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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印发重磅文件:加强央企内部资金控制
2021-03-30 | 阅:  转:  |  分享 
  
国资委印发重磅文件:加强央企内部资金控制2021年3月23日,为加强中央企业资金内部控制管理,进一步提升防范重大资金损失风险能力,国务院国资
委印发《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资金内部控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重要内容有以下几点:其一、建立健全资金内控
管理体制机制近年来,一些中央企业集中出现资金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支付管理不规范、信息化建设滞后等问题,个别基层单位甚至
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资金内控管理严重缺失。各中央企业明确监管工作程序、标准和方式方法,构建事前有规范、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评
价的工作机制,形成内控部门与业务、财务(资金)、审计等部门运转顺畅、有效监督、相互制衡的工作体系。其二、切实加强资金内控制度建设各
中央企业内控部门要在推动完善财务资金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企业行业特点、业务模式和经营规模,抓紧建立资金内控监管制度,明确资金内控监管
工作原则和任务、职责权限和控制程序,细化资金内控在资金支出、审批联签、收支结算、银行账户、网银支付、票据管理、不相容岗位设置、上岗
资质、定期轮岗、后续教育等关键环节的控制触发条件和控制标准、缺陷认定标准,确保内控要求嵌入到资金活动全流程。其三、持续强化资金内控
关键环节监管各中央企业内控部门要建立资金内控关键要素管理台账,对企业资金账户、核心岗位、上岗人员、审批权限、银行印鉴及网银U盾责任
人等关键要素进行限时备案管理。持续跟踪监测预警资金内控要素异动情况,对资金内控关键要素失控、重要岗位权力制衡缺失、大额资金拨付异常
等风险第一时间启动紧急应对控制措施。其四、加快推进资金内控信息化建设优化完善现有财务资金信息系统功能,将控制触发条件和控制标准、缺
陷认定标准等内控要求嵌入信息系统,科学设置异常预警条件,强化资金全流程预警监控,促进资金管理活动可控制、可追溯、可检查,有效减少人
为违规操控因素。尚未建立财务资金信息系统或未将相关内控要求嵌入信息系统的中央企业,要抓紧推进有关工作,并于2022年底前完成集团总
部及所属二级子企业、三级及以下重要子企业财务资金信息系统内控功能建设或优化工作,实现对财务资金信息全面有效监控。其五、有效开展境外
资金风险管控完善境外资金内控监管制度,明确境外大额资金审核支付、银行账户管理、财务主管人员委派、同一境外单位任职时限、资金关键岗位
设置等方面要求,细化资金内控预警触发条件,促进境外资金合规管理。加强境外资金风险防范,督促境外单位及时搜集所在国家(地区)政治、经
济、社会、安全、舆情等国别风险信息,对发生外汇管制、汇率大幅波动、通货膨胀率快速攀升等情况,及时做好重大资金风险应急处置工作。其六
、认真做好资金内控体系监督评价工作中央企业内控工作每年对资金内控体系有效性开展全方位、全覆盖自评工作,深入揭示风险问题,堵塞管理漏
洞,建立风险管控长效机制。对新兴业务(开展三年内)、高风险业务以及风险事件频发领域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内控自评,评价重点包括资金管理
制度建设、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大额资金拨付程序、网银U盾管理等内容。其七、制定资金内部控制监管制度时限各中央企业要认真落实结合实际,
研究制定本企业资金内控监管制度,于2021年7月30日前报送国资委综合监督局。各地方国资委可参照制定所监管企业资金内控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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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系公司法律师...首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