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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泽:1685家企业拟吊销 1584家企业清理中…

 吴越尽说 2021-04-13


根据“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的全面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相关精神,市场监管部门清理规范并分批启动吊销程序。


截至4月9日,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公告吊销1685家,按照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相关精神,依法纳入清理范围并存在吊销处罚风险的企业1584家(继续清理中)。

吊销营业执照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之一,被吊销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包括企业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高管”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同时,吊销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名下其他正常经营的企业也将受到信用惩戒的关联影响。

工作指引:

 纳入清理对象的范围

 ①逾期未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一年——即:未依法履行2019年度及之前年度企业年报义务

 ②清理“僵尸”企业工作中确认的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

公告吊销企业的确定 

公告吊销的实质要件,是长期停业未经营。即:有证据证明该企业无正当理由长期停业或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长期未经营。(非公司制企业,一年;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六个月。)    

纳为吊销企业的因素

实际确实已经长期停业或者长期未经营。

实际在经营,但因为擅自变更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注册的场所不符合实际或者地址表述不详尽、经营场所因被其他市场主体“挤占”、经营场所出租给他人使用等,导致通过企业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即:存在长期停业未经营的高度盖然性)。

登记注册及以往年报公示备留的电话联系方式错误等,无法接收到市场监管部门的提示警示,导致企业无法及时作出“补年度报告、主动注销、变更住所(经营场所)、说明长期停业未经营的正当理由”等规范整改措施

公告吊销企业的救济途径

为免予被实施吊销的行政处罚,从而受到长期的信用惩戒,在被实施吊销程序时,可以采取的补救和救济方式有:

在吊销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即告知程序届满前),补年度报告、主动注销、变更住所(经营场所)、说明长期停业未经营的正当理由等事宜,并与属地市场监管分局反映,经核实将依法终止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程序。

已经办理清算备案或已进入破产程序等情形的,同上。

在吊销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对此提出异议的,应当提供近六个月(非公司企业一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据材料(例如税务、社保缴纳情况证明、银行流水、业务票据、水电费用及房屋租赁协议等),经属地市场监管分局核实,依法撤销对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盛泽市场监管分局工作人员介绍:

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理规范工作,数量众多;鉴于法律规定的刚性和市场主体情况的复杂多样性,实践中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出于各种原因要保留营业执照的,建议主动与分局工作人员联系研究应对措施。

目前是年报季,应当依法做好2020年度年报公示;存在多年未依法履行年报义务的,关注清理规范动态信息,及时整改规范。

为避免企业主体信用亮红灯,最主要的还是要重视和加强日常企业信用管理工作:依法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及时变更;按时履行年报义务(每年1月1日—6月30日对上一年度情况进行年报和信用公示),备留准确可联系、有责任心的工商联络员及手机通讯信息。 

来源:《吾爱盛泽》公众号

2021-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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