋势明显……………10

结语…………10

一、物业管理概述

(一)物业管理的概念

物业管理是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二)物业管理的内容和特点

物业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维修养护和建筑群内绿化、卫生、交通、治安等环境的管理;其主要内容包括:居住设施的维修养护管理;居住环境的管理;便民综合经营服务等。

物业管理最大的特点是居住功能单一,业主相对封闭独立;建筑密度大,形成了建筑群内人口密度高,人口结构复杂的特点;住房制度改革后,建筑群的房屋基本上由个人购买,产权归个人所有;现代城镇建筑都是经过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而成,是多专业、多人才共同努力的结果。物业管理的特点就决定了物业管理的管理工作必须做到:(1)管理的社会性;(2)管理的统一性;(3)管理强调服务性;(4)管理的复杂性;(5)管理追求艺术性。

(三)物业管理的目标

首先是赢得社会效益;物业管理的工作首先应有利于社会的繁荣与发展,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满足社会对物业管理的要求,促进社会的繁荣与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其次是赢得经济效益;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效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原则就是要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社会与经济效益。物业管理也应该讲成本核算,也应该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最后是赢得环境效益;建筑群一切物业都是为业主居住和生活服务的,使物业发挥最大使用价值,物尽其用,是物业管理的最大职能,如果每个小区的环境都搞好了,无疑会提高整个城市的环境质量。

二、我国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物业服务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1、物业服务企业体制问题

不同的管理机构虽然都叫物业服务企业,但在具体的制度设计、运作机制上存在很大差别,目前共有以下几种管理模式:

(1)以所属于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为主体的管理体制。(2)以房地产管理主管部门的物业服务企业为主体的管理体制。(3)企事业单位内部成立的物业服务部门。(4)以政府社区管理为主体的服务管理体制。(5)专业物业服务企业为主体的管理体制。当今我国物业服务行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势头,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未能适应物业管理行业快速发展的趋势,缺乏合理有效的约束与管理,从而形成了当今物业服务企业体制混乱的局面。物业管理从它诞生之日,就赋予了社会化、专业化经营的基本内涵。因此,转换物业企业体制走向市场,不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而是时代发展的必然,是集团公司进一步改革的策略,是建设市场经济的重要环节,也是人们追求生活环境的要求。

2、物业服务企业未依法行事

物业服务企业在服务过程中未依法行事。如未经过招标投标接管物业,物业管理项目的获取大多是暗箱操作,市场竞争机制还未真正形成;物业收费问题也是现今纠纷最多、物业企业非法运作最常见的问题,物业企业未依法行事、缺少的是相关部门的监督与管理。物业企业未依法行事还表现在物业管理的价格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上,如物业服务企业未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乱涨价乱收费,未按《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定期公开物业服务费用开支等。

3、服务理念定位不清

物业企业是服务企业还是管理企业,物业企业寓管理于服务的理念不明确。物业管理既是一个管理过程,更是一种强化物业服务意识的过程。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物业,包括建筑物、附属设备设施、相关场地等;而服务对象是人,受雇于业主、服务于业主,这就必须坚持业主主导原则。但目前很多物业服务企业对其服务定位不清,管理方式缺乏人性化,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服务的意识单薄,导致了工作简单粗暴,服务质量低下,甚至纠纷不断。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严禁未取得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企业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但由于历史遗留原因,现有物业服务队伍和素质成分与现代物业服务管理的要求差距很大,文化程度、思想素质、品格习惯及身体素质等等很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因此,培训符合现代物业服务要求的职工队伍是一个重要课题,现代物业服务企业普遍存在有“低”(专业水平低下)、“弱”(服务意识弱)、“拖”(办事拖而不决)、“差”(服务意识、质量差)、“松”(劳动纪律松懈)等问题。

4、物业服务企业竞争力不强

物业服务企业规模小,难以发挥综合优势和群体优势,而且绝大多数企业存在着经济效益差,亏损严重等问题。细看近几年,不少物业企业的退出也是一种市场的行为,未建立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行业竞争体制,导致一些物业企业不能实现“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现代企业竞争管理模式,在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中,因竞争不强亏损现象尤为严重。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特别是加入WTO后参与物业服务行业国际竞争。要按照“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物业服务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精细管理,变被动为主动,走物业服务企业品牌化建设之路。

(二)业主方面存在的问题

1、未成立业主委员会

2013年12月金坛晚报记者从金坛市房产局物管处了解到,目前金坛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比例还不到20%,也就是说,超过80%以上的居民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住宅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意味着业主失去了参与小区管理的权利,同时失去一个与物业服务企业的沟通平台,对于消化解决内部矛盾十分不利。业主委员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负责向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运作,它的存在有利于明确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责、权、利关系。

2、业主的物业管理知识缺乏,维权意识不强

在物业服务企业大力提倡“服务当先”、“业主至上”、“顾客总是对的”等人性化服务理念下,而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服务中,委曲求全、妥协、唯唯诺诺成为司空见惯的事情,长此以往,将不利于工作的开展,“以合同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是每一位物业管理者应有之举。然而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权人,则更应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所以说业主应该学习、懂得相关法律、法规,遇到问题时一定要有法律观念,处理问题时要法律、法规为依据,只有这样,签订的合同才能生效,制定的规章制度才能够实施,处理问题才会恰当。

(三)国家法律法规,政府监督体系不健全

1、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

2003年5月28日,国务院第九次常务委员会仪通过了《物业管理条例》,这也是目前物业管理方面最高级别的专业法规,也是我国第一部物业管理行政法规。由于还没有相应的、具体的法律法规对物业服务管理活动的细致管理,如:地下车库权属问题以及车辆被盗、物业企业招标投标等问题都还没有与之相应的法律法规可依。目前我国现有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构成:

(1)宪法的有关条款。如《宪法》第十三条:“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等等。

(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及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的法规、规章,如《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住宅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等。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常委会颁布的物业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以及同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物业管理行政规章,如《北京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等等。这些地方法规彼此之间并不统一,甚至有矛盾之处,往往只能反应一个地方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规定。就目前而言,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远远不能适应我国物业管理的迅速发展。

2、政府相关部门的职能问题

物业服务行业的快速发展对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越来越重要,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的市场行为和管理行为,保障和促进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国家政府相关部门应积极发挥其职能,对物业单位企业的行为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然而现实物业管理市场上出现的是“无人管、多人管”的局面;无人管,如:物业企业的行为无人监督,企业进入物业服务行业门槛较低,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作为依据等;多人管,以物业管理收费为例:既要报物业主管部门的资质检查证书;又要按照物价部门规定的等级打分确定收费标准,还要邀请行业主管部门、物价部门到小区现场查验通过,最后才能确定收费标准,领取收费许可证,一个许可证往往需要几个月乃至半年的时间。因此政府要协调好物业管理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更好的为社会提供优质服务。

3、社区居委会参与小区的管理、建设力度不够

社区居委会是现阶段城镇居民最重要的自治组织,是社区内全体居民共同利益的代表,是社区建设最重要的承担者和实际组织者。在我区各镇(街)的每个居委会辖区内都有数量不等的物业小区,社区内的社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落实,需要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配合与支持,但是现在大多数的情况是居住区内的管理事务和社会管理工作没有相衔接,导致管理不到位,居委会不能对小区的物业管理和社会管理工作起到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四)物业管理队伍建设滞后

目前, 我国有相当数量的物业管理企业的人力资源队伍在专业结构、知识结构等方面与物业管理的发展要求有较大差距。非专业人员做物业管理成为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奇怪现象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分流人员、传统房管局 ( 所) 的转型人员等在一定程度上依旧充斥着物业管理市场, 管理人员普遍素质低,服务不到位。物业管理人才对物管企业来说至关重要,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不仅影响到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水平,而且关系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五)开发商遗留问题较多

现阶段,由于楼宇施工质量差导致楼宇墙皮脱落、漏水,甚至出现墙体撕裂现象。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后遗症带到物业管理中,由于这部分维修费很高,物业公司根本无力解决,建设和管理脱节造成了物业管理先天不足。还有的开发建设单位为了促进销售,做不切实际的承诺,如绿化率、配套设施、各种优惠、高承诺的物业管理等等,给后续物业管理带来了被动局面,一旦处理不当,或业主表现激进,就会加剧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

(六)物业管理收费难且不规范

物业管理直接涉及到业主、使用者和物业公司的切身利益目前,物业管理表现比较突出的两个问题是:

1、收费难度大。少数业主和使用者不愿交管理费。还有一些业主经常外出或由于购房仅仅为了增值而长期闲置,也造成收费困难。这些都极大的影响了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 同时, 也使物业管理主体双方产生了后续的不良连锁反应, 也遏制了物业管理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2、收费行为不规范。国家计委、建设部早于1996 年2 月就颁发了《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作了明确规定。但是各地物价主管部门没有严格实施,有些物业管理企业忽视业主的合法权益,多收费,乱收费。

(七)物业管理行业经济效益差

在我国,绝大多数物业管理企业不仅普遍存在着企业规模小,难以发挥群体优势,而且绝大多数企业存在着经济效益差,亏损严重等问题,很多物业管理企业仅管理着一、两个物业项目。在这种情况下,物业管理企业难以形成规模效应,于是,许多物业管理企业不得不靠主管部门或开发企业的输血来维持生存,这已经成为物业管理企业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难题。出现这种情况除了进入物业管理行业壁垒不高、开发商盲目投资外,也是作为新兴行业的必然结果,经过整个行业激烈竞争“大浪淘沙”之后,物管企业将逐步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转变。

(八)物业管理立法相对滞后

物业管理立法滞后,理论体系不够健全 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的行业,我国相关的法规建设十分滞后,这种法律上的缺位容易引发各种利益冲突,也不利于社会的安宁和稳定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化, 住房自有化和住区社会化已成为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

在物业由开发商移交给物业管理公司的过程中,开发商、施工单位、物业公司、业主四方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他们各自对物业的质量、养护、使用负有什么样的责任,这些都需要在法律上予以界定。并且,规范和约束业主与业主之间, 管理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仅靠公约也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有一个具有强制性权威性更强的物业管理的法规体系,通过法律的形式将各自的责、权、利明确下来, 确保物业内的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因此,尽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已成为物业管理发展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九)市场机制尚待健全和完善

现代服务业中物业管理已经成为其重要组成部分,但物业管理作为一个成长于市场经济时期的新兴行业,不成熟的市场运作机制和交易双方导致各种矛盾和纠纷,引来众多社会关注和争议。市场经济条件下,整个行业发展会受到不规范市场化运作的严重影响。物业管理市场缺乏活力,需要必要的监督和竞争,健全的竞争环境还没有完全形成,招投标的标准化和透明度还不够,违法违规现象依然存在。因为缺少合理的市场竞争机制,必然导致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水平低下,运作不规范,而业主也不满意此种不合格的物业管理,业主参与自治的积极性无法调动。此外,由于必要监管机制体制的缺失,造成了物业管理市场的持续混乱,使得有的物业管理企业难以真正履行好企业的职能和责任。虽然目前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在国一内市场得到了普遍推广,但仍存在个别陪标现象,市场竞争尚不规范。一些不具竞价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的资源配置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公平竞争只是流于形式。近段时间以来,还出现了部分企业通过挤进市场进行项目争夺的恶性竞争现象。许多项目承接查验工作落实不到位,建管衔接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都是由以上问题造成的,而且随着合同期限的到达有的企业不接受业主更换物业管理企业,项目的顺利交接受到影响,从而引发矛盾纵纷。

三、解决我国物业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物业企业进行改革

物业管理的组织模式必须改变,规模必须形成,兴建一个小区,成立一家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必然造成物业管理的高成本低效益。如果经营多个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分别派驻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各个小区的日常管理服务,管理成本就可能大大降低,实现“一拖N”的管理规模,实现人员管理统一分片服务、统一收支、分别核算形成物业服务企业适度规模化的格局。物业服务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是人的管理,在人力资源管理上可以实行人员统一管理,岗位适当调换,员工挂牌上岗,实行一人多能,甚至功能虚拟的组织形式。物业服务企业必须依法进行企业体制改革,以适应当代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趋势,满足市场需求。

(二)完善法律法规,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

行政管理部门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行业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进一步制定完善相应的规范化管理标准。明确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责权利,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加强企业自律,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推进行业健康、协调发展。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作用,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教育培训,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收集、反映业主的意见、建议,倾听企业的呼声,向政府部门提供有关物业服务行业发展的政策性、建设性意见。

(三)竞争机制必须建立

物业管理终要竞争,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竞争的机制可以给企业更多的机会,行业发展要求全面推行物业管理的招投标,建立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双向选择、平等协商,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确定服务费用,通过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开展平等竞争形式。首先是服务内容竞争,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的根基是服务。优良的服务带来良好的信誉,良好的信誉带来更多的客户,更多的客户意味着企业的发展机遇。其次是服务价格竞争,服务价格涨落来自比较和选择机制。香港物业管理实行的“量出而入,代支代结,用者自决”的原则,给予消费者充分表达意愿的权利。2003年我国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在很多方面规定了消费者的权利。再者是服务质量的竞争,实质上是不同的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不同服务质量会带来不同的经济效益,竞争上较多的倾向于“按质论价”在一定程度上引导了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消费行为。物业服务无竞争,服务质量就难变化,物业服务就没有生命力。我们要牢记物业服务工作做得如何,自我评价只是一个方面,业主(使用人)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才是质量优劣的主要标准。提高职工队伍综合素质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关键要素,要从观念、技能、作风等方面增强企业竞争力,适应物业发展的要求。

(四)加强监督、依法维权

业主入住后应及时成立业主委员会,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1、增强业主的自我约束与自我救济能力,由政府、媒体共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业主花钱买服务意识,不交物业管理费是违法行为的宣传,引导业主依法履行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监督《业主公约》的执行力度,将业主违约行为进行宣传,提高业主的自觉性。

2、借助社区管理的力量,监管好业主、业主委员会的建立与运作,过去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是由开发企业来选举的。新的物业管理条例改为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同时,当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到房地产部门备案,并接受居委会的监督指导。因此,可将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纳入政府的派出机构,居委会或社区监管的范畴,这将有利于社区服务功能的建设,同时又确保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员有较高的素质,规范的运行。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产生矛盾纠纷时,社区监管部门可以作为中介调解人进行调解,化解纠纷,及时解决问题。

(五)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解决开发商遗留问题,要靠物业公司自己和开发商“划清界限”,加强对业主宣传,明确开发商的责任和物业公司的责任。这样,物业公司能在开发商遗留问题方面减少与业主之间的矛盾。

(六)行业内联合发展,实现规模效益

在我国物业管理并不是暴利行业,更有甚者可以成为微利,全国大多数的物业管理企业经营亏损, 物业管理的规模效益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这就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必须走规模化、 集团化之路。 同时,物业管理市场将面临重新洗牌,中国物业管理企业要想得到进一步发展,必须摆脱现行的小而全模式。为此,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政策,一方面,提高企业的注册门槛;另一方面,严格降低清除制度。启动物业管理市场预警系统,促使一部分物业管理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清除一些制约行业整体水平提高的“小、散、滥”物业管理企业,最终实现强强联合,形成物业管理集团。

(七)积极开展招投标机制

在物业管理刚实现招投标机制的初期,人们还不适应市场的选择,因此政府应加大工作力度,首先对比较规范的住宅小区进行试点运行,多组织相应的招投标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市场选择的物业管理公司不是一家而是二十几家,最后到不经过市场的选择就拿不到物业管理的良好态势。对物业管理公司实行优胜劣汰,有效的优化资源配置,节约管理成本,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此外,应明确建设与管理的责权利,逐步推进分业经营,改变物业管理依附于房地产开发的状况,使物业管理公司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从体制上解决建管不分的弊端,通过完善物业管理前期介入和接管验收制度,明晰物业管理各方的责权利。

四、我国物业管理发展趋势

(一)企业竞争已经进入了品牌时代

一方面,物业管理品牌企业的优势在市场竞争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很多的物业管理项目被品牌企业接管,从而促使越来越多的企业纷纷把实施品牌战略作为走向市场的重头戏。另一方面,大量品牌物业管理企业,以品牌的优势逐步向全国范围主要城市进行战略布局和布点扩展。其中以上海、深圳最具有代表性。随着全国知名地产开发企业进军西安房地产市场,与之配套的物业管理企业也随之而来,参与到西安物业管理市场当中。

(二)企业文化建设备受青睐

大多数物业管理企业,特别是品牌物业管理企业,都非常重视企业文化的建设,把企业文化建设列在重中之重来抓。

(三)物业管理人才的争夺和竞争将更加激烈

人才优势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和保障。近年来,物业管理企业的人才争夺和外流现象十分严重,一些物业企业不惜以各种优惠待遇抢夺人才。同时,把留用和培养人才也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来抓。上海陆家嘴物业的经理培训机制就是很好的典型。

(四)创新成为物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随着社会进步、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物业管理和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物业管理必须在观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质量等方面不断进行创新。例如,深圳市倡导的健康住宅示范区的健康式服务理念就是一个成功范例。

(五)按质论价、菜单式服务成为趋势

根据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要求的不同情况,设定了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服务,每个服务等级又从基本要求、房屋管理、共有设备设施维护养护、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管理,以及协助维护公共秩序等六个方面的服务标准提出具体要求,即提出了服务菜单,由业主自主选择,这种按质论价、菜单式服务将成为时尚。这样的做法已经在上海广泛实行。

(六)物业企业民营化趋势明显

目前,民营物业管理企业尽管在行业中所占比例不是很大,还没有形成大的气候,但同2001年建设部的调查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专家预测,今后几年将是我国民营物业企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民营物业企业在物业行业中的地位将得到明显的提高和改善,并将成为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主力。上海、深圳等地一些知名大型物业企业已经陆续进行民营改革。

结语

当前,物业管理行业正面临一个由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过渡的关键时刻,物业管理行业内、外部环境都在发生着重大变化。如何更好的研究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发展对策,需要我们作出更进一步的努力。物业管理要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为中心,以建立业主自治与物业管理企业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制为目标,以培育市场、规范市场为重点,加快立法步伐,加快机制转换,加强监督指导,尽快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行业形象,推进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

物业管理作为社会的朝阳产业 ,经过近30年的发展 ,已经显示了巨大的社会作用、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虽然物业管理存在着上述很多问题 ,但因为它在我们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所以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 ,全国各方面的不断努力 ,物业管理的发展将会越来越快 ,并在我国城市管理和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物业管理区域化管理、市场化经营、集团化发展、法制化运作的道路,是21世纪物业管理发展趋势。规模化、专业化管理将迅速取代零散、原始的管理模式,成为物业管理的未来发展方向;市场化经营、尤其是国内外知名品牌加入竞争,将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本位主义的垄断,成为承揽物业管理项目的主流;集团化发展将结束小兵团分散作战的局面,一批实力雄厚、人才集中、专业技术力量强、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物业管理企业集团将成为物业管理行业的主体;法制化运作,将推进物业管理行业走上规范化发展的轨道;科技化变革将是大势所趋,大量高新科技的智能化物业使传统的管理、服务、经营面临新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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