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企业纳税信用的修复(上)条件

 魏春田 2021-03-23
市场经济之下,信用是企业存在发展的命脉,然受利益驱动,不守规矩,任意妄为的企业不在少数。为规范纳税人的行为,使守信纳税人得到褒奖,失信的纳税卜受到惩戒,税务机关建立的纳税人信用评价机制,将纳税人的信用等级分为ABMCD五级,同时也建立了纳税人信用修复机制,给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纳税人以修复纳税信用的机会。
当然了,不是所有纳税信用都可以修复的,纳税信用修复是由条件规定的。可以进行纳税信用修复的条件有以下三个:
1、纳税人发生未按法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且已补办的。
2、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未构成犯罪,纳税信用级别被直接判为D级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处理结论明确的期限期满后60日内足额缴纳、补缴的。
3、纳税人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并由税务机关依法解除非正常户状态的。
具体可分为19种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包括15项扣分情形和4项直接判D级情形。

政策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