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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四讲 第三章 感悟《一》

 ANNI22 2021-03-22

原文

《道德经》第三章

不尚賢,使民不爭;不貴難得之貨,使民不為盜;不見可欲,使民心不亂。

是以圣人之治,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為也。為無為,則無不治。

【大意】

不崇尚贤才异能,使人民不至于炫技逞能而争名逐利。不看重稀贵之物,使人民不做盗贼。不显露足以引起贪欲的物事,使人民的心思不至于被扰乱。因此,圣人治理天下的原则是:排弃充斥于人民心中的各种成见,满足人民的温饱需求,软化人民的犟执趋求,提高人民的自立自足能力。通常使人民不执成见、不生贪欲,使那些"智者"不敢为所欲为。从事于无所成为的作为,即可以得到全面的治理。

老子生活的春秋末期,天下大乱,国与国之间互相征战,兼并,大国称霸,小国自保。各国为维护自己国家的安全,处处崇尚贤才,这本来是为国家着想,是好事。但是“物极必反”,在尚贤的名义下,一些富有野心的不良小人,竞相争权夺位,抢占钱财。给民间带来恶劣影响,也给国家安全带来隐患。一时间,民心紊乱盗贼四起。针对这种因尚贤主张而引起的不良后果,老子提出“不尚贤”的主张,也批评了由“尚贤”而引起的追求物质利益的欲望。

这一章,主要讲“无为”与政治的关系。统治者的“有为”政策,往往会诱导人们的行为。如果过分的崇尚贤能,看重钱财等等,都是误导,使人们形成贪婪的性格。因此,圣人治国,以“无为”作为准则。这样,老百姓“无知无欲”,有智慧的人也就不敢轻举妄动,国家也就能得到和谐治理。

“不尚賢,使民不爭;”《道德经》通篇离不开“道”。道就是事物的运行规律。有的运行规律表现出来的现象(德),对人类是有利的;有的“道”表现出来的行为(德),对人类是有害的。有的“道”一开始对人类有利,如果不加以限制,任其发展,“贤才”们就会利用自己的才能祸害人类。甚至“贤才”们之间,为争名夺利,互相残杀。本来人们崇尚的”贤人”,结果沦为罪犯。如为了争“贤人”的位置,庞涓陷害孙膑;李斯害死韩非子。商鞅变使秦富强,但是因为法律过分严厉,最后自食其果。“不争”不是不作为,而是不做无为的争斗。相反是自身要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本领,不恃才傲物,不用自己的才能去坑害人。“各人自扫门前雪”,做好自己的事;“不管他人瓦上霜”,让人家做自己的事,不去无端的干涉别人。王艳丽老师的切生体会很能说明问题,是对”不争”的最简单明了的注脚。她自己成绩好,帮助同学提高了成绩。却因为同学名次高于自己而不高兴。通过自省,王艳丽老师认识到争虚名是不值得的,只要自己成绩好,名次算得了什么。王艳丽老师有如此成就,就是她的“争”与“不争”,把握得好,采取的。

我自己也有体会。微信运动,以每天运动的步数排名次。有时候,当我名次落后很多时,又没时间走步,就会躺在床上要手机,获得步数,使名次上前。其实,没走路,那空步数,假名次有何用?有时我走了半天的路,却没带手机,结果步数是零,名次排在最后,心里很懊恼,其实,身体得到锻炼了,那名次是倒数第一,又能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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