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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新模式

 昵称45199333 2021-04-08

2020年以来,江苏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为契机,以建立职责准入机制、权力调整机制、资源下沉机制、全员培训机制、考核评估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六大机制为载体,统筹乡镇(街道)行政、事业编制资源,整合设置7—9个职能机构,全省乡镇(街道)机构由18254个减少为9392个。同时,将党支部建在网格上,推动审批服务事项“一口受理、一窗通办”,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规范设置综合网格,建立智慧化、闭环式的综合指挥平台,在全省1257个乡镇(街道)基本构建了“1+4”为内涵的简约高效基层治理新模式,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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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全省推广“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图自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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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职责准入机制,明晰基层治理边界

指导各地建立乡镇(街道)职责清单,明确基层法定事权。对于县乡两级共同承担的事项,通过清单形式分清主次、明晰权责。目前,全省95个县(市、区)均已出台职责事项清单,改变了基层“头重脚轻、责大权小”的现实。盐城市针对县乡共同承担的627项管理事项进行了责任划分,其中明确由县级部门承担主体责任的有503项,由乡镇(街道)承担主体责任的有124项。根据中央关于深入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持续为基层减负的要求,以省委文件形式明确,确需委托或者交由乡镇(街道)承担的,需由县级职能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报市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由县级党委政府批准实施。通过制度设计,把牢基层职责事项“入口关”,遏制“甩锅推责”的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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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权力调整机制,完善基层治理功能

精准赋权。经省政府同意,制定《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确定369项拟下放到乡镇(街道)行使的县级行政权力(许可服务类46项,行政处罚类323项),供各地按需选择、量体裁衣。据统计,全省平均赋予乡镇(街道)许可服务类事项38项、行政处罚类事项102项,回应了基层诉求、完善了基层功能。动态调整。在赋权的同时,明确规定乡镇(街道)如果无力承接或者造成企业群众办事不便的,县级政府应适时进行调整,真正做到因地制宜、量身定制。宿迁市先行选择了一批基层亟需、简单实用、易于操作的事项赋予乡镇(街道),并设置1~3个月过渡期,如不合适,立即调整,确保赋权精准精当。做好衔接。督促各地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赋权承接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县级部门不是一放了之,而是要强化指导和监督;乡镇(街道)也不是只批不管,相应职能机构仍需监管到位,做到无“死角”、无“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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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秦淮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图自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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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资源下沉机制,强化基层治理保障

推动人员编制下沉。结合权力下放,推动各地按照“编随事转、人随编走”的原则自上而下跨层级调剂行政编制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给乡镇(街道)。对于无法调剂的参公事业编制等,则通过人员下沉、“县管镇用”的方式,充实加强基层一线力量。目前,全省市县两级共划转至乡镇(街道)行政编制2221名、事业编制7256名,下沉人员21847人。与改革前相比,平均每个乡镇(街道)增加行政编制2名、事业编制6名,下沉人员19人。推动派驻机构属地管理。除中央有明确要求外,上级派驻乡镇(街道)机构原则上一律实行属地管理。比如,苏州市按照“能放则放、应转尽转”的原则,有序推动交通、水利、畜牧兽医等派驻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并划转相应编制人员,划拨相关经费。仍然实行派驻体制的,明确乡镇(街道)对派驻机构年终综合考核的权重达到50%以上,让基层真正能够“说得上话、办得成事”。赋予乡镇(街道)与履行事权相匹配的财力。随着事权的下放,同步给予乡镇(街道)财力支持,完善县(市、区)与乡镇(街道)的财政分成办法。比如,扬州市每年共增加乡镇(街道)各类财政资金约1.3亿元,大大提升了基层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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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全员培训机制,适应基层治理形势

在系统总结前期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在全省乡镇(街道)全面复制推广“1+4”治理模式,即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审批服务一窗口、综合执法一队伍、镇村治理一网格、指挥调度一中心。为了让基层干部尽快适应这一新模式,专门出台《关于加强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以设区市为主体,组织做好权限下放后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指导、传帮带等工作,尤其把安全生产执法等专业性较强、责任重大的业务培训列为重点,抓全抓实抓好。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组织各类培训1626次,参训人次达到99010次,真正使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比如,徐州市为确保乡镇(街道)能依法行政、依法用权,加大对行政处罚类事项的培训力度,全市共举办相关培训42个班次,累计培训39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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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徐霞客镇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图自交汇点,摄影: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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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考核评估机制,树立基层治理导向

优化上级党委政府对乡镇(街道)的综合考核。全面清理上级与乡镇(街道)签订的各类“责任状”和考核评比等事项,统一规范针对乡镇(街道)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等活动,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比如,镇江市将县级部门私自设立的考核事项全部取消。同时,严禁部门以考核的形式将工作责任转嫁给基层,严禁对基层的机构设置进行“条条干预”,为基层改革者撑腰鼓劲。完善乡镇(街道)对职能机构的内部考核。本次改革,将乡镇(街道)原有约30个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整合设置成7~9个职能机构,内部不设科室,各类人员统筹使用、工作统一管理,既符合基层实际,又解决了“忙闲不均”的问题。针对改革后乡镇(街道)人员统筹使用的实际,各地编办主动作为,指导乡镇(街道)建立科学系统的内部综合考核制度,实现各类人员同岗同奖,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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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信息共享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在推进改革中,我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为基层治理赋能。通过整合乡镇(街道)区域内的人口、企业、地理等各项基础信息,接入“12345”、数字城管、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利等各类信息化管理端口,实现部门端口互联、信息数据共享,建立了实时监控、信息归集、研判预警、协调联动、督查考核于一体的综合指挥平台,用信息技术取代了过去基层治理中的“人海战术”,让基层治理更高效、更便捷、更智慧。在去年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期间,乡镇(街道)的综合指挥平台发挥了巨大作用。比如,太仓市浏河镇指挥中心对潜在返乡的8384户空关户家庭进行用电数据监控,并由指挥中心实时调度一线排查人员上门核实,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强力支撑;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利用综合指挥平台,精准分析、定向发送信息,累计提供就业信息91005条,就业岗位1408个,累计实现就业推荐858人次。同时,为了给基层减负,按照“免费开发、无偿使用、有偿维保”的原则,组织开发了标准版的审批服务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供各地选择使用。

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将把完善深化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工作作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一批乡镇(街道)作为示范点。通过总结示范经验,制定不同类型乡镇(街道)改革标准,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为我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来源:《群众》2021年第6期,原标题为《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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