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建:月建者,斗柄所建也,其与月中地支相同之日也。 正月建寅,二月建卯, 三月建辰,四月建巳, 五月建午,六月建未, 七月建申,八月建酉, 九月建戍,十月建亥, 子月建子,丑月建丑。 月建又名土府,月建所临之地大凶,修造,安葬,结婚等事均忌用。 2、月破:月破者,月建所对冲之日辰也。 正月建寅,月破为申。 二月建卯,月破为酉。 三月建辰,月破为戍。 四月建巳,月破为亥。 五月建午,月破为子。 六月建未,月破为丑。 七月建申,月破为寅。 八月建酉,月破为卯。 九月建戍,月破为辰。 十月建亥,月破为已。 子月建子,月破为午。 丑月建丑,月破为未。 月破又称大耗,月破之日,忌营造仓库,出财,纳财,追债,竖造,安葬等。 3、月厌:月厌者,月中阴建之辰也。 因十一月建子,阴阳气争,冬至前阴气极,冬至后阳气生,且月建为阳建,自十一月建子后顺行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戍、亥十二神,而阴建从十一月建子后逆行亥,戍、酉、申、未、午、巳、辰、卯、寅、丑十二辰。其中五月夏至,阴、阳二气同建相争也,亦称为阴建。 月厌又名地火,所值之日忌远行,归家,移居,入宅,婚嫁等。 4、月刑: 因巳酉丑刑申酉戍,故巳刑申,酉自刑,丑刑戍。 因寅午戍刑已午未,故寅刑巳,午自刑,戍刑未。 因申子辰刑寅卯辰,故申刑寅,子刑卯,辰自刑。 因亥卯未刑亥子丑,故亥自刑,卯刑子,未刑丑。 故此: 寅月刑巳日, 卯月刑子日, 辰月刑辰日, 已月刑申日, 午月刑午日, 未月刑丑日, 申月刑寅日, 酉月刑酉日, 戍月刑未日, 亥月刑亥日, 子月刑卯日, 丑月刑未日。 月刑所值之日,不宜攻城,打仗。动土,兴工也应避用,犯之有是非口舌及争斗。 5、月害:月害者,月建所害之辰也。六害者,从正月起巳逆行十二支也。 寅月害已日, 卯月害辰日, 辰月害卯日, 巳月害寅日, 午月害丑日, 未月害子日, 申月害亥日, 酉月害戍日, 戍月害酉日, 亥月害申日, 子月害未日, 丑月害午日。 月害所值之日,不宜开战,牧养群畜,看病,结亲,会友,纳财等。 6、月劫煞:月劫煞者,月中劫害之辰是也,其义与岁劫煞同。月劫煞所值之日,忌结婚,开业等百事忌。 7、月灾煞:月灾煞义与岁灾煞同。月灾煞又名天火,所值之日百事忌,犯之则家事不宁。 8、月煞:月煞者,月内之凶煞也,月煞也称月虚。 其义与岁煞同,月煞所值之日,忌开仓,出财,结婚,出行等大事。 9、月伏兵、月大祸:其义与年伏兵,大祸同。所值之日或方,忌出兵,行师,修造等,犯之有伤,刑之事发生。 10、流财煞:流财煞者 正、七月逢午日, 二、八月忌乙日, 三、九月忌巳日, 四、十月忌未日, 五、十一月酉日, 六、十二月亥日。 流财煞所值之日,忌开业,交易,纳财,竖造,修方,安葬等,否则,有败财等不良现象出现。 11、归忌:归忌者, 寅申巳亥四长生月忌丑日 子午卯酉四正月忌寅日, 辰戍丑未四墓库月忌子日。 归忌所值之日,忌远行,归家,入宅,归火,移徒,嫁娶等。 12、往亡:往者,去也。 正月在寅,二月在巳, 三月在申,四月在亥, 五月在卯,六月在午, 七月在酉,八月在子, 九月在辰,十月在未, 子月在戍,丑月在丑。 往亡所值之日,忌上宫赴任,远行,归家,出兵打仗,嫁娶,寻医等。 13、真灭日 正、七月在卯, 二、八月在已, 三、九月在未, 四、十月在酉, 五、子月在亥, 六,丑月在丑 14、天兵:天兵者,用兵之凶辰也。 正、七月在寅, 二、八月在子, 三、九月在戌, 四、十月在申, 五、十一月在午, 六、十二月在辰。 天兵也称兵禁,其所值之日,不宜出师,追债,出财,借钱等。 15、四离:四离者,阴阳分、至前一日也。即冬至前一日水离,夏至前一日火离,春分前一日为阳体分而木离,秋分前一日而金离,简言之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前一日是也,所值之日,诸事不宜。 16、四绝:四绝者,四立前一日也。即立春木旺而水绝,立夏火旺而木绝,立秋金旺而木绝,立冬水旺而金绝。简言之,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前一日是也。四绝之日,诸事不宜。 17、正绝烟火:即 正、五、九月丁卯日, 二、六、十月甲子日, 三、七、十一月癸酉日, 四、八、十二月庚午日, 十月丑未二日是也。 18、倒家煞:倒家煞者, 正、七月壬寅日, 二、八月壬午日, 三、九月庚寅、庚申日, 四、十月辛未日, 五、十一月乙亥日, 六、十二月辛卯日,以及: 甲己年: 甲午、丙午、庚午、壬午日 乙庚年: 甲申、丙申、戊申、庚申、壬申日 丙辛年: 甲戍、丙戍、戊戌、庚戌、壬戍日 丁壬年: 甲子、丙子、戍子、庚子、壬子日 戊癸年: 甲寅、丙寅、戊寅、庚寅、壬寅日。 倒家煞所值之日,忌竖造,修造等。 19、赤口:赤口是小六壬之赤口日也。即 正、七月: 初三、初九、十五,廿一、廿七日, 二、八月: 初二、初八、十四、廿二、廿八日, 三、九月: 初一、初七、十三、十九、廿五日, 四、十月: 初六、十二、十八、廿四日 五、十一月: 初五、十一、十七、廿三日 六、十二月: 初四、初十、十六、廿二日 赤口所值之日,诸事不宜,犯之多主应口舌是非,争讼,败财等。 20、气往亡:气往亡者 立春后七日, 惊蛰后十四日, 清明后二十一日, 立夏后八日, 芒种后十六日, 小暑后二十四日, 立秋后九日, 白露后十八日, 寒露后二十七日, 立冬后十日, 大雪后二十日, 小寒后三十日。 此日均各自交节之日起点数至以上日为气往亡三合化象之生成数,不吉。 气往亡所值之日,忌嫁娶,上宫赴任,移居,入宅等。 21、上朔日:上朔日者,阳年以年干加寅,顺数至亥,阴年以年干加丑数至巳即是。即为: 甲年的癸亥日, 乙年的己巳日, 丙年的乙亥日, 丁年的辛巳日, 戊年的丁亥日, 己年的癸巳日, 庚年的已亥日, 辛年的乙已日, 壬年的辛亥日, 癸年的丁巳日。 上朔日,诸事不宜,尤其忌嫁娶,远行,上宫赴任,宴会等。 22、月忌日:月忌者,即月的初五,初十,二十三日为月忌日。 因该月是河图之中宫之五数。五为君象,故庶民不可轻用,否则有压迫,不顺之意。 月忌日,忌祭祀,求医,装修,拆屋,补垣墙,剃头,沐浴等。 23、地囊:地囊者,即为: 正月庚子,庚午日, 二月乙未,癸丑日, 三月甲子,壬午日, 四月己卯,己酉日, 五月壬戍,甲辰日, 六月丙辰,丙戍日, 七月丁亥,丁巳日, 八月甲寅,丙申日, 九月辛丑,辛未日, 十月戊寅,戊申日, 十一月辛卯、辛酉日 十二月癸酉、乙卯日 24、土符:土符者,土神也。即为: 正月丑日, 四月寅日, 二月巳日, 五月午日, 三月酉日。 六月戍日。
七月卯日, 十月辰日, 八月未日,十一月申日 九月亥日。十二月子日。 土符所值之日忌破土,穿井,开渠,筑墙等。 25、九良星: 正、七月占路、桥、门, 二、八月占灌道,台阶, 三、六、九、十二月占社坛、城庙、祠堂, 四、十月占船、车, 五、十一月后厨房,灶头。 九良星所占之方道,最忌修造。犯之对人口不利。 另外,如果是戊已都天与月建并临,戊己都天与五黄并临,月五黄与月建并临均属大凶之煞,造,葬等大事均忌,不宜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