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天海日岂无异, 琅琊山阴本同根, 书圣英灵今何在, 杜鹃啼血问兰亭。 这是兰亭奖金奖得主王玺先生在金奖得而复失后发出的感慨! 这件事的确让人感慨,换谁谁都会感慨! 毕竟这么个大奖,这么高个荣誉说没就没了,何其悲恸!何其哀哉!杜鹃啼血啊! 事情的原委很多人都了解了,不啰嗦了。 针对出现的这么个幺蛾子,粗谈几个观点: 一是王玺冤不冤? 二是组委会这么玩妥不妥? 三是搞书法的人以后怎么玩? 先说第一个事,王玺冤不冤。王玺的技艺水平绝对无毋容置疑,很多作品可以看出其深厚的功底,单从这一点来讲,他也得到了兰亭奖评委的认可。 问题在于一个"悬案",突然,在领奖前有了个"结果",有了个"决断"。 这个"悬案"就是三年前的那次比赛,究竟是不是抄袭? 说是"悬案",究竟是不是"悬案",我也是道听途说,本来对那件事不了解,看了网上的一些信息,包括王玺本人和他朋友的一些会话内容,大概了解的情况是:那次组委会没有给明确的结果,但奖金被收回了。 所以,王玺本人是否对这种处理结果认可?要看他本人了。 他和朋友的会话内容里也许可窥得一二。 如果抄袭被实锤,那么剥夺金奖不冤。如果被认定是"借鉴",那就是冤枉了。 可惜的是,没有明确的说法,直到这次七届兰亭奖,也没有官方的公开说法。 唉,借鉴古人的那是高古,是要提倡的,但,要借鉴今人的,那就是抄袭,这就是书法。 再说第二个事,组委会这么玩妥不妥?回头捋一下,事情是这样的:官宣获奖名单,有其名——开幕式宣布,无其名。 就这么简单,两步!杀得干脆利落,手起刀落。 至少对公众就这么两步,好像没有其他声明。 这是书坛最高规格的赛事,所做的一切都应该是合情合理合法。 "应该",注意我说的是"应该"。 但这一切是否合乎情理合乎程序,可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 笔者不了解组委会的权利和义务,我想他们肯定有这个权力这么做,不然不会出现这个局面。 是抄袭,有前科,就该有警戒,毕竟兰亭奖倡导人书合一,这点很重要。 这不,前段时间那个美协的主席因为抄袭就受到处罚了吗? 但是有抄袭嫌疑的经历,是不是也要这么干脆的处理呢?可能是为了避嫌吧。 话说回来,只把王玺的金奖拿掉,但不明说有抄袭的问题,不给他定性,是不是在保护他呢?是不是不想把一个艺术家无情地推向深渊呢? 这么做妥不妥呢?王玺能不能想得通呢? 王玺从今往后还能不能参加兰亭奖呢?还能不能参加其他全国性的书法赛事呢? 这是个问题。 还有第三个事,搞书法的人以后怎么玩?还能怎么玩? 人书合一,人书合一,人书合一!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不多说了,但"人书合一"这四个字的内涵很丰富,大家自行理解。 (声明:本人不认识不了解王玺,对组委会也无任何瓜葛,就是脑子一热,评论个热点,希望相互无侮辱、无伤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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