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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给的钱也要缴税

 魏春田 2021-04-06

老王的公司生产电动汽车,考虑减排降霾的需要,政府鼓励电动汽车的生产,因此,投资建厂前,当地政府承诺,每生产一辆车政府财政补贴1000元。两年后生产线投产,产量每年20万辆,到年底政府兑现承诺,2个亿打入企业的帐户,老王很高兴,逢人就讲政府的政策好。

一天与税务局工作的朋友小明喝茶聊天,又谈到政府对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老王又像祥林嫂一样,把感谢政府的车轱辘话说了一遍。

小明听了,沉吟了一会问,政府给的补贴申报纳税了没有? 

老王好像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要求小明把问题再重复一遍。

小明又重复了一遍。老王说你不会弄错了吧?这是政府给的钱,政府给的钱难道也要上税?

小明回答说,并不是所有政府给的钱都不用上税。比如,企业享受的很多减免税都要计入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果按你的逻辑,减免的税收,再要记收入征税,岂不是更荒唐可笑。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该公告第7条明确规定,纳税人企业取得的,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这还仅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对政府的补贴收入也有关于征税的规定。

对于企业取得的补贴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要符合,“政府有专门的资金拔付文件、有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只有符合以上三个条件,政府的补贴才属于不征税收入,否则要计入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老王听了说,我们只与政府签了个协议,其它的什么也没有。

小明说,那就只能缴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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