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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回复: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无需再办理年度备案

 thw8080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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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河南的网民“不知名”(手机尾号4160)说:我于2019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在济南市司法局注册,近期将到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工作。想请教几个问题:一是根据最新政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否需要每年备案;二是如果不备案是否影响日后执业;三是如果我人在上海,每年回山东济南备案,很不方便,费时又费力,希望加快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电子备案程序。

  司法部回复:实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制度,是司法考试制度施行后,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实施规范管理的一项措施。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法律职业人才的跨省(区、市)流动越来越频繁,一些证书持有人因年度备案需要往返两地,客观上增加了时间和人力成本。2020年,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我部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措施,在12月1日制定发布的《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取消了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关于对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的规定,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无需再办理年度备案。持证人员不办理年度备案的,也不影响其申请律师执业或者从事相关法律职业。

  同时,为方便持证人员从事相关法律职业,目前我部正积极推进法律职业资格管理信息化建设,持证人员需要调转档案的,可以通过网上提出申请办理变更手续,从而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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