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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2020年度综合所得年度汇算3月1日正式开启,您在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都可以进行申报。 用不用申报? 居民个人全年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补税。 可以通过哪些途径申报? 网络申报(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集中申报(由所在扣缴义务人申报)、委托申报(纳税人可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或个人完成年度汇算)、邮寄申报、办税服务大厅申报等方式。 如何申报? 以个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为例: (点开图片可放大阅读) △ 框内滑动阅读 三种方式: (1)在首页最上面或正中位置选中“2020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页开始办理汇算申报; (2)点击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3)点击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 ![]() ![]() ![]() ![]() ![]() ![]() 在确认收入、专项附加扣除、银行卡等信息无误后,开始进入2020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环节。(小提醒:如果您2019年度需要汇算清缴,请选择2019年度申报路径) ![]() 5、选择填报方式 2020年度填报方式分2种。 一是申报表预填报,由税务局将2020年度平时预扣预缴申报收入直接导入申报表(要求您符合预填报的条件,适合大多数任职受雇较简单的纳税人); 二是自行申报,需要您根据自己在2020年度取得的四项综合所得收入情况如实填报。 ![]() ![]() ![]() 请确认个人基础信息,有任职受雇的,系统默认您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的税务机关为汇算主管机关。如果没有任职受雇单位,您可以按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主要收入来源地任选一处汇算申报受理税务机关。(注意查看汇算地说明) ![]() ![]() ![]() ![]() ![]() ![]() ![]() 5、作废或更正申报 如果您发现本次汇算申报信息错误,可以在申报记录查询界面作废本次申报或更正申报。需要注意的是,个税APP作废次数只有5次。若超过5次,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办税大厅办理汇算申报。 ![]() ![]() 1、自行申报 如果您选择自行填写申报表,需要您查询并结合2020年度从其他单位取得的四项综合所得收入据实填报。 ![]() ![]() ![]() 2、免申报选择 当您符合免于申报条件时,请按提示选择享受免申报。 ![]() ![]() 二、申请退税 1、申请退税 当您汇算申报需要退税时,系统会提醒您发起退税申请。不建议您选择放弃退税,国家给咱的红利,应享尽享哦! ![]() ![]() 2、信息确认及提交 请确认您的银行卡信息,提交后系统将把退税信息推送给税务机关审核,符合退税规定的,系统会将应退税款直接退至您捆绑、验证通过的个人银行卡,请您耐心等候并通过退税记录查询办理进度。 ![]() ![]() ![]() ![]() ![]() 三、补缴税款 当您汇算申报需要补税时,系统提供银联卡、云闪付、微信、支付宝等多种付款方式,让您便捷缴税。 温馨提醒:请您务必完成缴税操作,避免个人信用受到影响。 ![]() ![]() ![]() △ 框内滑动阅读 ![]() 已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的自然人,可通过登录手机APP后首页右上角的扫一扫功能,扫描网页的二维码来完成网页版的快速登录。 或者您可以点击登录页面的【密码登录】,在弹出登录框输入注册的手机号/登录名/证件号作为账号进行登录; 若您没有取得境外所得,登录后从以下入口进入年度汇算:
![]() ![]() 进入后,选择相应的申报年度 ![]() ![]() 1、确认基础信息 ![]() 2、申请退税 在申报提交完成页面上,选择【申请退税】。 ![]() ![]() ![]() 申请退税特殊情况 请您注意! 特殊情况1: 如您申报后,发现申报数据有误,可进行更正或者作废。具体操作时,可通过【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查看已申报情况。 但是,如您已申请退税,需要先撤销退税,再进行更正或作废;如果您前次申请退税已成功,则无法撤销,需结合上次申报情况进行申报更正。 ![]() 如您对收入明细有疑问,建议先联系支付单位。 【申诉】操作的前提必须是在本人没有取得该笔收入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否则,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您个人纳税信用产生影响。进行操作后,相应收入不纳入年度汇算。 如您有该笔收入,只是对相关金额有疑问,建议联系您的支付单位请其更正。 ![]() 居民个人2020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超过6万元时,可在3月1日至6月30日内,通过标准申报办理年度汇算。 ![]() ![]() 1、确认基础信息 基本信息页面支持修改“电子邮箱、联系地址”信息,选择本次申报的汇缴地,如下图所示: ![]() ![]() 2、生成和确认申报表信息 ![]() 3、修改申报表信息 若您需要对预填的申报数据进行补充、完善或者修改, 可进入对应明细表或附表进行。 (一)完善收入数据 在收入列表界面,您可分所得项目,进行收入的【新增】和【修改】。如您认为某条收入信息非本人取得,可进行【申诉】。操作后,相应收入不纳年度汇算。 ![]() ![]() ![]() ![]() ![]() ![]() ![]() ![]() ![]() ![]() (二)完善扣除信息 点击除专项附加扣除之外的明细数据可进入对应详情界面, 您可进行【新增】、【修改】、【申诉】等操作,步骤同前一步的“(一)完善收入数据”一致。 (1)专项附加扣除 若您需要新增或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登录后从以下入口进入:一是从首页的【常用业务】区块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二是从顶部菜单【我要办税】—【专项附加扣除填报】下的明细项目。 ![]() ![]() ![]() ![]() ![]() ![]() ![]() ![]() ![]() ![]() ![]() ![]() (4) 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 ![]() ![]() ![]() ![]() ![]() ![]() ![]() ![]() ![]() (二)申请退税 若您存在多缴税款的情况 ,可点击【申请退税】。 ![]() ![]() ![]() ![]() ![]() 1、填写收入和税前扣除信息 除专项附加扣除、商业健康险、税收递延养老保险、准予扣除的捐赠额、减免税额外,可直接填写申报表各项数据。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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