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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木竹巴的辉煌与落寞10:绛曲坚赞的改革是要获得“独立”吗?

 白发布衣cexroq 2021-03-24

《西藏的教派时代》第二十篇:

上一篇里讲到,绛曲坚赞横扫卫藏后,派人赴京朝觐元顺帝,请求皇帝给予加封。

1360年(元至正二十年)元朝封绛曲坚赞为大司徒,赐虎纽印鉴和封诰,规定贡噶、仁蚌等前后藏地区为其辖地,册封绛曲坚赞的部下释迦仁钦为曲弥万户长。

这次封诰标志着帕木竹巴政权正式获得了元帝国的认可,绛曲坚赞“自称'第悉’(意为执掌政务的官员),设首府于乃东,确立了对卫藏地区(前后藏)的统治权威”。[1]

从1322年接任帕竹万户长算起,这段崛起之路走了38年,绛曲坚赞也从一个20岁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变成了一个58岁的老者。在这段漫长的岁月中,绛曲坚赞经过了无数激流险滩,甚至差点丢了性命,但他振兴的帕竹的意志从未丧失。在遭遇连续不断的兵败、申诉、拘捕后,他每每从地上爬起来继续迎着烈风前行。

除了坚定的意志之余,帕竹政权的成功,还有赖于绛曲坚赞高明的政治策略。他小心翼翼地绕开道路上的陷阱,极力避免反叛的大帽子扣在头上。即便面对不公平的审判,也不愿触动元朝的法律权威,他曾经在申诉时说道:“我未造反却捏造说我造反,(萨迦等)多次向朝廷诬奏,若朝廷派人来审查真伪,我将达木达垅以内的民户拨出,作为我归顺皇帝的礼品。”[2]

不但如此,绛曲坚赞还身体力行的维护元帝国的意志,当止贡贡巴(止贡派行政领袖)在他面前叫嚣:“现在萨迦派所作的一切事情,我们止贡人早就做过了”。

即便与萨迦领袖仇深似海,绛曲坚赞也毫不客气地驳斥道:“那时候,(止贡)的喇嘛是京俄大师,贡巴是释迦仁钦,你们喇嘛和长官连拇指大小的印章都没有,亦未出任过皇帝的帝师,在拉堆岗噶地区南面十八沟以北的地盘内,五年发展、八年安定、两年衰落,总共仅有十五年,而萨迦派担任皇帝的师长,主宰瞻部洲业已一百余年,皇帝的敕令传到哪里,萨迦派的势力就达到那里,被皇帝封拜惯例直至海滨的村庄和寺庙,受用不尽。您可不要在他人面前说这番话,那时虽说您权势大,但大概也只是我所管辖的那么大。”[3]

这段话可以清楚地表明,绛曲坚赞对元帝国以及帝国扶持的萨迦派有清醒的认识。

正是因为他充分利用了萨迦派内部的不和,极力拉拢支持自己的力量,让他们在元朝皇帝面前为帕竹发声。因此避免了帕竹政权在崛起、挑战萨迦权威的过程中,成为第二个止贡派。

当帕木竹巴政权开始掌控乌斯藏之时,作为宗主国的元帝国已混得夕阳难返,早就无心管理西藏事务。即便如此,绛曲坚赞依旧没有节境自立的想法。

在去世前(绛曲坚赞1364年故去,元帝国尚未覆灭),他告诫自己的接班人“东方皇帝以前就关怀我们帕竹,若继续关怀,则应当遵守皇帝的法令,迎送和承侍宣旨钦差”。[4]

大概他早就清楚的认识到,西藏再也不是当年那个辉煌无比的吐蕃时了,一味想去追寻往日的荣光无异于自寻死路。东方的皇帝不论是行将就木的元顺帝,还是以后的皇帝,都不是小小的帕竹能够抗衡的。

元朝的末世也给了他一个机会,如果元朝保持强盛,他和帕竹有没有机会冒头还真很难说。现在元朝自顾不暇,绛曲坚赞便有了活动的空间,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对西藏的政治、法律进行改革。

针对当时西藏的情况,绛曲坚赞推行了影响深远的改革,他首先废除了元朝推行的万户制度,代之以新的“宗本制”

“宗”(相当于现在的县)成了他治下新的行政管理机构,用以管理各地的“谿卡”(庄园)。

帕竹政权下设的“谿卡”大小不等,一般来说“谿卡”类似于镇,拥有百余户农奴。大“谿卡”之下,又管理着许多小型的“谿卡”,小的“谿卡”只有十余户农奴,相当于内陆的一个小村子(这种谿卡比较普遍)。

相比于“谿卡”主要负责生产来说,“宗”则是政权的主要管理单位,不但拥有一个地区的行政权还有驻扎有军队,负责维护地方的安定。

绛曲坚赞将所辖地域,划分为十三个宗,但很遗憾藏文史料中,记载最多的《新红史》也只列出了九宗,分别是:“佳孜芝古约卡达孜贡嘎乃乌宗查嘎仁蚌桑珠孜百朗伦珠孜宗”。[5]

另外,还有一个齐达斯宗未计算在内,各宗设立的时间有早有晚,并不一致,一致的是各宗均设有宗本。

宗本由帕竹政权直接委任,各宗的宗本每三年轮换一次,实行流官制,而且要“每年考察各宗的政绩”。

这避免了元朝的万户设置中,各万户长世系的弊病,流官制的宗本很难在一地形成强有力的地方势力,也就避免了割据产生的土壤。

同时三年一次的考核,让各地宗本面临竞争,提高了各宗本的执政动力。为限制各地族长与宗本之间的联系,绛曲坚赞还明确规定“一切部落的首长,派人到卫藏各宗所办诸事务,都须盖章禀知大司徒。”

“宗”“谿卡”制度的建立,将政权管理的触角延伸到每个自然村,大大加强了政权的管控能力。这种西藏历史上首创的政治制度,也被后世几乎所有政权采用,并一直保持到西藏民主制度改革前夕。

其次,针对萨迦官员有法不依、纪律松弛的现象,绛曲坚赞还重新修订了法律。

萨迦政权统治时期,全面照搬了元朝法律,但在实行的过程中,存在很多不适合西藏特点的情况。可萨迦官员并未进行相应修正,而是肆意篡改、胡作非为。

针对这一弊端,绛曲坚赞根据吐蕃时期的“十善法”(这里所说的十善法戒、即所谓的《神教十善》,相传为松赞干布时制定,包括有不许杀生造罪、不能邪淫,不许谎言等十条,基本上是“佛门十善”的内容[6])制定了一种能“惩强扶弱、洞察真伪、分清皂白”的“十五律”。

这部由绛曲坚赞亲自制定的“十五律”,分别是:英雄猛虎律、懦夫狐狸律、官吏执事律、听讼是非律、调解法庭律、重罪肉刑律、警告罪援律、青吏供应律、杀人命价律、伤人处刑律、狡赖赌咒律、盗窃追赔律、亲属离异律、奸污赔偿律、过时逾约律等十五法律。[7]

在这儿,我们不得不再次赞许藏族这个充满诗意的民族,连一部律条森严的法律,都能被修饰得如此有诗意。

绛曲坚赞重塑律条之后,各地贵族都受到了约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属民的盘剥。卫藏地区在短短几十年间,便从元末的战乱中缓过气来,经济生活迅速发展。

绛曲坚赞的铁杆粉丝——五世达赖喇嘛在他的《西藏王臣记》中,这样描述帕竹前期的富足,“全世界无有饥荒瘟疫等灾,一切财物如愿满足,俨然成为财神宝库,随欲受用。”

在宗教的层面,绛曲坚赞作为一位严守戒律的僧人,对僧人守戒的要求极高。

他自己便终身严守不饮酒、过午不食等出家人戒条,在乃东王宫设置了内、外、中三个城门,内门严禁醇酒、妇人入内。[8]在他强硬的要求下,僧人戒律废弛的状况为之一变。

除了强调律条以外,绛曲坚赞对各教派一视同仁,不执门户之见。各教派的青年才俊,都能在帕竹政权内部获得提拔的机会,这也使得帕竹噶举这个小教派,不断获得新鲜血液来支持其发展。

绛曲坚赞的政治改革是如此卓有成效,以至于他推行的很多制度,被第悉藏巴甘丹坡章等地方政权沿袭,甚至成了一些外国学者分裂国家的依据。

某些国外学者有个荒诞的理论,认为元和清因为民族成分问题,而不属于中国的朝代。

西藏则被他们理解为是元、清的殖民地(大概是在全世界抢殖民地抢习惯了,觉得是个边疆就是殖民地),并用这个怪诞理论,推导出古代西藏不属于中国的领土。

所以,他们作品中特意强调绛曲坚赞的崛起,是“一心打算恢复古代吐蕃的光荣”

认为他抗争的大半生,是在反抗元朝对殖民地的残暴统治,并最终获得了“独立”。

作为理论论据,他们给出了两点理由:

第一、绛曲坚赞废除了元代的法律并采用了吐蕃时期的法律;

第二、绛曲坚赞不用“赞普”称号,也不称“王”,用的是“第悉”,表明他是一个用此称号,实现古代赞普理想的实干家 。[9]

说实话,就以我一个业余历史爱好者看来,他们举出的这两条论据,实在有辱学者的贤名。

绛曲坚赞确实废除了元朝法律,并借用了吐蕃时期的《十善法》,但借鉴不等同于照搬!

两千多年前,吕不韦就在《吕氏春秋》里写过,“上胡不法先王之法?非不贤也,为其不可得而法 [10]

意思是现在的国君,为何不照搬古代的法令制度呢?

不是它不好,是因为后人无从采用它。

每个时代的法律,都根据当时的社会环境制定,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法律制度也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这就是没朝都会重修律条的原因。如果大家都用以前的,那这世界就简单了,没准儿现在还在用周礼

绛曲坚赞是肯定没机会阅读《吕氏春秋》,但不代表他不明白这个道理。

反倒是这两位藏学家,你们怎么没想想,日本为什么要明治维新,而没有一直延续幕府时代的治国策略?

意大利(图奇是意大利藏学家)也是从教皇的桎梏中挣脱出来,通过文艺复兴走上民主制度的,为啥没让教皇继续统治?

你们的祖国没因循前代的法制,为什么绛曲坚赞就一定要照搬松赞干布时期的律条?要知道,这两位伟大政治家之间,可是隔着漫长的六百多年呀!

我们再来看看,西藏本地高僧对他修法的认识。

《西藏工臣记》记载道:“忆昔具德萨迦派之世,匪特称王吐蕃,而且统御大蕃全境。由于后世诸权贵各怀异志,各走一方,诸本钦等,执法又多变异,鲜有定制。法王之律亦沾染霍尔之习,流于欺诈,或犯高下宽严不均等等弊端……因此司徒(绛曲坚赞)欲以吐蕃现代法王所制十善法规作为准绳”。

五世达赖喇嘛说得已经很清楚了,绛曲坚赞是因为萨迦派统治期间,肆意曲解法律,“执法又多变异,鲜有定制”“犯高下宽严不均”,“以吐蕃法王所制十善法规作为准绳”重新修订了《十五法》

再有一点,以帕木竹巴政权的实力恢复吐蕃的荣光基本就是妄想。

吐蕃当年版图扶摇万里,边境北至河陇、南达印度、东临云南、西到中亚,而帕竹控制的范围别说跟吐蕃相比,就是跟被他干翻的萨迦政权都没法相提并论。

至少萨迦政权时期,阿里三围还是它的属地,而在史料上,基本没有帕竹政权管理阿里的记载,其政权也始终没有向阿里拓展的意思。

甚至就是在卫藏地区,帕竹政权也没有全部拿下,在拉孜拉堆绛等几个地区存在割据势力,双方曾发生过流血冲突,帕竹的将领还死在了战场上。

除此之外,山南曲松县拉加里王朝波密县嘎朗王朝存在,这些号称为吐蕃王室后裔的割据王朝,存续的时间远远长于帕竹政权(嘎朗王朝延续到了明代,拉加里王朝西藏民主制度改革前夕)。

从宗教的角度上,帕竹也没有任何机会,相比于萨迦派在八思巴时期,凭借忽必烈的支持,其教法在康、多地区广泛传扬,进而成为了西藏的四大教派之一。

帕竹噶举派的传播一直都难称广泛,虽在多康地区也有教派的寺院,但和其他大教派比起来不过是萤火之光。反倒是同为噶举派分支的噶玛噶举派都远远强于帕竹噶举。

这也是为什么明朝赐封的“三大法王”“五大教王”中,噶玛噶举派拥有一个法王(大宝法王)、一个教王(护教王),萨迦派拥有一个法王(大乘法王)、两个教王(辅教王赞善王),格鲁派拥有一个法王(大慈法王),止贡派拥有一个教王(阐教王),而帕竹噶举只获得了一个教王(阐化王)。

以这点实力,想要恢复吐蕃王朝的荣光,除非是绛曲坚赞的脑袋被什么动物踢了。

至于不用“赞普”的称号,而用了“第悉”的头衔,更说明了绛曲坚赞没有恢复吐蕃的奢望。

恢复吐蕃这么宏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号召全部西藏属民共同努力。如果他真有这一个计划,那用往日吐蕃王朝领袖的头衔来呼吁和团结民众,岂不是效果更好?但他却没有做过任何一点相应的宣传,或者哪怕是铺垫。

绛曲坚赞进行的制度改革,全部着眼于稳固帕竹统治:

通过修订法律来约束贵族的欲望;

通过整顿吏治,来建立更高效的行政体制;

给百姓分配土地,只征收六分之一的收获为赋税,来缓解民生的压力;

身体力行的严守戒律,来重塑僧人在民众心中的崇高形象。

正是基于相应的改革,才使卫藏的经济得到了发展,民众生活富足,保证了帕竹政权长达264年的统治。

再有,如果他抗争萨迦是一心想要“挣脱从属中国的地位,恢复古代吐蕃的光荣”[11],又何必屡次三番遣使大都请求元帝国的册封和认可,在不断申诉的过程中,也反复强调愿意尊重元朝的裁决。

假设在前期这属于斗争的手段,但1354年后,帕竹政权已经势不可挡,别说萨迦派堪堪不支,就是元帝国在西藏的驻军也要看他的眼色行事,这一点从营救甲哇桑布的军事行动便可见一斑。

就在这种情况下,绛曲坚赞依旧以获得元朝册封为荣,当册封“大司徒”的文书、印纽到达后,他举行了盛大的仪式来宣传自己获得了帝国的钦命。

如此作为,从哪儿能看出他一心挣脱,从属于中央政权的地位呢?

做为西藏历史上声名赫赫的政治家,绛曲坚赞不但在其生前从未号召过恢复吐蕃。就是在他去世后,帕竹政权漫长的统治时期内,继任者也没有任何一代“第悉”有过这方面的尝试。

所以,这种说法完全是臆想和空穴来风。


参考书目:

[1][5][6]、帕木竹巴政权对乌斯藏的统治_帕木竹巴政权研究之二_王献军;

[2]、《朗氏家族史》__大司徒·绛曲坚赞;

[3]、《西藏历代的边事、边政与边吏》_张云;

[4]、浅论大司徒绛曲坚赞的文韬武略_布桑;

[7]、西藏帕竹地方政权的组织形式研究_达瓦玉珍;

[8][11] 、大司徒绛曲坚赞生平再研究__吕崇民;

[9]、《西藏中世纪史》__杜齐著邓锐龄译,《元末明初西藏的形势》__佐滕长,邓锐龄译;

[10]、《吕氏春秋》__吕不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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