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至元四年某一天上午,山东诸城县衙门里来了两个吵吵嚷嚷的打官司的人。县令聂以道急忙升堂理事,询问双方争执的原因。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这天一大清早,城郊张家庄一个叫张大山的小伙子进城卖菜,走到城门外时,看见路边有个砖头一样的小布包,他就随手拾了起来放在青菜担子上进了城。 张大山到了市场,找好了摊位,天就已经大亮了。他从担子中取出那个布包,打开一看,啊!里面装的全是钱!有五贯一扎,有十贯一扎,也有的二十贯一扎,一共十五扎。 张大山猛地一下看见这么多钱,心里真是高兴极了。他喜滋滋地从里面抽出五贯钱,买了二贯钱的肉,又买了三贯钱的米,放进了自己的菜担子里。 他想:“我们家已经两个月没有吃肉了,今天不如早点回家,叫妈妈也高兴高兴。”于是,他菜也不卖了,挑起担子回了家。 张大山刚进家门,就高兴地对妈妈说:“妈,我回来了。” 张妈妈很奇怪:“咦?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再一看菜担子,挑去的青菜原封不动地又挑了回来。 张妈妈生气地说:“大山,你怎么……,” “妈!您听我说……”大山擦了擦头上的汗,满不在乎地说:“我今天拾到钱了,不用再卖菜了。这不,我已买回米来了。噢,还买了两贯钱的肉。妈,我们已经好久没有吃肉喽。”大山边说边从担子里拿出一大块猪肉。 张妈妈十分吃惊地看着儿子,连声地问:“你…你在哪儿拾到的钱?” 张大山从怀里掏出那一包钱,对妈妈说:“这不,我是在城门外的大路旁拾到的。” 张妈妈一见儿子拿出整整一包钱,不由得恼怒起来,她大声地喝斥道:“胡说,你不要骗我了!拾到钱也不过是一贯两贯,哪里有一拾一大包的道理?你一定是偷来的,快快告诉我实话。” “妈,人家真的是拾来的嘛!”张大山十分委屈地说。 “果真是拾来的?”张妈妈追问道。 “妈,您还不相信自己的儿子?我什么时候干过坏事情啦?”张大山咕嘟着嘴,蹲到了一边。 张妈妈一想,儿子生来诚厚老实,确实不会干出偷鸡摸狗的事情来,就缓了一口气,走到儿子的身边说:“既然是拾来的,那就该还给人家嘛!我不是给你讲过这种道理了吗?” “可是,那时天还没亮,我周围又没有人,我知道是谁掉的?”大山不服气地回答道。 “那你就应该站在那里等着,丢东西的人一定会沿着原路找来的,等他来时就还给他。” 大山极不情愿地点了点头。 张妈妈见儿子一副不乐意的样子,就开导他说:“孩子,我们家不富裕,从来就没有像你今天这样买来这么多米和肉。贫贱的人家猛地富贵起来,那是一定要有灾祸的。这种天外来的横财咱们不能要。你没听说过吗?有天外的横财,就会有天外的横祸。” 大山是个极孝顺、极听话的孩子,见母亲这样反复地教导他,就顺从地点了点。 “可是,我……我已经花掉五贯了,怎么办呢?”大山低着头,喃喃地说。 “唉!”张妈妈叹了一口气,只好从炕沿里掏出一些零碎的铜板,好不容易凑够了两贯钱,就对大山说:“孩子,就把这点零钱带上,另外把米也背上,去给人家道个歉。肉留下来吧。孩子,你真的是好久没有吃肉了。”说着,张妈妈撩起破破烂烂的衣襟,擦去夺眶而出的眼泪。 大山见妈妈伤心了,自己也哭了起来。他对妈妈说:“都是儿子不好,不能挣钱养活妈妈,反而给妈妈添了这么多烦恼。我以后再也不敢做对不起您的事了!”说完,张大山背起米袋,回到城门口,坐在那里等候失主。 这时,太阳已升得很高了。大山折腾了一个早上,连饭也没有吃上,肚子饿得咕咕直叫。他焦急地等着失主的出现。他知道,他如果不回家,妈妈是不会一个人吃饭的。 正在他心中十分着急的时候,一个商人模样的人急急忙忙地从远处走来,一边走,一边向路两旁打量,好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张大山急忙迎了上去,说:“这位大叔,你是要找什么东西吗?” 那商人见张大山是个十七、八岁的孩子,就不耐烦地说:“去,去,没有你的事。” 张大山后退了一步,又接着问:“大叔,你是不是丢了钱包!” 那人一听,立刻停下脚步,连声说:“对,对,我是丢了钱包。” 张大山红着脸,憨厚地说:“大叔,实在对不起,我拾到了钱,就用其中的五贯钱买了米和肉。我家没有那么多钱,就把这三贯钱买的米还给你。另外还差您两贯钱,只好还您这些零碎的铜板,这些铜板正好是两贯钱。”大山说着,就把米袋、钱包和一把铜板一齐递了过来。 周围的人看到张大山那种朴实、诚恳的样子,都深受感动。有人说:“喂,那个丢钱的,你应该把钱分给这孩子一半,换个别人才不会把钱还给你呢!” 那个商人一把把钱包抓在手里,急急地把钱点了一遍,果然只少了五贯钱。他心头一阵暗喜。 可是听到别人要他与张大山平分时,他立刻把脸色一变,大呼小叫地说:“唉呀,不对,我这包里是三十扎钱,怎么现在只有十五扎了?已经被他拿走了一半,怎么还能再和他平分?” 张大山一听,顿时愣住了。他急忙说:“大叔,不对,这里面本来就是十五扎,根本没有三十扎,您可不能乱说呀!” 那商人话已出口,也就不想更改:“谁乱说啦!我的钱我还不清楚吗?三十扎一扎也不少,你拿走了一半,就不要多说了!” 大山哪里想到好心会不得好报,更不能容忍别人赖他偷钱,就大声地反驳他:“不对,这钱包里只有十五扎,我只花了五贯钱,这铜板和米都是你的,我没有偷你一分钱!” 于是两个人就在城门口争执起来了。一时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也有指责商人的,也有怀疑大山的,很快就把进城的路给堵起来了。守城的士兵见这儿围了这么多人,就跑过来把大山和那商人一起带进了衙门。 聂县令听完了双方的申辩,看了看满脸通红的张大山,又看了看贼眉鼠眼的商人,心里就有了数。于是叫衙役上来,悄悄地命令他火速去张家庄,请张大山的母亲后堂听审。 张妈妈到了后堂,把事情的原委经过详详细细地说了一遍,所有的细节都和张大山说得一模一样。 聂县令又来到大堂上。他首先问那个商人:“这位客商,你所丢失的是三十扎钱,共六百贯,这是用来贩布的本钱,此话可都是真的?” 那商人说:都是真的。” “那么,你愿意立下字据吗?” “愿意。” 那商人当堂写下字据,字据上写道:“某年某月某日,丢失银钱三十扎,共六百贯。”字据的下面签上了姓名。 聂县令又回过头来问张大山:“小伙子,你果然是拾到一包钱吗?” “是的。”张大山回答说。 “包里一共有多少?”聂县令又问。 “总共十五扎。” “这十五扎共有多少钱?” “我不知道,只知道我花的那一扎是五贯的,其余没有细看。” “你能为自己说的话立个字据吗?” “可以。” 县衙门的文书写好了字据,上面写道:“某年某月某日,拾到钱包一个,内有钱十五扎,数目不详。”张大山在字据上盖了手印。 聂县令拿到了这两张字据,就对那个商人说:“张大山拾到的钱包里,共有十五扎,共计三百二十五贯钱。这钱数与你所丢失的钱数不符,看起来这个钱包不是你的,你赶快去找回自己的钱包去吧!” 那商人张嘴还想说什么。 聂县令举起他的字据,大声喝斥道:“你这儿不是已经写得很清楚了吗?还不赶快退下去!” 那布商红着脸,抱着头,从大堂上灰灰溜溜地退下去了。 聂县令对张大山说:“你为人忠厚,你的母亲品格高尚,你们母子拾到金钱不据为己有的精神实在可嘉。不过,这钱已是无主之物,想来不会再有人来认领了。本县判给你带回家去,用这钱置办点家业,母子安居乐业,好好地过日子吧!” 张大山喜出望外地回家去了。 满县里的人听说聂县令的审判之后,大家都十分高兴,拍手称快,大家都说:“这才是善有善报呢!” 参考资料《山居新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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