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征集社会各界人士意见,集思广益形成科学规划,更好地服务滕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现就《滕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草案)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5月1日。广大市民或与之存在相关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到公示现场或指定公示网站、公众号查阅规划内容。如对该草案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致电、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或建议提交至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并反馈意见: 1.规划公示地点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栏、滕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2.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电话:0632-5583972 邮箱:sdsjsy@163.com 3.有效反馈意见期 公示期为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5月1日,反馈意见发件时间不应超过2021年5月1日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 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在意见中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滕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日 《滕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草案)公示内容简介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市域范围,主要针对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等区域。 二、规划目标 保护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展现真实历史风貌,继承历史文化,彰显山水名城内涵,塑造“墨子故里、山水善城”城市形象,形成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历史文化名城。 三、保护原则 1、保护历史真实载体,保存真实历史环境; 2、保护历史城区环境,维持历史城区格局; 3、正确处理名城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城市建设及旅游发展服从名城保护,做到合理利用、永续利用; 4、合理确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做到定性、定量、定位; 5、将历史文脉融入现代城市建设,突出滕州城市特色; 6、增强规划的法律性和可操作性。 四、保护框架和内容 1、保护体系 建立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不可移动文物和历史建筑三个层次的保护体系,同时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2、保护重点内容包括 (1)城址环境及与之相互依存的山川河流; (2)历史城区的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 (3)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风貌区; (4)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传统风貌建筑等; (5)古树名木、古井、古桥等历史环境要素; (6)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优秀传统文化。 五、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1、历史文化名镇、传统村落保护名录 保护省级历史文化名镇3处,传统村落7处。 其中,省级历史文化名镇3处,分别为官桥镇、姜屯镇、大坞镇。 中国传统村落2处,分别为羊庄镇东辛庄村、柴胡店镇胡套老村。 省级传统村落5处,分别为羊庄镇北台村、姜屯镇东滕城村、龙阳镇卧龙庄村、滨湖镇东古村、姜屯镇前李店村 2、保护与城市历史格局、传统风貌密切相关的自然资源和环境 保护境内龙山、莲青山、黄连山等山脉及其余脉。 保护城河、郭河、小清河、小冯河、界河、北沙河、薛河、小苏河、小魏河、小龙河等自然水系,保护南四湖、墨子湖、马河水库、户主水库等湖泊水库。 保护市域范围内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自然保护地。 保护市域范围内古树名木。 六、历史城区保护 1、保护界线 历史城区与原滕县古城范围一致,东至善国南路,南至荆河中路,西至新兴路,北至杏坛路,总面积为61.3公顷。 2、保护内容 保护滕州历史城区格局及周边自然与人文环境,保护书院街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古城路、西门里街、书院街、奎文街、奎文前街等历史风貌道路; 保护历史城区保护界线内的旧县衙、王家祠堂2处文物保护单位; 保护历史城区保护界线内的历史建筑2处; 保护与历史环境紧密相关的大门、围墙、铺地、石阶等历史环境要素,不得擅自将其拆除或改造。确需整修的,应采用原材料、原工艺恢复其原有样式。 七、历史文化街区保护 1、价值特色 书院街历史文化街区文化底蕴深厚,是滕州古城仅存的明清风格的传统民居建筑片区,是滕州古城的重要载体。 2、保护界线 书院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8.65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4.40公顷,建设控制地带4.25公顷。 核心保护范围:分为两部分。王家祠堂保护范围(东至书院街西侧58m,南至西门里街,西至新兴路东约100m,北至府前路南侧约50m),面积0.32公顷;书院街西侧保护范围(东至南门里街、南至荆河中路、西至书院街、北至书院小学北侧),面积4.08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南门里街路、南至荆河中路、西至王家祠堂西侧9m处、北至府前路,面积约4.25公顷。(不含核心保护范围) 环境协调区:外围历史城区范围为环境协调区范围。 八、传统风貌区保护 1、价值特色 龙泉塔历史风貌区,是以龙泉塔为标志的,具有历史风貌的城市片区。 2、保护界线 龙泉塔传统风貌区保护范围17.90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2.41公顷,建设控制地带15.49公顷。 核心保护范围:分为三部分。滕州市博物馆范围,面积0.47公顷;新汉画像石馆范围,面积0.41公顷;鲁班纪念馆、墨子纪念馆、龙泉塔保护范围,面积1.53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东至滨河西路,南至荆河东路,西至塔寺中路以西约100m,北至杏坛东路,总面积约15.49公顷(不含核心保护范围)。 环境协调区:东至滨河西路、南至荆河中路、西至塔寺中路以西约100m、北至杏坛路范围内的用地,总面积约23.29公顷(不含核心保护范围及建设制地带范围)。 九、展示与利用 全面彰显滕州历史文化名城价值和特色,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合理利用历史文化遗产,在城市建设中延续和传承历史文脉,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图 1 历史城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范围规划图 图 2 书院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规划图 图 3 龙泉塔历史风貌区保护范围规划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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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198912春 > 《TZS.及高铁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