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给了小三的钱还能要回来吗?丈夫坦白了,真相大白了,有人可能受不了想要离婚了,可是在此之前,老婆首先要面对的就是给出去的财产。要说,这钱不要回来,作为妻子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但是既然已经被别的女人给拿走了,还能要回来吗?怎么要回来呢? 如果老公给出去的是钱,得区分一下这笔钱用的是他个人的钱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当中的钱。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大胆索要回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如果是丈夫自己的钱,很遗憾,这钱即便是给了小三,也是可以由丈夫自己自由支配的,不需要经过老婆就可以给出去。那么作为老婆应该知道,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不能追讨回来的财产都有哪些呢? 一种情况是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签署过的夫妻财产协议,约定了双方的财产当中,哪些是属于丈夫或妻子的,哪些是共同的,如果丈夫给的是他个人财产中的那部分,妻子就无权支配丈夫的这笔钱了。第二种情况是收入,假如夫妻双方的财产协议书当中,约定了各自收入所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进行过了财产AA制,这种情况,如果是他个人的收入,就由他个人支配了。第三种就是老公的婚前存款在婚后进行了财务隔离,处分的是能有效划分出的个人具有处分权的财产部分。 以上这些毕竟是少数,其余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分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推定为共同共有,注意不是按份共有的,这就意味着夫妻共同财产不分份额,为两人共同所有。因此,任何一方未经协商一致,想要支配大量夫妻共同财产的,是无权自作主张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方的。如果作为丈夫私自将财物交给了小三,妻子也可以要求小三归还。 假设小三得到了房子,一定要确认是丈夫花钱付了房款,还是说丈夫买房后就更名为小三名下的房产了。如果这套房子被认定为原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小三退还房产,如果是拿了夫妻共同的财产,给小三用来买房,太太也可以按照上述情况评估是否可以收回房产。 想要把财产收回,该怎么办呢?作为太太的一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到法院起诉,要求小三返还全部的财物。不必顾虑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是不是只能要回其中一半,直接主张要回全部财产。也可以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老公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赠予小三,属于挥霍行为,太太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主张分割财产。假设双方选择离婚,太太作为无过错方可以主张一定的赔偿,从而在财产分配中更具优势。 贵阳律师何帆观点:丈夫将财产赠送给小三,违背了公序良俗,也违背了夫妻双方忠实义务,即便是赠送给小三的财产,也可视作是一种无效的赠与。法律不容,道德不容。妻子想要到法院起诉追回,是合理合法的。关于今天的法律问题,您有什么想法呢,欢迎留言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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