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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在校学习时间不计入干龄?

 文炳春秋 2021-03-22

关于干龄,按照新的《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及配套政策,干6衔3是最低服役年限,满足这个年限之后就可以申请退役。

其中军官脱产学习时间,不计入最低服役年限,也不计入军衔晋升时间,但是在授衔之后计入干龄。

这样的规定,其实对大多数的军官来说,是没有啥影响的。毕竟,能够脱产学习的机会本来就不多,能够脱产学习的干部也不多。但是这样的规定,对于像我这样的研究生却是影响较多的。

如果在校学习时间不计入干龄,那么意味着这些研究生干部退役的时间就至少要推后。而这退役后的年限,可能对其自身的发展以及退役后的未来,都产生影响。身边像我一样的研究生干部,最近都在说:“想按时退役,就别考研究生;考了研究生,就别指望按时退役。”

研究生的干龄问题咋这么难搞?我真的有点不服了。

一、干龄的评价标准

坦率的说,研究生干龄的问题,跟我们自己的切身利益有关,干龄不仅仅是一个干部担任军官的时间,其实也和很多权益挂钩的。比如晋升的资格问题,排序问题等。

更重要的,随着新的《现役军官管理暂行条例》及配套政策的施行,干6衔3是最低服役年限,满足这个年限之后就可以申请退役。这意味着我能否退役,能否选择逐月的安置方式,干龄将是一个至关重要甚至唯一的评价标准。所以我们关心这个问题,其实也不是不安心服役的表现,只是要给自己一个明确的规划,心里踏实而已。

干龄的问题,说到底还是一个“资格标准”的问题。我关注干龄,是因为我们的干龄和其他军官的干龄相比,还是有一些区别的,至少在校学习期间是不计算在最低服役年限干龄之内的。这意味着我们的退役时间,是要推迟的。

所以说,研究生干部的干龄问题,其实就是一个转业、逐月资格的标准问题。

我也承认,我们对相关的规定不是很满意,其实就是觉得这样规定下来,自己的权益受到了影响。也有一些人认为,“自己辛辛苦苦考的研究生,到头来什么不算?实在不公平。”既然都是军官,大家的干龄认定不应该有差异,而应该一视同仁才对。

现在,大家备受争议的就是,对研究生干部设置一个“脱产学习不计入最低服役年限干龄”的规定。

到底是为了鼓励和保障高学历干部能够安心服役、长期服役,为军队建设做贡献?

还是为了引导干部梳理正确的“考试、学习观”,把学习的目的放在提升能力、多做贡献上,而不是图舒服挣资本上?

还是为了避免之前学习完就退役,造成的人力资源及教育资源的浪费?

这三个问题,我想,要值得引起深思,也需要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

二、研究生干部,到底是哪三类?

在我看来,研究生干部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本科毕业后,直接硕博连读,或者是本硕连读这样的类型。

这种类型的研究生干部,按照他们的经历来说,是没有真正到部队工作的,一直是校门到校门。虽然没有真正到院校之外的军营服役,但是其本科毕业之后,其实就已经获得了干部身份,已经享受到了干部待遇了。

所以我认为,这类研究生的干龄,其实应该是从本科毕业之后算起的。但是虽然都是干龄,但是价值却不一样。其他毕业生的干龄,会计算到最低服役年限里面,成为退役、安置的重要依据。而这些本硕连读、硕博连读的干部,在没有离开校园之前,是不计算到最低服役年限里面的,对自己将来的退役安置是没有帮助的。

干龄对于这些干部来说,影响的是最低服役年限,影响的是你可以退役的资格,是你在部队服役的心情和信心。但是对于其他权益,包括逐月、转业等,影响不大。

二是,任干部一段时间后,考取的研究生。这种类型的研究生干部,其干龄组成是“可计算、不计算、可计算最低服役年限的组成方式。

院校期间的干龄不计算为最低服役年限,对其逐月的标准没啥大影响,但是却影响了其退役的资格。这一点,和直接读研究生的干部遭遇类似。

三是,从地方特招的研究生干部。这些年,直招军官成为军官的一个新来源。这些直招的军官中,研究生学历恐怕是一个标配,他们也主要在一些院校、研究所等大内工作。

对于这些特招的研究生干部来说,其干龄等同于军龄,是从入伍的那一刻算起。对于这些特招的研究生干部来说,干龄的规定对他们来说可能不算有利,特别是逐月16年的标准,更会让他们“望尘莫及”,长期服役会是一个最好的选择。

三、到底怎么判定?

以下是我个人的一点不成熟的建议,仅供参考:

一是对于计算最低服役年限的问题。

没有任何办法,必须要服从,按照规定去办。不管你内心里愿不愿意,都需要这么执行。

这就需要大家在是否考研究生,是否脱产学习的问题上,要考虑清楚,要把前因后果以及优势不足想清楚再做决定。

我身边也有一些干部考研究生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舒服几年”。我想这样的思考方式是不科学的,舒服几年之后可能让你的退役计划发生改变。如果一旦决定了,就需要把自己的退役时间、退役方式等一并计划好,并做好长期服役的准备。

二是对于逐月年限干龄标准的问题。

我认为,对于一般的干部来说,这不是什么大问题。无论最后的干龄标准是不是16年,只需要按部就班就可以了。

这里面,重点说说特招军官的逐月和干龄问题。由于这些特招军官,基本上学历都是研究生以上,所以他们入伍时的年龄就比较大了,有的甚至可能是三十多岁才入伍。即使他们一入伍就可以计算干龄,但是如果要达到16年的标准,其退役年龄估计都要近50岁了。

50岁的时候,恐怕即使能够逐月也不逐月而是退休了。所以对于这些研究生干部来说,我认为如果逐月依然是他们的安置选项,必然还有特殊的政策去执行,而不是简单的执行干龄标准。

比如干龄标准的缩短。可能其他干部,甚至其他研究生干部制定的都是逐月干龄16年标准,而特招的研究生干部,则可能是10年或者其他。这样,既给他们逐月的选项,又确保他们逐月后的获得感。

三是,采取干龄及所做贡献等多种标准。

既看干龄也看所做的成绩贡献,灵活处理特招研究生干部的逐月问题。

以上是我的一点看法,说到底,就是希望在政策上,给予我们一个清晰的路线图,不要让大家对政策模棱两可。

“使人疲惫的不是远方的高山,而是鞋子里的一粒沙子。”

对于研究生干部的干龄,也希望有关部门给予重视,也希望政策在落地后,对有关争议的政策,要给予权威性的解读。

“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要让本该很好的政策,到最后成了被“唱衰”的。

在校学习时间不计入干龄?我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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