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是极为艰难的一年,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2021年,疫情依旧存在,防控不能松懈。近期,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了一则好消息,新冠疫苗已经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了! 疫苗来之不易,为全球战胜疫情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有不怀好意者,借着预约疫苗接种的机会,披上迷眼的外衣实施诈骗,意图骗取财物,获取不法利益。 据报道,新冠疫苗预约接种期间已经出现了以下两种诈骗形式:一是假冒疾控中心等官方机构,发送预约接种疫苗的诈骗短信,引诱市民点击链接,并输入个人信息、银行卡信息及验证码等,实现骗取财物的目的。二是冒充老师进入班级群聊,以学校名义收取疫苗接种费用,诈骗对象为群内学生家长。前一种诈骗形式可能比较具有迷惑性,属于“钓鱼网站”式诈骗, 但本质还是电信诈骗,换汤不换药。后一种形式,欺诈手段比较低端,只需进行身份核实便会穿帮,公众更容易警觉,不轻易受骗。 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及《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此等诈骗手段,属于捏造疫情防控相关事实骗取公众财物的行为,如犯罪数额达到法定要求的,则构成诈骗罪。此外,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的相关违法犯罪,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当前,深圳地区首批新冠疫苗的具体政策,主要面向以下9类高风险人群。前8类人员都是通过单位统一预约;第9类则是通过官方指定公众号预约。因此,预约接种新冠疫苗请认准官方渠道,切勿轻信小道消息。近期多地疫情加重,又近年关,大家多多注意个人防护,健健康康迎接春节到来。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大成深圳房建部副主任 广西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时代周报》特邀法律评论员
热爱横渡,三次横渡琼州海峡 2016年挑战往返横渡 彻夜坚持19小时50公里 公开出版物有《横渡,不一样的人生》 每天一分享,做有温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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