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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太原碑刻内容略谈

 西一里2l6sluho 2021-03-30

碑刻是文物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清之际是碑刻存量最多的时期,大量碑刻的保存为我们研究历史及社会经济状况,探究当时的社会生产生活提供了丰富的历史资料和重要的实物支撑。通过《三晋石刻总目·太原市卷》[1]以及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我们对太原地区明清时期碑刻有了初步了解。近年来,随着《三晋石刻大全》各县分卷的不断出版,太原地区明清碑刻面貌愈加清晰。据不完全统计,太原地区明清碑刻约1100余通[2]

经检验、护理,对患者不良反应、依从及满意率进行分析,其中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发烧、心悸,依从及满意率应用本院自制评定表评估。从患者完全依从、基本依从及不依从三方面评估依从率,分值0~100分,分值高依从性高;从护理态度、质量、及时性及人员素质评估满意率,分值100分,分值越高,满意度高。同时观察图像检查质量,图像质量Ⅰ级图像清晰,分辨率高;图像质量Ⅱ级:图像模糊,分辨率低[4]。

这一时期太原碑刻呈现出保存数量明显增多、寺庙集中保存、历史纪年较全、碑刻装饰由简趋繁、碑刻内容丰富的特点。尤其是碑刻内容,可以说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世俗社会的真实反映。本文通过对近千通碑内容的初步梳理,拟从反映乡规民约、家训、水利及祈雨、赋税及徭役、诉讼、农民起义、灾害瘟疫等方面进行阐述。因碑刻内容繁杂,难免挂一漏万。

一、反映乡规民约类碑

乡规民约,是指广大农村地区约定俗成的传统习惯。有许多乡村将本地的乡规民约加以归纳总结,以成文方式公布,作为村民共同遵守的准则。

赌博是一种危害社会和家庭的行为,但这种行为从古至今屡禁不止。通检太原地区情况,禁赌碑在娄烦存有3通,分别为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娄家庄戒赌碑序、咸丰八年(1858年)盖家庄禁赌碑、城北村禁赌碑。娄家庄戒赌碑序指出了赌博的害处,戒赌范围和措施;盖家庄禁赌碑言明“一切男女老少永不许个钱为赌”。城北村禁赌碑(图一)虽无明确的时代记载,但从内容上看,应为清代。碑文列出禁例十二条,提出不得触犯的多项行为[3]。阳曲县光绪十一年(1885年)告示碑碑阴“九村首事乡约”也规定:“各村严禁赌博,如敢违禁,送官究治。”

尖草坪区吉祥寺和清徐县东于观音堂中分别存有一碣,内容为禁止在寺院内进行的一些行为。东于观音堂光绪三年(1877年)碣中提出“禁庙墙内外挂牲肉,禁庙前左右倾灰渣”,不遵守者要罚油、香;吉祥寺嘉庆二十二年(1817年)碣(图二),叙述了禁止在寺院内进行毁坏塑像、磋磨碑石、剥剔院墙、攀摘花木、搬砖瓦取雀、伤毁神器、无事击鼓鸣钟等行为,违者罚银一两、香一千、油一斤。

图一 城北村禁赌碑

图二 吉祥寺嘉庆二十二年碣

清徐狐突庙内同治十年(1871年)《禁止拦路索钱记》中提到“村规之设与官司条例相表里”,介绍一些游手好闲者拦路索钱,致使当地煤炭无法出售。马峪村与谷中地户商议,以后运煤车马经由谷中不允许再发生类似情况,如有犯者,本村值年社首一体公办。狐突庙中还存有一通道光十五年(1835年)的《马峪村公议禁止开山卖石记》,碑文虽多有风化,但碑名非常清晰,碑额中书“公立集规”,开宗明义。

而南唐开国皇帝徐知诰初当宰相时,因担心自己不够老成,不足压众,于是服药变其鬚鬓,一日成霜。后来,徐知诰的做法被宋朝的寇准所效仿。对此,清朝学人洪亮吉的《北江诗话》有载:“徐知诰辅吴之初,年未强仕,以为非老成不足压众,遂服药变其须鬓,一日成霜。宋寇莱公急欲作相,其法亦然。余见近时公卿,须鬓皓然,而百方觅药以求其黑者,见又出二公下矣。”此二人通过服药让头发变白,都是为了装成熟,扮沧桑,目的是为了在政治上更加稳固。

晋祠内所存清雍正七年(1729年)《奉宪整饬水例碑》,对渠头、水甲禁饬事宜以七款加以约束,主要内容是选择渠头、水甲的标准及职责为“按年更换、选择良民、派定工食、秉公派夫、永禁卖水、各守界限、官给印照并乡地稽查”。该碑虽然为晋祠一地关于水利方面的规定,但从中可以看出百姓的取向和愿望。

二、反映家训类碑

家训是指对子孙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教诲。中国古代有许多为人称道的名训,如颜氏家训、朱子治家格言等,至今脍炙人口。太原地区目前所见家训类碑有2通,一为存于永祚寺内的明万历十九年(1591年)《近溪隐君家训碑》,一为阳曲县青龙镇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教育子孙对家族中的公产进行维修的家训碑。《近溪隐君家训碑》为明山西按察使吕坤[4]刻石。吕坤被誉为明万历年间天下“三大贤”,其所刻家训中有“存阴骘心,干公道事,做老成人,说实在话,把天理先放在头直上”、“处身要俭,与人要丰;见善就行,有过便认;尤可戒者,奢侈一节”,现在看来,这些教诲仍有实用之处。

三、反映祈雨及水利类碑

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在以靠天吃饭为主的古代,尤其是受地理位置和气候影响的华北、西北地区,雨水的多寡是决定农事丰歉的主要因素。旱灾是山西的首要灾害,在清代,山西全省性干旱连年发生,其中光绪年间的“丁戊奇荒”是山西历史上罕见的严重灾害,也是中国历史上特大灾害之一。除了连年旱灾,区域性或局部性干旱在山西几乎年年发生。因此对水的渴求在封建社会成为中国农业的最强音,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是人们所希冀的,无论皇室、官府还是百姓,把祈雨、谢雨当成一件大事,成为一种常态,而记载这些事件的碑刻也得以留存,虽然其中包含着许多类似天人感应的封建思想,但老百姓希望甘霖普降的美好愿望是毋庸置疑的。

在太原地区,有两个地方雨神,一为英济侯窦犨,一为利英侯狐突。窦大夫祠内记述祈雨的碑很多,除史籍记载的金大定二年(1162年)《英济侯祷雨感应碑记》外,元至正八年(1348年)所立《冀宁监郡朝列公祷雨感应颂》碑,记载了在窦大夫祠祈雨灵验的事宜。明正统元年(1436年)于谦撰写的《烈石祠祈雨感应碑》,记载了宣德八年(1433年)“自春徂夏,山西阖境不雨,众咸以岁事为忧”,镇守山西都督李谦率人前往该祠祈雨,祈后大雨如注。明景泰六年(1455年)《烈石祷雨感应记》(图三)记载景泰四年(1453年)新任山西巡抚萧启来到太原,四天后就到烈石祠祭祀,祭祀后还“设祷雨坛于藩城外,每望烈石云起,必雨”。景泰六年五月时,巡按李宏、马文升、钱琎等带着下属前往烈石祠,“即日暮,雨随至,连三夕”。由此可以看出,到烈石祠即窦大夫祠祈雨不但得到了官方的高度重视,也是地方官员顺应民意、稳定民心的做法。作为雨神,其灵验涉及的范围不仅包括太原府地区,甚至有可能是山西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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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三 明景泰六年《烈石祷雨感应记》

图四 崇祯三年《施粮碑记》

而另一个雨神为利英侯狐突,因“求雨辄应”而成神,祭祀的地方成为庙,如狐突庙、狐爷庙或狐神庙。清徐狐突庙碑中,也有《邑侯范公狐神庙祷雨灵应碑记》,记载祈雨事宜。因狐突为交城人,在古代古交属交城,故古交市也存有祭祀狐突的庙宇。古交北社村狐突庙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重修利应侯碑记》、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新建狐神庙碑记》,南头村道光三年(1823年)《重修狐神歇马殿碑记》及原相乡郭家梁狐爷庙遗址雍正三年(1725年)《马鞍山□□狐大夫庙碑记》均记载狐突祈雨有灵,甘霖立沛,泽润生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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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原地区,还有部分民间百姓认同的雨神,如大郎、六郎、七郎以及大王。阳曲县北小店乡北小店村大郎庙内明弘治六年(1493年)《重修大郎庙记》中有“大郎,巾子山龙神也。……一遇亢旱□日祈祷,即降甘霖”。古交阁上东仙洞所存正德六年(1511年)《福泉神师山东仙洞圣境碑碣》叙述附近村民每遇干旱,便去东仙洞祈雨,屡屡应验。村民将“东仙洞六郎神护国玄灵真君、羊场山西仙洞七郎神镇国至圣真君、大唐李靖神君”奉为雨神。而距东仙洞20公里的西仙洞内崇祯三年(1630年)《施粮碑记》(图四)记载七郎投于仙洞,归化显圣,乡民请神取水,普降甘霖。西仙洞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重修西仙洞碑记》、雍正四年(1726年)《重修西仙洞三教寺碑记》、嘉庆十年(1805年)《西仙洞碑》、道光七年(1827年)《西仙洞重修至圣真君庙碑记》以及东仙洞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重修福泉山东仙洞三教寺碑记》分别对六郎、七郎祈雨灵验之事进行了描述。在西仙洞的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重修碑记》中,记载七郎不仅为本邑的雨神,“静邑、岚州莫不家祠而户祀焉”,表明静乐、岚县一带也视其为雨神。

在广大民间,龙王则是雨神的代表。太原地区,尤其是缺水干旱的山区冠以“龙”字的庙宇比较多,如“龙王庙”“五龙庙”“白龙庙”“黑龙庙”“九龙庙”等等。古交鹿庄村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五龙庙修建□□并诗》记载:“天高不雨,四村人口,祷雨于斯,许建乐台,乃不数日而果雨。”虽然这些记载难免牵强附会,但确是老百姓祈盼天降甘霖,润泽民生的真实反映。

在农业社会中,水利是生产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开渠引水,灌溉农田成为明中叶以后的一件大事。修筑渠坝、水利纠纷、水规、水条的记事也纷纷出现。目前看,发现的相关记载有晋源区王郭真武庙内的同治十一年(1872年)《重修官堰记》、花塔寺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晋水北河信义碑记》、西寨的嘉庆年间《西寨渠碑记》;晋祠内存相关河例、水利公文碑有8通,虽然主要内容多为争水而引起的讼案等,但由此可以看出水在农业社会中的重要性;还有清徐县徐沟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嘉平渠碑》、尖草坪区西张石窑寺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重修均实堡开复同心水渠碑记》、歇马店嘉庆十八年(1813年)《重修老池石渠碑记》、窦大夫祠天启七年(1627年)《烈石渠记》、小店真武庙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小店镇创修坝堰碑记》。

四、反映赋税、徭役、公差类碑

赋税徭役繁重历来是封建社会压在中国老百姓身上的沉重包袱,而地方政府无端增加的种种额外赋税,更使百姓苦不堪言。一些官员对此进行减免,得到百姓的赞允,刻碑立石,加以褒扬。

太山龙泉寺内乾隆五十年(1785年)定规碑(图五)中,记载了当时当地百姓所承担的公差和额外的负担。该碑的刻立因公差太多而起,经风峪七村共商,请求官府减免额外差事,得到应准,并立合同存照。碑文叙述了风峪沟内村庄的正常差事为“举场石炭,仓厫荆条,衙署梆木,以及春秋二季祭丁柴片”,额外摊派的差事为“草束、鸡只、监狱刺针、风洞桌椅”。由此可见当时百姓的疾苦和公差的繁重。

清徐县清源镇平泉村嘉庆九年(1804年)碣,记载当地县衙为修建水渠、道路、营房、饲养马匹而向平泉、北营、上下固驿等四村所派差单。差单上详细记载了四村所应承担的税金、兵役及担负赋役的四至范围。

阳曲县北小店乡北小店悠庆寺内存有一通光绪十一年(1885年)的告示碑。该碑叙述阳曲县令决定“免交木炭”“裁免红差”事宜。当时包括北小店在内的兰伙七都中“南北中西”四约每年初冬至次年正月需交县衙4个月的木炭,折钱八十千文,每年共交三百二十千文,四约按月轮交,县令在光绪二年(1876年)奉差到保德路过该都村庄时,发现这里地瘠民贫,人烟稀少,于是决定于光绪九年(1883年)正月起免去该地木炭折价钱文。同时该碑还记述了裁免红差事宜,该碑所讲“红差”是指为押解人犯由省城至静乐或由静乐至省城,押解期间所经过村庄支派骡马等费用的各种摊派。县令查办后决定省城至静乐的红差,由清徭局送到静乐县城;静乐至省城的红差仍暂由各村办理。从此碑可以看出当时的北小店人烟稀少,百姓疾苦,还要负担沉重的赋税;从文中的记载也可以反映赋税的种类和金额,尤其是负担红差,在目前太原地区所见到的碑刻资料中尚属首次。

图五 乾隆五十年定规碑

五、反映诉讼类碑

民间诉讼而至官府,官府断案类的记载,在明清时期的碑刻中表现得比较充分。如晋祠一地所存有关水利的碑,大多为民间用水争执,禀具官府后对所进行的裁决而刻石立碑,从明至清,累有发生。现存明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水利公文碑》、万历十七年(1589年)《水利禁令移文碑》、清雍正元年(1723年)《断明板桥水利公案碑记》、雍正七年(1729年)《奉宪整饬水例碑》、乾隆七年(1742年)《晋祠北河水利遵依碑》等等,记载当地村民由分水、使水而起争端,直至诉诸公堂,官府据实调查后,形成公文并立碑刻石永远存照。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遵断赤桥村洗纸定规碑记》则记载因赤桥村至晋祠洗纸而与晋祠镇发生的争端,经官府一判、复判,并一文二石,两家各立一石。

晋源区王郭真武庙内存一通光绪三年(1877年)的《修营房记》,记载王郭、索村、东庄、牛家口四村修葺营房中,索村乡约贪财,变本加厉摊派,王郭村乡约邀公保和东庄乡约禀官后,将所得公堂训令刻于石之事。

晋源区张村三官庙存一通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断案从照碑记》,碑文大多漫漶,但从可识的碑文中,可以得出的信息为该案由县正堂审定、宪台查核,案中涉及邵城、南张、王郭三村修筑墩台营房之事,命“南张村偶遇差务帮王郭二分”、“嗣□差务□□协办相安”。

“稻田养虾本小利大。”涂桑田每当说起稻田效益都高兴得合不拢嘴。据他介绍,由于无公害种养,小龙虾今年卖到20多元/kg,且产出的稻米由于品质好,亩产综合收入5000元以上。“稻虾共作”效益相当可观,也吸引了很多外出打工的青年民兵回乡创业。涂桑田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扶持下,把当地稻田养殖户组织起来成立正阳县稻田养虾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合作社+家庭农场+基地+品牌+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将甲鱼、泥鳅、黄鳝、鲤鱼、鲢鱼等引进稻田,用“稻虾共作”生物链延伸“稻鱼连作”生态循环链。

六、反映农民起义的碑

图六 康熙十五年《崛围重修多福寺记》

由于统治阶级对农民起义的污蔑,将起义军称为“寇”或“流贼”,民间不可能出现直接记载起义内容的碑,只能从一些间接的记载中寻找历史的痕迹。目前我们所见阳曲县泥屯镇寺行村大王庙内,存有一通《重修洞府碑记谨序》,碑文内容为记载修建大王庙事宜,但落款时间为大顺国永昌元年(1644年)甲申八月。大顺是李自成农民起义军于崇祯十七年(1644年)建立的政权名称,永昌为其年号。起义军于永昌元年二月攻破太原,并北上北京。1645年5月大顺国亡。在山西境内偏僻的山村中能存有农民起义军年号的碑刻,说明起义军的势力已达到或覆盖这里,也表明民心所向。同时因大顺疆域范围有限,历时时间短暂,故永昌纪年的碑刻全国保存非常少,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价值。就目前所见,山西境内临汾尧都区东羊后土庙的“后土神宫碣记”落款时间也为“大顺国永昌年甲申”,这两通碑时间接近。

在崛围山多福寺清康熙十五年(1676年)《崛围重修多福寺记》(图六)中有多福寺“遇甲申岁,遭寇之变,兵燹叠经”之记载,康熙十五年干支纪年为丙辰,其前一个甲申为顺治元年(1644年),这一年也是李自成称帝、攻破太原之年,从此记载看,至少农民起义军向北行进的线路应经过今天的尖草坪区一带或此地带有过起义军的活动。

七、反映灾害瘟疫类碑

对于灾害瘟疫,地方志中记载较多,而碑文中所见寥寥。笔者在整理太原地区碑刻资料过程中,发现几通有相关记载。关于旱灾,前文所提古交西仙洞《施粮碑记》中有“连年遭荒,地去粮存,无力承种”之记载,查史籍,崇祯年间全国灾害频繁,“连年遭荒”碑文记载应是真实的。

二是建立纵向会商机制。加强与各级资金专责小组的沟通联系,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同时,加强对各市的业务指导和专题培训,提高基层扶贫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古交市麻会圣母庙内存乾隆十一年(1746年)《山西太原府□□□□□□麻会村圣母庙碑记》,记载建立圣母庙事宜,而起因为“雍正十三年间,本村幼男、幼女,咸感痘症,十丧八九,人人胆寒,个个失色”。这里所说的痘症,应该是天花,而且此疫的流行危害颇甚,村中孩童十之八九丧命。在当时封建社会最基层的民间,对于天花的治疗还没有有效的办法,只能求助于神祇的帮助。碑中还有“连值荒年,未敢动工”的记载。

明清时期的碑刻还有许多。比如文、赋、诗等文学类作品,著名的如清曹溶《晋祠记游十二首》;许多书法家的作品得以流传的碑刻,如晋祠、纯阳宫内存有傅山题写的碑刻;一些名人如于谦、杨二酉、朱彝尊、袁声等撰写的碑刻也得以保存。此外,还有许多值得注意的碑刻,如清真古寺内的康熙三十三年(1695年)《保护回回圣旨》,山西大学堂内宣统三年(1911年)《山西大学堂设立西学专斋始末记》《山西大学西学专斋教职员题名碑》等,都是内容比较特殊的碑刻。

因明清时期碑刻存量较大,碑刻所记载的内容也绝不仅仅表现在以上几个方面,所反映的问题也比较纷繁。因此,随着对碑刻内容的深入研究,相信会有更多更充实的内容呈现。

[1]张崇颜、王德苓编著《三晋石刻总目·太原市卷》,山西古籍出版社,2006年,为索引性质的石刻目录。

[2]本文内容仅涉及碑碣,辖区内丛帖、墓志不在本文内容中体现。

目前奉新县已开发的名胜古迹有百丈寺、宋应星科技文化园、萝卜潭、华林书院、仰天峡、九仙温泉、奉新县四大宝塔。但是开发程度与方式和其他地方的景区类似,创新度低,同时发展文化产业时,没有很好地利用当地丰富的自然资源景区,形成人与自然统一和谐的景区文化。

[3]韩革《娄烦县城北村禁赌碑》,《中国文物报》2019年7月9日。

采用顶空固相微萃取-气相色谱-质谱法对样品进行杂醇油含量测定。分别配制10 mg/mL的异丁醇、异戊醇的标准浓缩溶液,各取1 mL再分别加入1 mL的10 mg/mL的叔戊醇浓缩液作为内标液,用40%的乙醇溶液定容至100 mL。分别取标准溶液和样品各1 mL放入样品瓶进行萃取和测定。

[4]吕坤为明朝文学家、思想家,刚正不阿,为政清廉,他与沈鲤、郭正域被誉为明万历年间天下“三大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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