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二十年间,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人口迁入城市,很多人不仅是在城市买房,还把户口也迁入定居地。 城市聚集了大量优质资源、劳动力、资金和技术,房地产发展也直线飙升,而反观农村却在不断“推人”,收入低、生活水平差、社会服务短缺等问题,使得人口不断流失。 然而,2017年转变开始。2017年,国家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农村迎来了发展的大好契机,开始严格规范农村一直以来存在的土地闲置、乱建乱造问题,其是宅基地。2020年,下发了宅基地新规定,要求严格实施“一户一宅”新标准。 其实,“一户一宅”并不是这两年才开始实施,早在1986年就有规定,但并未严格执行,农村人也都不在意。农村依然在盲目扩建,“一户多宅”现象越来越多。但随着乡村振兴、城乡一体化等战略的落实,这几年关于宅基地的管控也越来越严格。 “一户一宅”新标准实施,意味着不达标一律拆除? 简单来说,“一户一宅”指农村每个家庭的名义有一处宅基地,一块宅基地上也只能建一套住宅,并且占地面积也不能超过当地规定。“一户”指不论户口本上登记多少人,都只能算作“一户”。如果未来符合分户条件,可以单独开户,重新申请一块新宅基地。 根据“一户一宅”新标准,一块宅基地上只能建一套住宅。如果一户有多块宅基地,那么其余宅基地不能确权,并且无法获得宅基证。房淘惠在这里提醒一下,没有宅基证不受法律保护,在无法确权、无宅基证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属于“违章”,按照新标准来看,这些“违章建筑”一律拆除。 按照农村“一户一宅”新标准,不合格的房屋一律拆除。因此,农村人应该特别注意。当然,新标准规定了有三中例外情况: 第一,超过“一户一宅”标准,但总面积未超标。 很多人都知道,很多农村出生的七零后、八零后,家里子女众多,特别是河南、四川、山东等人口大省,一般家里都有好几个孩子。发展到今天,这些家庭人丁兴旺,一家人十来口很正常。房子不够住怎么办?一般而言,家里会找一处合适的宅基地建造住宅。 这样一看,家庭房子在数量上违反了“一户一宅”标准。但是,虽然这样的家庭拥有两套住房,但是总面积符合标准的情况,事后只要补交相关手续,两处房子都能正常使用。 第二,分户前已经建好的住宅。 许多农村地区的家庭“男丁兴旺”,这些大家庭也都喜欢“住在一起”,就算大儿子已经结婚,也不会分开单住,户口也没有分开。但是一些有经济实力的家庭早早就为儿子建造好了婚房,也就是分户前已经建好的房子。对于这类房子,本质上属于“违规”,但是分户后也就符合了条件,所以同样补交了相应手续后,就可以被认定为是合法住宅。 第三,子女继承的房子。 根据从今年正式实施的民法典规定,不论子女是城镇还是农村户口,都可以依法继承父母留在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以及老宅,即便是子女已经在城市买房安家,依然可以通过继承获得房产。 这样算下来,其实很多人名下已经有不止一套房产,特别是已经和父母分户的子女,未离开农村前就有自己的住宅,但是通过继承房市获得的房产,也不算违反“一户一宅”的新标准。 其实,房淘惠认为实施“一户一宅”的新标准是好事,避免了农村盲目扩建、一户多宅的现象。对此,你怎么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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