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规范给排水系统的操作及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小区供水及排水正常。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给排水系统的操作及管理。 3 职责 3.1 小区维修组主管负责给排水系统的运行管理。 3.2 给排水维修工具体负责给排水设施(备)的操作。 4 操作要点 4.1 启动水泵(潜水泵)前的检查 4.1.1 检查水泵(潜水泵)进、出水闸阀是否已打开,否则应拧开闸阀。 4.1.2 排除水泵机组真空筒里面的空气(如有)。 4.1.3 检查电压表、信号灯指示情况以及管网水压情况。 4.1.4 手盘水泵轴转动三圈,应灵活无阻滞。 4.2 启动水泵(潜水泵) 4.2.1 合上水泵(潜水泵)控制柜(箱)电源开关,将转换开关置于“手动”位置。 4.2.2 按下启动按钮,水泵(潜水泵)启动注意观察启动电流及运转电流。 4.2.3 如果一次不能启动成功,可以再试启动两次,每次应间隔3分钟。如果3次未启动成功,则应停下来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后才能再启动。 4.2.4 启动成功后,让其运转5分钟。观察运转电流,听有无异常声响,闻有无异常气味,检查漏水是否严重。 4.2.5 确认一切正常后,按下水泵(潜水泵)“停止”按钮,水泵(潜水泵)停止。 4.2.6 将转换开关置于“自动”位置,水泵(潜水泵)自动启动并运行。 4.3 停止水泵(潜水泵) 4.3.1 将转换开关置于停止位置,水泵(潜水泵)停止运行。 4.3.2 拉下水泵(潜水泵)控制柜(箱)电源开关(如有需要)。 4.3.3 检查有无不正常情况,如有则及时处理。 4.4 巡视检查 4.4.1 维修组应每天巡视二次小区内的水泵房,每天巡视一次小区内主要供排水管道。 4.4.2 巡视监控内容 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a) 水泵房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 b) 电机、控制柜有无异常气味; c) 电机温升是否正常(应不烫手),变频器散热通道是否顺畅; d) 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指示是否在额定范围内,是否满足供水压力要求; e) 水池、水箱水位是否正常; f) 闸阀、法兰连接处是否漏水,水泵是否漏水成线; g) 主供水管上闸阀的井盖、井裙是否完好,闸阀是否漏水,标识是否清晰; h) 止回阀、浮球阀、液位控制器是否动作可靠; i) 临时接驳用水情况; j) 排水井是否有堵塞现象、排水井泵是否运转正常,井内是否有垃圾及泥沙。 4.4.3 维修人员在巡视监控过程中发现给排水设施(备)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详细地汇报给维修组长,请求协助解决。 4.4.4 水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水泵房发生水浸时做如下处置: a) 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设施(备)并拉下电源开关; b) 堵住漏水源; c) 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组长、维修中心和工程技术部,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 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 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施(备)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 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运行。 4.5 给排水异常情况的处理 4.5.1 主供水管爆裂的处置 主供水管爆裂做如下处置: a) 立即关闭相连的主供水管上的闸阀; b) 如果关闭了主供水管上相关连的闸阀后仍不能控制住大量的泄水,则应关停相应水泵房的增压泵; c) 立即通知维修中心及工程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联络供水公司进行抢修;服务中心通知相关用水单位和租户关于停水的情况; d) 供水公司修好所爆部位水管后应由当班维修人员开水试压(用正常供水压力试压),看有无漏水或松动现象; e) 确认一切正常后,恢复水管爆裂前的原貌。 4.6 给排水维修工应将给排水设施(备)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压、电流、运行频率)及运行状况完整、规范地记录在泵房设备运转情况登记表上。 5 记录 泵房设备运转情况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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