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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开始宅基地停止“确权”?农村房屋按新规处理,真的吗?

 萧萧弥乐 2021-03-31

2021年注定是农村大改革的一个元年。在年初国家不仅出台了一号文件还做出了“十四五”规划,将进一步大力推进农村建设,整治农村各种违规,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增长,实现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随着一号文件出台之后,在3月1日也开始实施宅基地新规,民间在传言4月1号爱是宅基地将停止“确权”,并且将严格规范农村宅基地,对于一切宅基地使用违规行为进行整治,以促进宅基地相关建设有序进行。

对于宅基地的管理,国家出台了《宅基地管理办法》还有与之相关的《土地管理法》其中涉及到农民的土地权益十分清楚,农村的土地归村集体所有,农民享有土地的承包权和使用权,合法的宅基地可用于建设房屋,并且获得宅基地确权和房屋不动产确权。随着土地确权和宅基地确权工作陆续结束,农村将在下一阶段开展土地整治问题,对一切不符合“一户一宅”标准规定的房屋进行处理,对于占用耕地建房的行为严厉打击。

针对于民间所说的4月1号开始宅基地停止“确权”的说法,再次可以做一个非常肯定的回答。国家为了满足农民的建房需求,宅基地确权工作将持续开展,也就是说未来宅基地确权工作将继续,农民新申请的合法宅基地都可以获得相关部门确权,并在合法的宅基地上建设房屋。一切宅基地使用都需要严格遵守《宅基地管理办法》,一切宅基地使用都要依据“一户一宅”标准执行。

这次宅基地新规主要规定的时候进城落户的农村下一代或者农民,对于这类进城落户的农民,国家要求各地严格保护这类农民的土地权益和宅基地使用权,严格执行“地随房走”的原则,只要宅基地上的房屋没有倒塌,进城落户的农民子女就可以继承祖上的房屋继续使用,而所设计到的宅基地应该随着房屋被继承而继续被使用。只有等到宅基地上的房屋出现倒塌之后,宅基地才会被村集体统一收回,并且重新开垦成土地加以流转。

对于进城落户的农民,其所享有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依旧会得到保障。村集体需要遵从农民的意愿,要么自愿退出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或者将土地进行多样化经营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强制收回进城落户农民的宅基地、土地承包权,不得强迫农民上楼。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这次宅基地新规只是特别说明了“地随房走”,要保障农民的基本权益。说明农村房屋按照新规处理,都是有利于农民的,是对农村工作人员工作的一种规范。

农村房屋按照新规处理,自然是顺应了农民的需求,确保农民的贴身利益不受损失。

另外还特别规定了非村集体组织成员不得购买农村土地建设私人会所或者别墅,杜绝浪费农村土地的行为。其中非村集体组织成员明确指出的就是城里人,非农业户口的人。对于私自买卖土地给城里人的农民也将受到严厉处罚,所涉及的土地将被村集体收回。再回到以上所提及的,房屋确权工作是一项长久性工作,4月1日之后,农村宅基地确权依旧可以有序进行,这一点农民完全无需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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