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考试时间 5月10日(星期一)至14日(星期五) 缓考时间:5月22日(星期六) 2、考试地点 北京市第八中学高中部 3、考试科目 2 体育考试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普通考生:各单项成绩满分为10分,总成绩30分。三个项目成绩之和与考生的过程性考核成绩一起计入升学考试的总成绩。 缓考考生: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育现场考试者,可以申请缓考。缓考的考生必须在进入考场前办理手续,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申请缓考。在规定时间内仍不能参加缓考的考生,体育现场考试成绩按满分(30分)的60%(18分)记分。 外省市回京考生:只参加由各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现场考试,其最终成绩=考生体育现场考试得分×4/3,换算后计入中招录取考试总分。 往届考生:须重新参加体育现场考试,其最终成绩=体育现场考试成绩+毕业当年过程性考核成绩。 免考考生成绩评定办法如下: 第一类: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而不能参加体育现场考试的考生,凭市残联颁发的残疾证书,办理相关手续,体育现场考试以满分30分记录。 第二类:在初中阶段因病不宜参加剧烈运动而长期免修体育课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其最终成绩按照总分(40分)的60%(24分)记分。 第三类:因临时伤病不能参加现场体育现场考试的考生,体育现场考试成绩按满分(30分)的60%(18分)记分。 3 北京中考在线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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