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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给小主人的遗言

 曹小玲200612 2021-04-02

亲爱的小主人:

在我感觉到你风驰电掣般的速度之后,在我听到汽车紧急的刹车声之后,在我猝不及防的被撞出一段距离之后,在我晕晕乎乎中寻找你身影的时候,我终于有了一点点的庆幸,你仅仅是受了点儿皮外之伤——因为我看到你艰难的从地上爬了起来,趔趄着走了两步,晃了晃机灵的小脑袋,皱了皱与你年龄不相符的眉头……

我们的相识可算是一种巧合。两年前,你在一位阿姨的带领下,蹦蹦跳跳的走到了我的面前。“妈妈,我就要这辆粉红色的电动车!”“好,你马上就升五年级了,以后上学我就不用接送了。”我听着你们母女的对话,心里是百感交集。我想走出现在栖身的场所,虽然老板每天把我擦得油光发亮、把我打扮的花枝招展、把我伺候的舒舒服服,但是我还是向往外边广阔的世界、想去实现自己的价值、想在平坦的大道或者崎岖的小道上一展风采。可是,你才上五年级,今年也仅仅10周岁吧。我不是嫌弃你的年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72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于是,我忽然幽默的提醒:感谢我生命中的两位贵人,你们让我有了自信;但是很抱歉,我不能完成你们的使命。听着我真心实意的述说,你和你妈妈竟然开心的笑个不停:嗨,好神奇呀。简直就是唐僧骑得白龙马。现在小孩子骑电动车的多了去了,你就别瞎操心了。以后你就要听我女儿的话,乖乖的依附于她。

在老板笑盈盈的接过你们的付款之后,我还是赖在原地不愿出发。我想通过我的赖皮行为让你们回心转意、把我留下,因为法律的制定自有他的合理之处,我为什么要助纣为虐?不幸的是,胳膊拗不过大腿,我受不了你们和老板的双重折磨,只好极不情愿的跟你回家。你路上还放了一个武则天驯马的故事:先用皮鞭抽它;如若不从,就用钢锤敲它;仍然不从,就用匕首捅它。我吓得目瞪口呆、魂飞魄散、不敢再有什么非分之想,对你的命令只好言听计从、完全服从。

虽然我表面上对你服服帖帖,但我骨子里还是桀骜不驯、不肯就范的。比方说在你和小伙伴勾肩搭背、骑着我嬉笑打闹时,我总会找个钉子自残一下;在你不顾我显示器上的数字指示飞速前行时,我就想方设法装作没电了;在你边打电话边过马路时,我也会耍点儿小聪明使点儿小性子让你必须变得专心致志……

但是这次,在你飞快的横穿马路时,我还没来得及劝阻你、控制你,悲剧就惨不忍睹的发生了。为了保护你,我把自己重重的甩向汽车,把你远远的推向一边。感谢苍天有眼,让你大难不死。我庆幸我用粉身碎骨保全了你如花的生命,希望你以后一定要多多保重。上学时,按照法律规定,你可以骑自行车了,当然你也可以选择步行。那样更安全、更保险、还能锻炼身体、延年益寿。我相信,你的父母经过这次惊吓,一定不会再视法律为儿戏,一定会管理好你的手机和电动车,让你好好学习、轻松生活。

最后送你一句话作为我的结束语:人生像一场没有裁判的马拉松,自我约束和耐久性比一时的速度更重要。希望你把和我一起走过的路,当成生活的一种领悟。

虽然我是一辆没有生命的电动车,但我依然在天堂祝你快乐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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