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庭开多了, 什么人都能遇到, 什么奇葩事都能碰到。 有人时候让人哭笑不得, 有时候让人恨的咬牙切齿…… 今天聊聊上几天中院开庭遇到的奇葩。 这是一个房屋确权案子, 2000年老两口单位福利分房, 分了两套刚好对门的小房子。 老人将其中一套交给了儿子, 给儿子做婚房。 2005年, 儿子不幸去世, 老两口悲痛欲绝, 幸亏还有一个极为孝顺的女儿, 好不容易帮老两口走出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中。 然而,万万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原本相处比较融洽的前儿媳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时不时对老两口各种谩骂, 把老两口气地多次住院, 差点没有一命呜呼。 2016年年底, 老两口实在忍无可忍, 一纸诉状将前儿媳告上了法庭, 要求前儿媳腾房, 别再住在对面了。 据说曾经做过法务的前儿媳果然不是省油的灯, 先是起诉国土局要求撤销老人的房产证, 后来法院判前儿媳败诉后, 前儿媳又起诉要求确认她是房子的产权人。 以这两个案子为由, 中止了腾房的诉讼。 昨天下午的案子就是前儿媳诉求确认她是产权人的二审第二次开庭。 一审我们胜诉了, 前儿媳提起了上诉。 法官问: 你有没有什么证据证明被上诉人将涉案房屋赠与给了你们? 前儿媳的代理人: 被上诉人只有一个儿子,是独子,就靠儿子传宗接代,不赠与给儿子还能赠与给谁!儿子去世,就归我们继承! 法官问: 你再婚了吗? 前儿媳犹豫了一下,说: 再婚了。但是我没地方住,老人家庭条件优越,有好多套房。 (实际上老两口是退休中学老师,收入并不高,一辈子也就这两套单位分的小房子) 法官问: “你名下不是有套房子吗?” 前儿媳代理人说: “那是当事人哥哥的,挂在当事人名下的,实际也是她哥哥居住。” 实际上前儿媳哥哥曾经一审曾经出庭作证过, 法庭当庭询问时, 哥哥说的住址根本不是前儿媳名下房子的地址。 更离谱的是, 当我盘问那位哥哥, 问前儿媳名下房子的具体小区和位置时, 他根本回答不上来, 说不清楚。 如果真是他哥哥的房子或实际居住, 能连小区名字和位置都说不上来吗? 当时, 在我整个盘问过程中, 前儿媳的哥哥前后不断自相矛盾, 最后气急,说道: “我很多年前就不在家住, 和妹妹也没住在一起, 我哪知道?” 不知道还说不就是作伪证嘛!我呵呵一笑。 专栏作者:王玉臣律师丨排版编辑:韩永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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