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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请大臣喝鳖汤故意漏掉一人,结果玩丢性命,还留下两个成语!

 老黄说史 2021-03-23

人的第二个手指头为何称“食指”?公子宋没喝上老鳖汤,怒杀郑灵公,孔子为何说弑君主犯另有其人?

引言

在中国古代的数字崇拜中,“五”是个非常受人追捧的吉利数字。“五”字最早见于甲骨文,“五”在甲骨文中的字形,为“X”上加“二”。其中,“X”系指万物交汇,“二”系指天地之间,两者相叠即表示天地间交汇的万物。究其本义,“五”即为金、木、水、火、土等宇宙的构成要素,代表天地间万物构成元素的极限数。

“五”字因其涵盖一切的特殊意义,常常被引用。比如,比如称帝王为“九五之尊(中国古代把数字分为阳数和阴数,奇数为阳,偶数为阴。阳数中九为最高,五居正中,因而以“九”和“五”象征帝王的权威,称之为“九五之尊”)”。

再如,科举取仕中的“五魁首(中国古代[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分五经[诗、书、礼、易、春秋]取士,每经第一名称经魁,又称魁首。同时取得各经第一名的人被称为五魁首)”。

五指的命名

另外,佛教至礼中的“五体投地(指两手、两膝和头一起着地,是古印度佛教一种最恭敬的行礼仪式。比喻佩服到了极点)”,将人体与“五”也拉上了关系。 人身除了五体,面部还有五官(眉、眼、耳、鼻、口),四肢均有五指(趾)。

人之五指,也各有其名,分别为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指。其中的拇指、中指、无名指与小指都好理解。拇指指的就是大指,《说文》称:“拇,将指也。”徐锴系传:“所谓将指者,为诸指之率(统率)也。”朱骏声通训定声:“手足大指皆曰拇。”另,拇指又称“擘指”,清·厉荃《事物异名录·形貌·手》:“擘指,大指也,即孟子所谓'巨擘’是也。”

“中指”又称长指(因其为五指中的最长者),因为位于手掌中央,所以叫中指。“中指”的得名是其长度与所处位置有关。“无名指”医学上称为药指、环指,是一只用来戴戒指的手指,结婚后就会将人由无名份而变成有名份,所以就叫无名指。“无名指”的得名,是从其功能上定义的。“小指”又称季指、手小指、尾指、小拇指,位于尾端最细小的一只手指头,所以叫尾指。“小指”的得名与“中指”相类,是因其所处位置与形状的缘故。

那么,位居第二的那根手指为何被称为“食指”呢?其实,这是按其“功能”特性来命名的。具体来说,就是上古时期的人们吃饭不用筷子,而是直接下手的(现代“手抓饭”的吃法,就源于此)。因为第二指较为灵活,尝起食物来非常方便,所以,古人习惯用这个指头试探汤水、食物的冷热、味道,然后放到嘴里吮一下。因此,古人专门将这个手指称作“食指”。

公子宋的食指

历史上,还有个人用他们的生命,为后世留下了两个成语,一为“食指大动”,一为“染指于鼎”(后简称为“染指”),这个为贡献成语而丧命的冤枉鬼,就是春秋时郑国的第十二任君主郑灵公公子夷。郑灵公丧命的直接原因,就是为了一口吃食。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下面,就听老黄慢慢为你道来。

“食指大动”原指有美味可吃的预兆,后形容看到有好吃的东西而贪婪的样子。这里有个典故,出自《左传·宣公四年》:“楚人献鼋于郑灵公。公子宋与子家将见,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

上面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呢?在解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文中的人物:公子夷(郑灵公)、公子宋与公子家,这三个人都是郑国公子,公子夷是郑国第十一任国王郑穆公之子、郑国第十任国王郑文公之孙。公子家,姬姓,名归生,字子家,系郑国第十任国王郑文公之子,也就是说公子家是郑灵公公夷的亲叔叔。公子宋,字子公,同样是郑国王室之后,为与公子家一同辅助灵公的朝之重臣。而将三个人联系到一起的,除了宗亲、君臣之外,还有一只楚国敬献的“稀有动物”巨型老鳖(鼋)。

上面的记载说的是,宣公四年的某一天,楚国人给郑灵公送来一只巨大的老鳖。恰巧,公子宋和公子家要进宫去见郑灵公,走在路上,公子宋的食指忽然自己动了起来,就把它给公子家看,说:“以往我的食指这样抖动的,就一定可以品尝到珍奇的美味。”

公子家不以为意,以为公子宋只是瞎说而已,并没放在心上。没想到,两人进宫后,果然发现厨子正将一只煮熟了的巨大老鳖切块儿装盘(那时诸侯家的食器为“鼎”),两人会心地相视一笑。

因食丧命的郑灵公  

一对重臣笔得如此暧昧,郑灵公也不免好奇,就问他们为什么笑。公子家就把公子宋食指大动的事告诉了郑灵公。

郑灵公听罢,突然有了馊主意,想恶搞一下公子宋。老鳖端进大殿后,郑灵公开始赐食,上殿的大巨人人有份,唯独不赐食公子宋。公子宋认为这是对他的极大侮辱,一怒之下就不讲究君臣之礼,用手指头在盛在王八汤的大鼎里蘸了蘸,尝了尝味道后,才昂首退出去。这就是后人常说的“染指于鼎”。

及入,宰夫将解鼋,相视而笑。公问之,子家以告,及食大夫鼋,召子公而弗与也。子公怒,染指於鼎,尝之而出。(《左传·宣公四年》)

公子宋此举,对于身为一国之君的郑灵公也是一种蔑视与挑衅,一怒之下,发誓要宰了公子宋。公子宋听说后,就想先下手为强,他拉来公子家商量,要把郑灵公给做了。

郑灵公毕竟是自己的亲侄子,公子家下不了手,就对公子宋说:“牲口老了,尚且怕杀,何况国君?”公子宋见公子家不愿同流,就诬陷公子家谋反。公子宋位高权重,公子家无力反抗,只得屈从。当年夏天,公子宋就找个机会将郑灵公给弑杀了。公子宋以此报了郑灵公未赐鼋羹之仇。

公怒,欲杀子公。子公与子家谋先。子家曰:“畜老犹惮杀之,而况君乎?”反谮子家,子家惧而从之。夏,弑灵公。(《左传·宣公四年》)

有时,即使是皇帝,办事也不能太任性,否则也会有性命之忧。郑灵公死后,公子宋与公子家又谋立新君,郑穆公之子、郑灵公之弟公子坚上位,是为郑襄公。郑襄公即位后,想清除弑君者公子宋家族,结果,受到弟弟公子去疾的力谏,这才放过了公子宋与公子家。

公子家的“弑君之罪”

弑杀郑灵公,公子宋是主谋,但是,弑君的罪名,最终被孔子安到了公子家的头上。孔子作《春秋》时,是这样记载这件事的:“郑公子归生(公子家)弑其君夷。”孔子为什么要这样写呢?他在文后说出了理由:这是由于公子家的权力不足的原因造成的。君子说:“只讲仁义而不用武力,是不会行得通的。”凡是杀死国君,如果只记载国君的名字,这是由于国君无道;如果记载臣下的名字,这就是臣下有罪过。

书曰:“郑公子归生弑其君夷。”权不足也。君子曰:“仁而不武,无能达也。”凡弑君,称君,君无道也;称臣,臣之罪也。(《左传·宣公四年》)

公子家身为执政大臣,王室近亲,明知公子宋要弑君,却事前不举报,事中不阻拦,事后不讨逆。其实,做人是要有担当的,该站出来的时候,就得“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因此,孔子作《春秋》时,才称郑公子归生是弑君祸首。这样想来,公子家落个“弑君罪名”,似也不冤。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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