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商鞅创造的车裂之刑,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马分尸,就是一种极其残酷的刑罚,可商鞅最终也没有想到,自己最后却被施以车裂而死,可谓是命运农人。 到了隋朝的时候,大部分的生命刑都不再以折磨犯人为主,譬如凌迟等等几乎已经很少使用,转而代替的就是绞刑和斩刑,如此慢慢发展到了清朝时期,基本上生命刑主要就是斩刑,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杀头”了。 但比起杀头,还有一个刑罚更加令人害怕,它甚至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生命刑,却让很多的犯人更加闻风丧胆,这个刑罚叫做“枷号”。 枷这个刑罚用具,其实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就已经出现,只是那时候还没有当做一个正规的刑罚,而是作为一种限制犯人活动的工具,可以理解为现在放大版的手铐。 直到600年前的明朝时期,枷号才作为一种正式的刑罚登上历史舞台。明朝向来以法度严苛而著名,朱元璋执政时期就杀了很多贪官污吏,可他杀了一辈子,贪官还依然不断出现,始终杀不完。 官兵会将这些枷号上到犯人脖子之上,然后强行带着犯人游街示众,因为枷号的洞看起来像是狗洞,犯人被官兵牵着也像是狗一样,因此枷号也被称为“木狗”,也就是说,在百姓看来,这些犯人已经失去了做人的尊严,这种心理上的打击对于注重名节的简直是摧毁性的屈辱。 加上带上了枷号之后会严重限制犯人的活动,以至于喝不饱水,吃不饱饭,呼吸困难,难以入睡,在这样的折磨之下,很快犯人的精神和身体都会陷入崩溃的状态。 这种刑罚一直延续到了清朝,清朝末年时期,因为太平天国等农民起义作乱,在清朝大街之上经常会看到很多戴着枷号的犯人。而当时西方已经发明了照相机,因此得以将这种刑罚拍了下来。 但目前在国际上还依然残留有跟枷号一刑颇为相似的刑罚,比如韩国就会对犯QJ案的犯人施以电子脚镣的惩罚,以实时跟踪犯人位置,防止犯人出狱之后进一步加害他人。而今我国对于电子脚镣一类的处罚方式也呼声日盛,但一项法律的制定需要考虑很多因素,韩国的这种处罚方式是否能够完全应用于我国,目前还有待商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