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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接私活被对方公司要求开票,如何才能合法取得发票

 优惠税 2021-04-15

很多个人在接受私活时,被对方公司要求开票。 当然,这个要求也是合理的。 如果个人不接受私活开票的话,对方公司需要多纳税。

例如:

1、增值税方面:不可扣除

2、企业所得税方面:不能作为成本支出税前扣除

所以,那些直接和公司发生业务的人,并不是对方公司特意为难你,而是如果没有选票,他们也会面临更沉重的税收负担!

如果是长期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个人,经常会面临这种情况,可以考虑由自然人代开或者由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解决。

  

首先,自然人代开在税务大厅由税务人员协助开票,视为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0.5%、增值税1%、附加税0.06%、加起来综合税率1.56。 自然人在保证业务真实的情况下代为办理,开票时直接退税,并附上纳税证明,对方公司拿到票后可以直接收款,无需为自然人代扣代缴税款。 经营所得与工资不矛盾,不会一起结算。

假设某企业将某地区的营销业务分包给小李,小李完成该业务将获得60万的报酬,小李通过优惠地区税局由自然人代理,60万的营销服务费共计只缴纳了9360元税款,对小李来说60万不需要用劳务报酬交税,也不用汇款,所以很划算。 对受票企业来说,获得60万的成本单入账,税负压力减少了,双方互赢。

需要注意的是,代开是公对私付款,发票的备注栏是个人信息。 所以代开只能用普票抵扣所得税而不能开专票抵扣增值税。如果想要开具专票可以考虑个人独资企业。

  

然后,个人独资企业开票:和企业有长期稳定业务的个人,考虑到长期都需要发票,可以在税收园区成立工作室(个人独资企业)来承接业务,通过工作室收取酬金,在工作室开具发票、申报、纳税。 对于只收取公对公打款的公司来说,个人成立工作室来承接业务和收钱开票就很必要了。而且个独只需交增值税、个税、附加税,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 ,且在园区核定过后综合税负低至3.25%以内。

假设有园区的企业管理中心,主要从事营销服务,一年业务约200万左右,成本10万元左右。 应该缴纳的税金是:

增值税: 200万/1.01*1%=1.98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 200万/1.01*10%*20%-1.05=2.91万

附加税: 2.91*6%=0.18万

综合税金: 5.07万

纳税后就不用再缴纳其他税费,剩下的钱可以直接提到个人账户并且能自由支配。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在于能开1个点或3个点的增值税专票,但是综合税率要比自然人代开稍高。企业或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开票体量和具体需求选择适合自身的方案。《优惠税》财税专注于园区税收优惠政策,利用园区政策帮助企业或个人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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