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朱恒鹏,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副所长、研究员。 本文原载于《经济学家茶座》2006年第1期(总第23辑)。 全文6359字,阅读约需14分钟 多收了三五斗:如何让农民富起来 朋友聊天,说起他老家的地方政府计划要通过大力发展特色养猪业来使农民走向共同富裕,据称计划养猪上百万头,听说还要搞“公司+农户”模式。 朋友问我什么看法。对于农业上的这些 “百万”计划,我一直心存疑虑。让农民共同富裕的动机无疑值得称道,为此制订发展规划亦在情理之中。 问题是必须要了解农业的特征。要知道,好心办坏事的事情并不罕见。在判断这些“百万”规划可否让农民美梦成真之前,我和朋友聊起了农业的特征。 1 增产能不能增收? “农业有哪些基本特征?”朋友问到。 “一个相当普通但是许多人并未作为决策前提的基本事实是:人们的食品消费存在着一个明确上限,一个人每天大致只能消耗不超过三千卡的热量。 说白了,我们每月能够消费的粮、油、肉、蛋、水果不会超过一个很确定的数量,这意味着农产品需求从而农产品销售存在着一个难以突破的上限。 按照经济学中的术语就是,农产品需求既缺乏价格弹性,也缺乏收入弹性。缺乏价格弹性是说涨价需求基本不下降,降价需求也基本不增加。缺乏收入弹性是指农产品需求不能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而增长。 家庭年收入从三万元增长到十万元,从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看,无疑是个飞跃,家电、轿车、旅行等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会有显著的增长,但是食品需求基本不会变化。 换句话说,和二、三产业不同,农业规模不能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而增长,不能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增长。这些特征意味着农产品的增产一般都会导致农产品价格下降。道理很简单:供给增加了,需求却不会增加,价格只能下降。 所谓的'增产不增收’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农产品需求存在上限和农产品市场是完全竞争市场这两个特征结合在一起,使得农业'增产不增收’这个特征表现得特别明显。” 2 生产成本的降低能不能增加农民收入? “既然农业总收益基本固定,增产不能增收,那么降低农业生产成本的办法应该可以增加农民纯收入吧。总收入不变的情况下,总成本的下降不就意味着纯收入的提高吗?” “个别农户短时期内可以,但整个农业做不到这一点。注意,我们谈的是农民的共同富裕。” “为什么不能?” “即使技术进步等原因可以使农产品生产成本下降,完全竞争市场这个特征也意味着任何原因(包括技术进步)导致的成本下降都必然导致价格下降,这个产业不能普遍拥有超过平均利润的超额利润,成本下降的好处通过市场竞争很快就会以价格下跌这个方式转移到购买者手中,农民并不能从这种成本下降中得到多大好处,也不能由此走向共同富裕。 我们仍然用西瓜的例子来说明这一点,假设由于技术进步使得张三的西瓜生产成本由原来的一元降低到5毛,如果大多数瓜农的生产成本仍然是一元,那么在同样的市场价格下,张三每斤会比别人多赚五毛,他由此发家致富是有可能的。 但是,如果大多数瓜农学会了这一方法,那么市场上大多数西瓜的生产成本就降到了五毛,此时,竞争就会把西瓜价格压低。 可以想象,如果张三仍然和你索要一元两角的价格,此时他每斤西瓜的利润是七毛而不是两毛了,这是一个很高的利润率,为了争夺这个生意,李四愿意以一元的价格卖给你,因为这样他也能够获得每斤五毛的高利润,在众多瓜农的竞争下,为了保住这个生意,张三或李四们最后只能以七毛的价格卖给你,他一斤还是只能赚两毛钱,成本下降的好处最后完全转移到了你的手中。 这种竞争的最终结果是那些成本偏高的农户要么退出,要么迅速学会别人的先进技术或方法。好在农业中的新技术新方法很容易学习和传播,大规模分散作业使得也不可能形成技术垄断。这一点和其他产业有很大的不同,这也是农业不能拥有超额利润的原因之一。” “'公司+农户’这种经营模式可不可以改变这种局面?” “农产品生产成本的下降由于市场竞争的原因会全部转移到购买者身上。农民并不能由此共同富裕。农产品仓储、运输、加工行业中的技术进步或其他原因导致的效率提高带来的农产品供给成本下跌,可以以利润增加的方式留在这些行业,但如果这些行业不能形成市场垄断,这些成本下跌很快会通过产品价格下降的方式转移到最终用户手中。 即使这些行业可以成为垄断性行业,由此获得的超额利润也不会转移到农民身上,而是留在了这些行业。 在'公司+农户’这种经营模式下,如果农户依然是以一种分散的模式为公司提供农产品,那么各种原因带来的农产品增产、品质提高或者成本下降的好处要么仍然通过市场竞争转移到最终用户手中,要么是'公司’利用其买方垄断地位截留在自己手中,农民得不到这些好处,而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仍然会转嫁到农户身上。 说到底,作为分散的个体,农民没有讨价还价能力。可以说,'公司+农户’这种经营模式对农民共同富裕作用有限。当然,如果'公司’是在自愿基础上由农民组织的合作社的社办企业,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我们仍然可以用一个案例说明上述结论。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国内的荔枝价格奇高,当时北京一斤荔枝卖到近三十元。 此后,广东、广西等地区大力发展荔枝,结果是荔枝供给大规模增加,荔枝价格暴跌,北京(一个北方的高物价城市)的荔枝价格降到三元左右一斤,而广西等荔枝产地的批发价格只有五毛,果农苦不堪言。 这期间还出现了一个技术进步: 荔枝保鲜技术的进步使得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荔枝损耗比重大大下降,这种技术进步导致的结果可以从两个角度描述: 可以说成是在既定的荔枝产量下市场上的荔枝供应量明显增加,也可以说成单位荔枝市场供给量的平均成本明显下降。当然,这两种说法实质是一回事。但不管怎样描述,最终的结果都是荔枝价格的大跌。果农并不能利用这种技术进步实现共同富裕。 农业和其他产业还有一个显著差别。农产品生产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粮食、蔬菜作物需要数月的生长期,树木更长。 这种季节性导致的第一个后果是农产品产量不能适时调整以稳定市场价格,第二个后果是生产要素一旦投入生产就成为无法回收的沉淀成本。彩电厂发现彩电滞销的同时就可以减产以适应市场需求,并同时降低生产成本。 但是当果农明确预期到水果供给过剩从而会面临产品滞销的局面时,他基本没有办法调整了。农业生产的季节性一方面使得它不能通过适时减产来减少损失,另一方面也使得它不能通过适时增产抓住市场需求扩大的机会。 滞后的产出调整往往还会加剧市场(价格)波动。因此和其他产业相比,农产品市场的波动性更大,更难以控制。” “经常听人说农业要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道路,这样能不能带来农民的共同富裕?” “和彩电、汽车这些产业不同,农业没有明显的规模经济即生产规模扩大带来单位生产成本明显下降的现象。变今天以户为独立生产经营主体的分散式农业生产方式为农场式的集约化农业生产方式,在土地投入不变的情况下,不会带来总产量的明显增加,唯一可能的结果是用机械化设施替代劳动力,从而从农业中释放出大量劳动力,问题是这些劳动力如何发家致富呢? 当然,从提高效率的角度讲,农业应该逐步走向集约化经营,这也是农业的必然趋势。但必须指出的是,土地经营权的(有偿)自由转让是实现有效率的土地集约化经营的前提条件。 概括地讲,在土地经营权自由转让的条件下,只有那些在非农产业的劳动生产率从而劳动报酬高于农业的农民才会将土地经营权转让出去,也只有那些在农业中的劳动生产率从而劳动报酬高于其他农民、也高于自己在其他产业的劳动生产率的人才会接受其他农民的土地经营权转让,这实际上意味着土地经营权将会转移到那些农业劳动生产率高的人手中,这自然实现了土地的有效率的集约化经营。” “上述这些特征意味着整个农业的净收益大致是固定的,没有太大的增长空间,农民增收只能靠减少农业从业人员来实现。道理很简单:蛋糕既然不能做大,提高每人收入的唯一办法就只能是减少分蛋糕的人数了。” “也就是说农业是不可能让农民走向共同富裕的。要想让农民都富起来,有效的办法只能是大规模减少农民。同时二、三产业的发展要能够及时吸纳这些富余的农业劳动力”。 “是的,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才是大多数农民走向共同富裕的真正保障。换句话说,只有让今天的农民大部分明天不再是农民时,他们明天才可能走向共同富裕。” 3 收入的高低取决于选择权的多少 “还有哪些因素影响农民致富?” “经济学中一般把平均利润看作是要素报酬,那么如果我们把要素报酬算作成本,作为完全竞争的结果,农产品价格等于其生产成本,或者说,刨掉中间物耗后,农产品价格只包含要素报酬,即土地报酬、劳动力报酬和投资报酬,没有经济利润(即超额利润)。 农民的收入就来源于农业的要素报酬,即劳动力报酬、土地报酬和投资报酬。土地报酬的获得需要事实上拥有土地所有权。 那么要素报酬又取决于什么呢?要素报酬取决于要素用途的多少,和在每个用途上的边际生产率的高低。具体讲,土地报酬和劳动力报酬取决于土地和劳动力在非农用途上的边际生产率。 如果土地和劳动力在二、三产业的边际生产率高,从而报酬高,那么农业用地和农业劳动力的机会成本就高,来自于农业的报酬就必须要高,否则他们会离开农业这一低报酬行业而进入高报酬的非农行业。” “你的意思是说,农民的收入来自于土地和劳动,而土地和劳动的收益取决于其机会成本,其机会成本又取决于其选择范围(用途)的大小,土地和劳动力的用途广泛与否取决于二、三产业的发展,二三产业发展得越快,土地和劳动力的用途就越广,农民就越有可能获得更高的收入。” “是的。选择权的大小取决于自由的多少。一方面,完善的、自由竞争的土地有偿转让制度,和作为其基础的、明晰的、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土地所有权,是农民能够充分享有土地收益(特别是其增值收益)的关键所在。 另一方面,农民劳动报酬的高低取决于其择业自由的大小,农民的择业自由越大,选择范围越多,讨价还价能力越强,农民获得的劳动报酬就越高。 决定农民择业自由大小的第一个因素是劳动力市场的开放程度,它取决于一系列制度性因素,如户籍制度。 决定农民择业自由大小的第二个因素是农民的个人工作能力,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受教育和培训的多少。 众所周知,教育和培训可以显著提高一个人的工作能力,从而显著增加农民的职业选择机会和讨价还价能力。因此,保障农民子女包括民工子女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是长期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性前提。”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过多的政府干预和管制实际上大大限制了农民的选择权(包括其对土地的经营自主权),从而减少了农民获取更高报酬的机会,是不利于农民走向共同富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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