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她的目标:第一,和老公离婚;第二,分割共同财产;第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本文作者丨王佳红律师 我曾经代理过的一个客户,现在也是非常好的朋友。她曾因为离婚案件找我做了代理律师。 她的目标:第一,和老公离婚;第二,分割共同财产;第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可以说,她的诉求很简单,也非常的普遍。这几乎是所有离婚案件中所要解决的三大问题。 离婚案件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也复杂。 这个女方和老公之间在婚前就没有太多的感情基础,又是分处两地,在聚少离多的日子里,女方发现男方有暴力倾向。 期间,女方陆续生了两个孩子,都被男方的母亲、自己的婆婆趁其不备而抢走。到目前也无法实现和孩子的团聚。就这样在孩子的成长中,没有母亲的参与。 无奈之下,女方提起了诉讼,诉求就是上面提到的三个目标。 庭审中,男方说:
听到这里,女方快要气炸了。 我替女方回答说:感情很好,为什么要10年来分居?为什么要家庭暴力? 之后,我们现场提供给法官家暴的照片、报警记录、录音资料等证据。 男方说:这是普通的争议,只是自己脾气不好,动了手而已,女方非要报警。 法官说:女方受了这么重的伤,你的脾气也太大了。 我说:男方单位明明分配了房子,为何这么多年一直不买私?单位催促多次,仍然不去办理?又为什么用公司资产买了套别墅,却要登记在别人名下?然后一家老小居住在里面呢? 男方说:房子没有必要买私,登记在别人名下也是利用公司资产和女方无关。 法官说:男方的行为比较反常啊。 我说:作为母亲多么期望见到孩子,若是我们回归家庭没有工作,是否愿意出钱养女方?女方是否可以随时见到孩子,带领孩子一起出去吃饭? 男方说:女方需要自己找工作,没有多余的钱养女方。可以见孩子,但是孩子不在这里等等。 我们告诉法官,孩子就在上幼儿园,现在也就刚刚放学,要不请法官去家里看看,我们希望在法官的主持下见到孩子。而且希望今天看到,其实,我们就是想证明对方在撒谎。 法官确实看不过去了,对男方说:要么把孩子带到法院来让女方和孩子见面,要么现在带女方去家里看孩子。 男方执意拒绝,经过法官严厉的斥责,男方同意女方开庭后一起回家看孩子。为了女方的安全,法官要求律师陪同女方前往。 回到了家里,刚刚开门,婆婆看到女方先是立即冲出来将人往外哄,然后就是破口大骂。 可是孩子看到了妈妈,立即扑了上来,哭着抱住了妈妈,并且哭喊着求奶奶放妈妈进来。 这一幕,真的感觉是母子连心,即便奶奶人为的隔断了孩子和母亲的关系,但是在见面的一刹那,还是阻止不了孩子和母亲的那份感情。
注:本文内容已征得客户同意进行发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