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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新类型公共艺术?

 子君zijun123 2021-03-20

新类型公共艺术(new genre public art)指的是具有社会活动性质的公共艺术,通常是直接与观众接触,常在社会体制之外展开创造。

01-Suzanne Lacy with Raul Vega:Anyang Women's Agenda,2010。

这个词是由美国艺术家、作家和教育家苏珊娜·莱西(Suzanne Lacy)在1991年创造的,用来定义一种公共艺术类型——不是位于公园或广场上的某件雕塑。

02-Suzanne Lacy with Meg Parnell:Cleaning Conditions,2013。

这一定义首先在旧金山艺术博物馆(San Francisco Museum of Art)的一场公开演出中使用,后来又在莱西的《量绘形貌:新类型公共艺术》(Mapping the Terrain: New Genre Public Art,台湾有中译本)中使用。莱西给新类型公共艺术的定义,是在现有社会体制外创造的社会活动,能让艺术家与观众直接接触,由此处理社会和政治问题。

03-Suzanne Lacy:Silver Action,2013。

1993年,一个名为“文化行动”(Culture in Action)的展览展示了一系列可以被定义为新类型公共艺术的作品,比如马克·迪翁(Mark Dion)和他的芝加哥城市生态行动小组(Chicago Urban Ecology Action Group),他们创造了一个有关社区生态的装置。

04-Suzanne Lacy:School for Revolutionary Girls,2016,Irish Museum of Modern Art,Dublin。 

老王按:新类型公共艺术的最大特征,是不在公共空间中设置物质产品,而是在体制外开展某种促进文明进步的社区活动,这是西方公共艺术的前沿方向。我在2014年《公共艺术》杂志上写的《从街区到社区:新类型公共艺术的空间转移》,就是讲这个的。但在中国大陆,这个类型的公共艺术不大好弄,所以直到今天,很多艺术院校还在把雕塑当成公共艺术的主要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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