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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罪状之真伪:议郎赵彦之死与太尉杨彪之囚 | 刘三解

 where5 2021-03-26

三解按:这是一个“可以听”的系列专辑,觉得文字麻烦,可以扫描二维码。

上期节目,我们详细解释了曹操迎奉天子之后,如何控制朝廷、“挟天子”的细节,表明了,此时曹操把持朝廷的方式,并不比之前百年间东汉朝廷的权臣更跋扈,甚至由于袁绍的存在,他只是排名第二的权臣。

因为东汉的外戚专权,往往担任“大将军掌握兵权,而由太傅或三公之一“录尚书事,掌握朝政,袁绍和曹操恰恰沿袭了这个惯例,一外一内。

曹操居朝堂之内,自然要控制好天子,但这种控制,也并不是一般想象的时刻监视,汉献帝朝不保夕,恰恰相反,汉献帝在宫内仍旧保留了足够的威严和权力。

在《后汉书·皇后传》中记载道:

议郎赵彦尝为帝陈言时策,曹操恶而杀之。其余内外,多见诛戮。

就是议郎赵彦曾经向汉献帝谈及时政对策,曹操厌恶而杀赵彦,其余的内外人等也多有被杀的。

这一段话里,信息量很大,首当其冲的就是议郎赵彦之死,此事甚至列名于《讨曹操檄》之中,与“前太尉杨彪下狱相提并论,可见其重要性,但是,他究竟为什么被杀,并无详细记载,而只概括为曹操弄权跋扈之力证。

其实,魔鬼仍在细节之中。

先看赵彦的职务,再看他可能相关的记载,很有一番趣味。

赵彦时任议郎,按照《后汉书·百官志》的记载是:

光禄大夫,比二千石。太中大夫,千石。中散大夫,六百石。谏议大夫,六百石。议郎,六百石,皆无员。

六百石的议郎,没有固定的编制人数,岗位职责见李贤注释《后汉书》:

凡大夫、议郎皆掌顾问应对,无常事,唯诏令所使。

也就是说,这四个大夫和议郎,都负责皇帝需要时的顾问、奏对,没有日常工作,全看诏令安排出使。

议郎正好也是曹操之前多年的本官,比如以议郎领兖州刺史,建安年间,曹纯曾以议郎职务“参司空军事”,并“督虎豹骑”从围南皮,曹仁则以议郎督骑。

这三个例子,恰恰可以解释“无常事,唯诏令所使”的意思,曹操担任议郎期间,四季回乡读书田猎,庞羲以议郎募兵,率刘焉几个孙子入蜀中,都说明了,议郎职位并不需要参与固定时间的“常朝”和“内朝”,而是听候上级指示干活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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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常朝”,始自西汉宣帝,规矩为“五日一朝”,元老重臣则讲究“朝朔望”,也就是每月“初一、十五才参加朝会,“常朝”参与者为“六百石官以上,这个制度随着东汉皇帝年龄越来越小,太后专权,在东汉逐渐废弛,代之以更侧重于禁省之内的“内朝”。

“内朝”的参与者更加“精选”,西汉武帝时开始,一般是有侍中、常侍、大司马大将军、散骑、左右曹、给事中等加官的官员参与,到了东汉,基本制度仍然存在,参与人选却有所变化,因为太后、外戚执政,宦官地位上升,内朝的主要参与者,有所变化。

《后汉书·李固传》中写道:

今与陛下共理天下者,外则公卿尚书,内则常侍、黄门。

也就是说,到了东汉,宦官担任的中常侍、黄门,替代了士人为主的内朝,广泛干预禁中议事,而士人仍保留了左右曹的加官,在卫宏的《汉官旧仪附补遗》里有记载:

左曹日上朝谒,秩二千石。

很明显,有左右曹加官的外朝官,享受二千石的待遇,并每天参加内朝。

具体到汉献帝的时代,有一个很大的变化,就是宦官被杀完了,怎么办呢?

《献帝起居注》记载:

诸奄人官,悉以议郎、郎中称,秩如故。

诸奄人官,就是东汉光武帝以来大兴中常侍、黄门官的一堆宦官担任的职位,在汉献帝时代,全部以议郎、郎中担任,秩禄级别不变。

了解了以上背景,再来看议郎赵彦之死,他在权责上讲,有两个向汉献帝“陈言时策”的可能性: 

其一,单纯以议郎本官,被汉献帝召对顾问,提及了“时策”,也就是针对当时朝政的策略;

其二,以议郎担任“诸奄人官”,比如黄门令、中黄门之类的职务,以近侍的身份“陈言时策”。

前一种可能,属于汉献帝主动参与朝政;后一种可能,则属于汉献帝被动聆听策略,情况有所不同,但性质上,都属于“内朝政治”的复兴尝试。

从记载来看,只提及赵彦为议郎,而未提及黄门官的职务,更大的可能是第一种情况,即汉献帝主动要求赵彦来“陈言时策”,那么,曹操为什么“恶而杀之”?

“恶而杀之”四个字与“其余内外,多见诛戮”联系起来,直接指向了曹操的专横暴虐,但是,在建安四年“讨曹操檄”发布之前,记载可见的,曹操杀戮朝官的情况,就只有赵彦和刚入洛阳时诛壶崇等人,在檄文中更只提及了赵彦,也就是“多见诛戮”根本没有实际例子。

这就不得不让我们对“恶而杀之”中的“恶”、“厌恶”多一个心眼儿,因为《魏书》中记录曹操曾经明确劝说过袁绍不要因私仇而杀人,他的原话是:

此上下相疑之秋也,虽以无嫌待之,犹惧未信,如有所除,则谁不自危?

可见,曹操在统治之初,对上下相疑的政治环境很谨慎,认为哪怕公正相待,不同派系的人物还各自猜忌,如果随意杀人,干脆人人自危了,所以,他杀赵彦,绝不只是为了专权,否则董承、袁绍、孔融等政治派系也不会坐视。

那么,赵彦到底说了什么呢?

参考一下《后汉书·方术传》的记载:

赵彦者,琅邪人也。少有术学。

他这个“术学,就是“方术,也就是我们今天讲的“法术”,所以,这位赵彦近乎于“大魔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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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事迹也很简单,在汉桓帝延熹三年时,琅琊国有人占据莒县反叛,赵彦对朝廷的将军献策,说莒县附近有“五阳之地,也就是五个名字带阳字的县,即城阳、南武阳、开阳、阳都、安阳,所以,你得派“五阳郡兵压倒它,也就是山阳、广阳、汉阳、南阳、丹阳之类名字中带阳字的郡派出的兵马。

将军还真信了,调来了五阳郡兵,结果是:

彦推遁甲,教以时进兵,一战破贼。

“遁甲就是“奇门遁甲”的前身,讲的是以天干推算吉凶,所以,赵彦通过推算吉日吉时,再出兵,还真打赢了。

延熹三年与汉献帝听取“时策”差三十年左右,两个赵彦,完全可能是一个人

则赵彦所谓的“时策”,极可能就是一些吉凶、方士之说,这才引来了曹操的厌恶,就像曹操平黄巾时对太平道的理论表现出的抵触一样。

所以,议郎赵彦被杀背后的缘由,极有可能并不是权臣堵塞言路那么简单,而是意识形态的冲突,即“儒学正统”与“方术妖言”之间的对抗(西汉哀帝时就曾有过类似的对抗,儒学的代表是刘歆,对手是夏贺良,最终夏贺良以“反道惑众”罪名被杀)

甚至推而广之,正因为朝臣在曹操手中被杀的罕见,反倒证明了,在官渡之战前,曹操与汉献帝的相处方式,根本不以刑杀恐吓为主。

回到具体的记载中,《后汉书·皇后传》中提到的:

操后以事入见殿中,帝不任其愤,因曰:“君若能相辅,则厚;不尔,幸垂恩相舍。”操失色,俯仰求出。

翻译过来就是,后来曹操因为公事在殿中见皇帝,汉献帝愤怒不已,对他说,你要是能辅佐我,就待我好点,要是不行,求你放了我得了。曹操闻言大惊失色,跪拜求出。之后,就发生了虎贲交戟夹刃将曹操送出的事件。

按照常理来说,曹操如果杀死赵彦是在控制宫禁之后向汉献帝立威,那就是恐吓行为,这就完全是反效果了。

不但汉献帝没被吓唬住,还直接威胁他,你不对我好点,就送我走吧,继而让虎贲上利刃了,假如俩人的矛盾激化到董卓专权那种地步,持戟的虎贲完全可以学吕布,当场诛杀曹贼。

然而,并没有。

这恰恰说明,曹操杀死赵彦只是违拗了汉献帝的个人意志,让他不爽了,却并没有威胁他的人身安全,乃至于皇权的威严,面对汉献帝的指责,曹操没有案剑离席,而是“俯仰求出”,跪拜的姿势下,俯自然是匍匐,仰则是起身,也就是连连叩拜求去,这个姿态绝对算是恭顺了。

可见,曹操应该有充分的“台面理由来挟制汉献帝,即赵彦提到的“时策”只是“方术妖言”,并非正论。故此,曹操得以用“大义”逼迫皇帝“服软儿

可汉献帝终究年轻,咽不下这口气,才搞了这么一出戏来吓唬曹操。

曹操的应对也很绝,“不复朝见”,你吓唬我?我不来了,看你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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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发生的时间,也非常微妙,在《世说新语》中提到:

旧制,三公领兵入见,皆交戟叉颈而前。初,公将讨张绣,入觐天子,时始复此制。公自此不复朝见。

也就是说,曹操遭遇汉献帝的交戟叉脖子待遇,是在征讨张绣时,而《三国志·武帝纪》中记载曹操进攻张绣有三次:

第一次,建安二年春正月; 

第二次,建安二年十一月; 

第三次,建安三年三月。

由于裴松之注《三国志》时,将此事编列于第一次时,故此一般认为赵彦之死应发生在建安二年正月之前,而汉献帝迁都许县是在建安元年九月,也就是迁都许县后不到三个月,汉献帝已经与曹操发生了一些冲突。不过,这也是衣带诏事件之前,曹操与汉献帝最后一次直接冲突的记载,接下来的三年,双方彻底相安无事再不见相应记载

难道是因为汉献帝不再染指权力,或是曹操放松了控制,俩人同时大转性了吗?

当然不是,而是这一年发生了前所未有的重大事件,袁术称帝,这一事件,不但牵动了地方的诸侯,余波也影响到了朝廷。

在《讨曹操檄》中,曹操的另一宗罪状是将前太尉杨彪下狱,但却没有提及理由,而在《后汉书·杨震传》中明确记载了:

建安元年,从东都许。时天子新迁,大会公卿,兖州刺史曹操上殿,见彪色不悦,恐于此图之,未得宴设,托疾如厕,因出还营。彪以疾罢。时袁术僭乱,操托彪与术婚姻,诬以欲图废置,奏收下狱,劾以大逆。

建安元年迁都许县之后,朝廷面向公卿召开大宴会,兖州刺史曹操上殿后发现杨彪不高兴,怕宴会上出事儿,还没等上菜呢,就诈称上厕所,跑回军营去了。后来,杨彪以得病罢免太尉,后来赶上袁术僭号称帝,曹操就以杨彪和袁术联姻为名,污蔑他想要废立天子,上奏汉献帝将他下狱,并追究他大逆的犯罪事实。

这段记载,涉及了两处核心信息:

其一,是杨彪与曹操的关系; 

其二,是杨彪下狱的罪名和程序。

杨彪在兴平元年开始就是太尉、录尚书事,也就是朝廷执政,到了洛阳之后,又“守尚书令”,更是外朝独一无二的执政公

曹操进入洛阳后,即以镇东将军领司隶校尉录尚书事,分走一部分外朝权柄,权力上有冲突,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应该与礼仪也有关系,天子大会公卿,又有宴设,可见并非“廷议”,而是“朝贺”的场合,此时的曹操,职务有一堆,本官仍是“议郎,将军号是“镇东将军,兼职为“领司隶校尉,并“领兖州刺史,加官为“录尚书事

这里面,“将军号”与“兼职”都是因为“军事”而临时派遣的职务,而汉献帝给曹操的“大将军”职位他也没有接受,那么,曹操身上“最尊崇的职衔,也不过就是“领司隶校尉、“录尚书事”,因为“镇东将军”只是一个出征的“杂号将军,按照东汉制度,属于战争结束就要卸任的“临时职务”,远不如“比二千石的司隶校尉在东汉朝堂上“三独坐”的特殊身份。

所谓“三独坐”,即尚书令、御史中丞、司隶校尉三个职务,汉百官朝会,一般接席而坐,此三官各自独坐一席,朝议之时,司隶校尉甚至排位在“万石”官三公之下,“中二千石”官九卿之上,以示皇帝优宠。

不过礼仪朝贺之时,司隶校尉就要居于九卿之下了。

而这段记载强调了曹操是兖州刺史,而不提他为司隶校尉,说明,杨彪真正的不悦在于,大会公卿的场合下,曹操这个“六百石官竟然跑前面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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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杨彪之前与董卓、李傕的斗争来看,他是一个非常尊重礼仪传统的人,作为自杨震开始的四代公族,又与四世五公的袁术联姻,其对于妾生子袁绍、阉宦之后曹操的轻蔑,毫不奇怪。

正因为如此,他成为了袁绍点名要曹操杀死的“旧仇”,也是那份名单中唯一一个下狱还遭到刑讯拷打的公卿。

在名单中还有另外一位重臣,那就是将作大匠孔融,他劝谏曹操解救杨彪的话,非常耐人寻味,见《后汉书·杨震传》中的记载:

杨公四世清德,海内所瞻。《周书》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况以袁氏归罪杨公。《易》称'积善余庆’,徒欺人耳。”操曰:“此国家之意。”融曰:“假使成王杀邵公,周公可得言不知邪?”

翻译一下就是,杨彪家里四代人的清正德名传播海内,《尚书·康诰》里说,父子兄弟犯罪不相干,你把袁家篡位归罪杨彪,这不是扯犊子吗?曹操回复说,这是“国家”的意思,也就是汉献帝的态度,孔融反驳,如果周成王把辅政的召公杀了,你这个周公敢说不知道?

孔融第一重的潜台词是,你推卸责任没用,这个锅,你背定了;第二重潜台词也很清楚,我知道这个“国家”是袁绍,但是杀人的是你曹操,名声彻底坏了,你还混得下去吗?

曹操不得已,释放了杨彪,却也深深得罪了袁绍,造成了袁绍对曹操猜忌,以至于“深怀怨望”,但如果只看到这一点,就太浅了。

事实上,曹操处置杨彪虽然迅速,以至于孔融闻讯连朝服都来不及穿,但程序是合法的,史书原话是:

奏收下狱,劾以大逆。

奏收,也就是奏明了皇帝,又说“此国家之意”,说明已经得到了汉献帝的批准,所下监狱,则为许县狱,自己的西曹属满宠手下,又经过几天,符合法律规定的拷掠,下了结论,没犯法,曹操当天就释放了杨彪,让找满宠说情的荀彧、孔融先怒后喜。

怒的是他们求情别给杨彪上刑,没好使,喜的却是满宠把杨彪给放了。

这个过程,恰恰是一场智斗。

袁绍私下要求曹操诛杀杨彪,杨彪又与袁术是姻亲,袁术和袁绍虽然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却犹如仇敌,袁术动辄就拿袁绍是“婢生子”、地位低贱来说事儿,所以,袁绍应该是真心想整死杨彪出口恶气,但他也给曹操挖了坑。

要知道,曹操丢兖州的重要原因就是“杀边让”,以至于全境皆反,边让顶多算个地方名士,杨彪可是“海内所重”的超级士族,曹操灭了弘农杨氏,全天下有多少人造反不知道,至少关西士族,他是不用指望了。

那么,曹操知道不知道呢?

他心知肚明,这是袁绍在给他下绊子,但是,这个朝廷,不是他一个人的,袁绍虽然远在邺城,对于许县朝廷,照样有所掌握,见《后汉书·应劭传》记载:

二年,诏拜劭为袁绍军谋校尉。时始迁都于许,旧章堙没,书记罕存。劭慨然叹息,乃缀集所闻,著《汉官礼仪故事》,凡朝廷制度,百官典式,多劭所立。

建安二年,朝廷下诏封拜应劭为大将军袁绍的“军谋校尉,当时朝廷刚刚迁都许县,各种典章制度、文书记录都丢失了,应劭就根据自己的见闻记忆,写成《汉官礼仪故事》一书,朝廷的各项制度和百官的仪典,很多都是出自应劭的创立。

应劭之前在泰山太守任上,因为没能保住曹操的老父,吓坏了,逃奔袁绍处避难,这么大仇,曹操愣是没能把他怎么样,坐视应劭一直在邺城居住到死。

想想看,连朝廷制度都是袁绍的“军谋校尉”制定的,这朝廷又怎么可能只“姓曹”呢?

此时的曹操只能走“奏报”的程序,把球踢给汉献帝,不过恐怕他没想到的是,汉献帝虽然年轻,却充分表现出了一个帝王的无耻,竟然同意了对杨彪这个,从董卓时代就保护自己的、“朝廷柱石的逮捕令。

实际上,曹操将杨彪打成大逆的理由很牵强,如果和袁术有姻亲,或是袁氏家族有亲戚关系就是反贼,那袁绍岂不更该死?

那么,汉献帝要么是屈从于袁绍的淫威,要么就是顺水推舟为难曹操,反正是没有在他这里踩刹车。

到了这步,曹操其实就已经在考虑如何收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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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融的劝谏看似雄辩,其实远不如满宠的手段有意义,因为满宠的举动,实则是一举三得:

其一,执法不徇私情,没有接受荀彧和孔融的请托; 

其二,依法拷掠之后,杨彪没有承认罪行,曹操可以下台阶; 

其三,前太尉也要依法拷掠,曹操的执法威严得以树立。

第一条是满宠的官场智慧,第二条是曹操搪塞汉献帝和袁绍的说辞,第三条则是曹操面对许都百官的一次示威。

不过,对曹操无论有千好万好,对袁绍来说,都是小弟曹操没办成事儿,和自己离心离德的表现。当然,袁绍对曹操的不满,远早于杨彪大逆案,否则,两个正处于蜜月期的盟友,何必在这样的小事上图穷匕见呢?

甚至可以说,这就是袁曹二人走向分裂的分水岭,那么之前,自然早有裂痕。

之前的节目中,我们曾经提到过一条《三国志·荀彧传》中的记载,原话是:

自太祖之迎天子也,袁绍内怀不服。绍既并河朔,天下畏其强。太祖方东忧吕布,南拒张绣,而绣败太祖军於宛。绍益骄,与太祖书,其辞悖慢。太祖大怒,出入动静变於常,众皆谓以失利於张绣故也。

翻译过来就是,曹操迎奉天子之后,袁绍心里是不服的,而袁绍占领河北之地,天下都畏惧他的强大,反观曹操,却东有吕布为患,南有张绣不服,赶上张绣在宛城大败曹操,袁绍更加骄横,给曹操的书信,里面的言语狂悖又轻慢,曹操大怒,出入往来都气得反常了,底下人都以为他是因为输给张绣,所以一反常态。

这里面点出了时间,就是曹操在宛城大败之后,也就是建安二年正月,曹操因为好色遭到本来投降的张绣军突袭,死了长子、侄子,自己的右臂也挨了一箭,可谓奇耻大辱,袁绍还来信羞辱曹操,俩人一定结仇。

但是,这条史料的隐藏信息不止这些。

前面提到的《三国志·荀彧传》中记录曹操的敌人,只提到了吕布和张绣,袁绍则只是心怀不满,俩人还没有反目成仇,而刘备已经投奔曹操,那么,唯一一个应该出现,却没有提到的势力,就是曾经大战多次的左将军袁术。

如果说,这是修辞性的省略,之后荀彧为曹操建策时,也只提到了必须先平吕布,才能图河北,而袁绍入关中、巴蜀的可能性,则由钟繇抵挡,也没搭理袁术。

问题是,袁术这时仍是雄踞扬州的大势力,他的兵马虽然被驱逐出了豫州,又收容了前大将军、车骑将军韩暹、杨奉等人,本人又是朝廷承认的左将军,政治影响力不会沦落到小透明的地步。

那么,问题来了,曹操为什么不再将袁术列名于大敌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变故吗?

答案究竟是什么,请听下回分解。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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