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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冤27年的“潘汉年案”得到平反,李克农上将功不可没

 Zsy20151225 2021-04-17

他是我党历史上隐蔽战线、文化战线和统一战线的卓越领导人,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他忠实地执行并多次出色地完成党交给的艰巨任务,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时期,多次为党获取重要战略情报,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他就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卓越的无产阶级革命战士,久经考验的优秀共产党员潘汉年。

沉冤27年的“潘汉年案”得到平反,李克农上将功不可没

潘汉年(1906年2月-1977年4月14日)

说到潘汉年,不可不提的就是“潘汉年案”。

1955年潘汉年被定为“反革命”,1982年才得到平反。这桩长达27年的冤案的解决与另一位我党我军隐蔽战线的卓越领导者李克农上将有着密切的联系。

以下内容摘自《李克农——中共隐蔽战线的卓越领导人》(开诚 著)一书中的《潘汉年案》一文。

沉冤27年的“潘汉年案”得到平反,李克农上将功不可没

开国上将李克农

1955年4月,李克农听到上海市委第三书记、副市长潘汉年已因“反革命”罪被逮捕。具体罪状是:潘汉年在抗战期间做情报工作时,与大汉奸汪精卫进行勾结,成为“内奸”。这个消息好似晴天霹雷,震得李克农耳鸣脑晕。他很难相信:为革命出生入死、在情报战线上一起战斗几十年的战友潘汉年,竟是一个“内奸”。

李克农想起潘汉年过去为人民屡建战功,无论如何,是值得信赖的。

解放战争后期,潘汉年负责安排李济深、沈钧儒、黄炎培、马寅初、郭沫若、沈雁冰等三百多名民主人士,秘密离开香港,平安地转到东北、华北解放区,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仅此一事来说,他如果是“内奸”,会这样干吗?当时国民党特务云集香港,港英当局警戒森严,只要潘汉年透露一点风声,这些民主人士就不得安全了。

沉冤27年的“潘汉年案”得到平反,李克农上将功不可没

解放初期,陈毅(中)与潘汉年(右)、盛丕华(左)合影

潘汉年给李克农的印象很深:在白色恐怖下,对革命前途充满信心;解放后,对革命胜利充满喜悦。这样的人会是“叛徒”吗?

1949年5月初,李克农住在北平的弓弦胡同,潘汉年特地来访。他穿着一套浅灰色中山服,喜气洋洋。李克农见到战友,也喜出望外:“小开,你穿上中山装,我都快认不出你来了。”

小开是解放前江、浙一带的习惯称呼,意思是小老板或阔少爷。潘汉年在敌占区秘密工作中有小开等许多别名、代号。同志和朋友们、甚至毛泽东也喜叫他小开。

潘汉年高兴地说,“我们胜利了,再也不怕屁股后面有人盯梢,有人暗算了。”

两人握手,哈哈大笑。接着,他们俩像大孩子似地一口气跑到客厅,没等坐下,李克农就叫秘书拿照相机来拍合影。李克农说,“先别坐,我们这些人大难不死,居然在皇帝老爷住的北平见面了,照个相留念。”

这张合影照现在仍在手边,当时两人相遇的欣喜之情,历历在目。这样的人怎会是“反革命”呢?

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的李克农,不仅听到中共中央关于潘汉年被捕事的传达,还接到中共中央领导人的指示,要他就情报部档案审查潘汉年的有关历史,供中央专案组分析案情用。

李克农接到中央指示后,对潘案十分重视。在情报部内亲自布置几个人组成一个班子,检查了从1939年3月到1948年8月潘汉年与中社部、中情部的来往电报和有关记录文件,结合潘汉年的案情,进行研究分析。

面对这个复杂的案情和大量的有关情报材料,李克农告诫自己,一方面要摆脱对潘汉年感情的影响,不为潘汉年的重大政治错误辩护;另一方面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潘汉年应有全面评价。李克农从各方面反复思考:

潘案是事出有因的。潘汉年确在1943年,在汪伪政权“特工总部主任李士群的劝说下,擅自会见了头号汉奸汪精卫,这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错误。潘汉年秘密会见汪精卫,事前“来不及”请示,事后又不及时向中央汇报,尽管有各种客观理由和特殊环境,也是不妥的。

看来,潘汉年在未经请示就会见汪精卫后,自己也感到事关重大,怕引起中央误解,心中疑虑甚多,才未及时汇报,因各种情况才拖延了十几年。这就造成了更大的政治错误。

潘汉年回到淮南根据地之后,对南京之行的情况,没有向饶漱石、陈毅等领导人如实汇报。在组织原则上是个错误。如果说,潘不谈是怕饶漱石抓小辫子整人,那么可以用电报报告延安中央。潘又担心电报讲不清,就拖延未办。但是如实汇报,顶多再检讨自己事先未请示的错误即可,有什么讲不清呢?而且,及时把汪、潘对话的内容,详报中央,供中央掌握,也是有好处的。

潘想要找一个机会当面向中央领导同志做具体口头说明,那么潘在1945年春到延安,见了毛主席等中央领导人后,为什么还不讲呢?恐仍是犹豫不决,有隐瞒之意或其他误会之因。对潘汉年会见汪精卫事,进行这样的分析,是否要求得太苛刻了?不过,对我党一位高级情报干部,这样严格要求,是应该的。

但问题不在于对潘汉年如何要求,而在于要弄清潘汉年问题的性质。

从情报部查出的大量材料来看,潘汉年在隐蔽战线上是有突出贡献的。

沉冤27年的“潘汉年案”得到平反,李克农上将功不可没

上海解放初(左起)刘少文、潘汉年、刘人寿、吴克坚合影。

在抗日战争期间,潘汉年确与敌、伪特务系统有接触,如1939年他从延安到上海,主要搜集敌伪方面的情报,使用了关系复杂的人。但这些接触是符合中共中央和中情部(中社部)的指示精神的。因为,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后,中共中央与中情部(中社部)均一再有打入敌伪组织、利用叛徒特务进行情报工作的指示。

李克农面前的材料,还表明潘在当时已把这些接触向中共中央和周恩来报告过。

至于潘汉年接触汪伪大特务头子李士群一事,是潘汉年离开延安之前,中央社会部一些领导人专门研究决定的,后来还特别请示了中共中央和周恩来,并获得批准。

李士群在大革命时代曾加入共产党。1932年被国民党逮捕后叛变,当了中统特务,后又投靠了日本人。1939年汪伪“特工总部”在上海极司菲尔路(现万航渡路)76号成立,汉奸丁默邨任总部主任,李士群是助手,后来李士群排挤掉丁默邨,自任总部主任,全盘掌握了汪伪特工势力。他的后台是日特头子土肥原贤二和日特“梅机关”头子影佐祯昭。已经当了汉奸的李士群,和国民党的中统没有完全切断联系,又在设法与中共联系,为自己多留一条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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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士群(右)与丁默邨

1939年秋,李士群通过一个关系向在上海的中共地下组织表示:他愿意和中共方面有一些联系,愿意向中共提供一些情报。

中情部对汉奸特工头子李士群进行了具体分析,认为可以争取为我所用,使他能做一些有益于抗战大局的事。

由于李士群在敌伪中身份较高,关于争取他的问题,中情部专门请示了党中央。后来,潘汉年通过我华南情报局情工人员,与李士群建立了联系。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上海租界地区已完全被日本人占领,上海形势险恶,潘汉年乃于1942年2月亲自会见李士群,以便进一步做李的工作。后来又会见过。

潘汉年与李士群是相识的,在大革命期间,他们在上海的中共保卫机关一起工作过。

李克农面前的材料还表明,潘汉年关于他与李士群的交往活动都向中情部和党中央正式报告过。

有人说,上海被日本军队占领后,实行法西斯统治,镇压一切反日力量,对共产党人士更是凶狠,许多进步人士遭到逮捕,而潘汉年的中共党员身份已有所暴露,但安然无恙。这说明他是与敌伪有勾结的。

李克农对这种形而上学的推理,甚为反感。因为这种逻辑不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的。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上海虽被日本人占领,但还有一部分地区属于英、美、法等国的租界范围,相对独立,日军不能直接控制。各方情报人员都利用这些“孤岛”进行活动。从1939年秋起,直到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止,潘汉年经常在上海(有时到香港),组织指挥华南敌后地区的情报工作,也是利用租界区“孤岛”的有利条件,再加上他的机智,所以未遭逮捕。

李克农面前还有潘汉年于抗日战争期间在上海、香港时,发来关于日、伪的许多重要情报,触及了敌人的核心机密,为抗战立了大功。

如1940年和1941年,潘汉年向延安中社部发来了日本寻求与国民党谈和途径,进行诱降活动的情报,又连续发来了日本、英国、美国的高级官员和外交使节商谈和平方案的情报,揭露了“日美妥协,牺牲中国,造成反共、反苏局面的东方慕尼黑的新阴谋。”

又如1941年6月13日,香港潘汉年系统向延安报告:“苏德战争一触即发”(延安于6月20日收到),证实了6月22日战争爆发前中社部从阎宝航(中共党员)处得到的德军将要在6月21日进攻苏联的情报。阎的情报使苏联红军在德军进攻前即进入战备。

在德国进攻苏联之后,潘汉年继续向中情部及时报告日美谈判进展情况和日本将先南进的战略意图。

1943年,潘汉年向中情部报告:德军围攻斯大林格勒失败后,败局已定;日军处境被动,只防备苏军攻日。此情报解除了苏联担心东、西两面作战之忧。

在抗日战争期间,潘汉年还及时提供了日特和伪军情况的许多情报,有力地配合了华中根据地反日、伪军扫荡的斗争。

解放战争期间,潘汉年向延安中情部提供了关于蒋军部署和蒋特活动的许多重要情报,配合了解放战争。

李克农对面前这许多重要电报,颇为熟悉。中情部曾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中共中央的指示,向潘汉年发出情报要求,潘汉年总是积极地完成任务,供中共中央决策参考,受到中共中央的多次表扬。这样的人,怎会是“内奸”呢?

沉冤27年的“潘汉年案”得到平反,李克农上将功不可没

潘汉年

李克农认为毛泽东在1944年6月8日审批的《关于审查情报工作人员问题的指示》十分正确,应当用这个文件精神,结合面前的大量材料,对照分析潘汉年案件。

文件指出情报工作和情报人员的任务,就是要接近敌人并打入其内部活动,其社会关系、工作环境、接触的人物必然是复杂的,现在审查时不应以此作为怀疑的根据,更不应作为罪行的根据。

文件指出审查情报干部的主要方法是:从他的工作上证明是否忠诚,考查他的工作是否有利于党,不利于敌,考查他的情报是否报道了敌人的机密,等等。

潘汉年在情报战线上长期工作有突出成绩,就可证明他对党是忠诚的。他的大量情报报道了日、伪和国民党的机密,为我国抗日战争、国际反法西斯战争和解放战争都做出了重要贡献,明显地“有利于党、不利于敌”。

面对这些事实,怎么能肯定潘汉年是“内奸”呢?

不过,李克农知道逮捕审查潘汉年是毛泽东做出的决定,由公安部部长罗瑞卿直接承办的,非同小可。

看来,毛泽东在1955年4月2日,听了陈毅关于潘汉年在前一天所交代的会见汪精卫一事后,很生气。

约在1944年,中共华中局书记饶漱石,根据敌占区一些传闻,就给延安中央写过报告,指控潘汉年在敌占区工作有“违反纪律”的问题,还说潘在根据地有“自由主义”、“小广播”的错误,想整一整潘汉年。

毛泽东当时看了饶漱石的告状材料后,根本不相信。1945年2月见潘汉年时,还对潘表示信任。当月23日,毛泽东还批发了中央向华中局发去的一份电报,明确指出,“敌伪及国民党各特务机关说潘汉年到南京与日方谈判并见过汪精卫等等,完全是造谣污蔑。”

但现在(1955年)潘汉年自己交代了,原来真有其事。毛泽东怀疑,“你潘汉年这一件大事瞒着我,是否还有第二件、第三件也瞒着我呢?”

“高、饶事件”也在不久前发生,1955年3月,中共召开了全国代表会议,清算了高岗、饶漱石1953年企图分裂党、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罪行。而高岗的阴谋活动曾得到苏联的支持,苏联企图插手中共和中国的内部事务。毛泽东很恼火,加深了“阶级斗争观念”,认为党内有的高级干部也不可信。党内的政治气氛比较紧张。

在这样的政治气氛和思想状况下,毛泽东对潘汉年的政治错误,看得过重,没有谅解,立即指示:“此人从此不可信用。”并决定立即把潘汉年抓起来,当反革命分子进行审查。

沉冤27年的“潘汉年案”得到平反,李克农上将功不可没

1952 年11 月,潘汉年(前排左一)到上海火车站欢迎参加“中苏友好月活动”的 苏联电影艺术工作者代表团。

潘案是建国以后发生的第一起重大冤案。一大批人因潘案受到株连,有的被捕,有的在原工作单位进行审查。

在情报战线上和潘汉年共事的人不少,气氛很紧张。而李克农和潘汉年长期共事,关系非常密切,因此处境不佳。

潘案要审査的中心问题发生在潘的情报工作中,作为情报部门主管的李克农,应当最有发言权,但中央审查潘汉年的班子里没有他。是否因李克农和潘汉年的关系密切有令人不放心之处呢?还是因潘汉年案件就出在情报系统,让李克农避嫌呢?

李克农对这些不能不有所思考,也有一定的精神压力。

关于审查潘汉年有关历史的报告,应如何写呢?为了对党负责,为了对革命负责,为了对潘汉年本人负责,李克农决定必须向中央反映真情。

李克农也考虑,在潘案发生的政治背景和紧张气氛下,这份向中央的报告,既要明确地说明问题,也要注意方式。

为此,报告的第一部分,写了发现潘汉年的七个疑点,潘汉年历史有可疑之处,建议中央进一步审查。这样写是表明李是同意对潘进行认真审查的。

但提出的疑点,有些并非要害。如提出:1944年冬,晋察冀根据地派出的交通员到约定的北平一家旅馆,与潘汉年联系,以便带领潘经由晋察冀根据地转赴延安,但几次未找到,中间有数月,潘哪里去了?

报告的第二部分,李克农根据中情部档案中整理出来的关于潘汉年的大量材料,明确地提出五点反证,证明潘汉年不是“内奸”:

1、“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后,中央、中情部均有打入敌伪组织利用叛徒特务进行情报工作的指示”(因之潘与敌伪特务系统的接触,是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不应成为罪行,而且潘的这些接触都向中央报告过)。

2、“潘利用某些人开展敌伪方面的情报工作是有正式报告的”(这是指潘接触汪伪特务头子李士群事,不应成为罪行)。

3、“太平洋战争前,敌对上海租界控制不严,有空隙可以利用,潘的面目有所暴露,但仍有存在条件”(潘在上海一直未被捕,成为潘与敌特有勾结的罪证。所以这点做了相反的解释)。

4、“太平洋战争前,潘向中央报告的关于日特、伪军及日美谈判和苏德战争等情报是有价值的”(充分肯定了潘在沪、港为中共进行情报活动的重大功绩,因此说明潘不是“内奸”)。

5、“潘汉年系统重要情报人员提供的情报很有价值。

这份报告写好后,立即送中共中央秘书长邓小平转送中共政治局委员们和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们。

他们都圈阅了。

李克农给中央写报告后的一两个月里,潘案的阴影仍在中共情报系统的上空游荡,有人甚至暗指中央情报部门的头头都是“内奸”。李克农和情报部的同志们都承受着巨大压力!

不久,周恩来在几个部的领导人会议上说:情报系统出了潘汉年的事,要保护安慰大多数同志。周恩来还说:要说和潘汉年的关系,我和他交往的历史最长,关系最深,我都不紧张,你们紧张干什么?

周恩来这番话是为李克农减轻压力,也是为情报部的同志们减轻压力。

1955年7月29日,李克农第二次向中共中央写报告,继续为潘汉年辩护。报告的方式和第一次报告相似,总的是汇报情报部审查潘案的情况。在提出一些疑点以后,又写道:

“从1946年到1949年,从潘汉年在上海、香港两地的情报组织的来往电报及从1949年缴获的蒋特档案看,这一时期潘汉年所属上海、香港两地的情报组织,报告了蒋匪当时的军事调动、建军、向解放区派遣特务、蒋特电讯侦察情况、蒋美关系、蒋宋密谋拉拢民主党派人物动向等情况,现在尚未查出可疑材料。”

可惜的是,李克农两份报告的这些反证材料,当时都未被采纳。

1957年秋,潘汉年的案情审理基本结束,等待定性。

1962年5月30日,毛泽东肯定公安部对潘汉年案件的处理报告,并批示:潘汉年是一个暗藏在党内很久的内奸分子,他的罪行极为严重,论罪是该杀的;但是,由于他是从内部查出来的,因此给予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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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汉年、董慧夫妇

196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潘汉年一案,“判决被告人潘汉年有期徒刑十五年”,后即假释。

“文化大革命”期间,极“左”思潮发展到顶峰。中央文革小组指责经办潘汉年案的主要负责人罗瑞卿、徐子荣“包庇”了潘汉年,并下令将潘汉年重新收监复查。

“文革”前,潘汉年在监狱中,还受到优待。“文革”中,潘汉年在监狱中的待遇,十分恶劣,还带病受到不停的审讯,遭受更大的灾难。

1970年7月,专案组向中央文革小组报告,“建议将潘汉年永远开除党籍,判处无期徒刑。”

1975年5月,潘汉年被遣送到湖南茶陵县涞江茶场安置,作为“特殊犯人”接受管制。

1977年4月14日,潘汉年在经受了二十二年冤狱折磨之后,重病缠身,十分衰弱,在长沙医院逝世。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内有些人对潘汉年案表示疑问,要求重新复查。1981年初,中央纪委书记陈云积极支持,并表示:我有生之年要办的一件事就是要重新审查潘汉年案件。陈云说:我不相信他是个特务,假如他是特务,我们党的许多地下组织早就暴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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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8年,陈云和潘汉年(左)在延安。

陈云为此专门写信给中央总书记胡耀邦,要求重审潘案。

胡耀邦批示同意。

1981年3月,中纪委开始对此案进行复查。

中共中央调查部将李克农当年写的关于潘案的详细报告送给中纪委。报告中提出的关于潘汉年的五点反证材料成为潘案再次复查和平反的有力线索和主要证据。

中纪委复查的结果表示,原来认定潘汉年是“内奸”的结论根本不能成立。

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根据中纪委的复查结果,正式发出了《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沉冤二十七年的潘汉年错案,终于得到了纠正。

沉冤27年的“潘汉年案”得到平反,李克农上将功不可没

这主要归功于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而李克农在二十七年前对潘汉年案所提供的反证材料使平反潘案有所依据,功不可没。

中纪委有关负责人这次复查潘案时,仔细、认真阅读了李克农这份报告,颇为感动地说,“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克农同志写出这样客观的报告是很不容易的。”

这样的报告是李克农冒着极大的风险写成的,表现了李克农有胆有识的负责精神。

本文系《祖国》杂志社宋志娇据相关历史资料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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