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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取证与举证是有技巧的,若不注意,可能错失机会】

 昵称27895653 2021-04-18

录音取证与举证是有技巧的,若不注意,可能错失机会】

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能否成为认定事实的根据,还有一些条件要求,以下分点进行说明。

一、录音能否证明主体身份

录音需体现通话双方的身份,最好是拨打对方本人电话进行的通话录音。实务中不少当事人提供的录音内容粗糙,无法体现通话对象的身份。

如果已经言明身份,对方事后否认的,可以鉴定是否为其本人。

二、录音能否证明待证事项

凡能证明当事人所主张事实的,原则上都可以作为证据。如果跑题或者对方并没有做明确认可的,那么这个录音就没什么作用了。比如全程我方在说事实,对方只是嗯、嗯,并没有做直接回应,则难以确认其认可该事实。

三、录音是否完整

这是很重要的一步。录音绝对不可编辑,原本录的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哪怕有很多废话也不可删减。

四、举证要提供原始载体供法庭核对

什么是原始载体?大家可以理解为母本。比如原本是手机录的,手机就是原始载体,原本是录音笔录的,录音笔就是原始载体。

录音其实说好保管也好保管,说不好保管,确实也有部分人丢失原始录音。此时可以考虑公证保全,届时诉讼只需提供公证书即可。

五、如何举证

应当提供刻录光盘作为副本。另还需制作录音文本,将通话内容逐句逐字写下来,随光盘提交。为了便于法庭审理,建议将重点内容做标记。

六、合法性问题

电话录音,一般无需考虑这个问题。法院在该类方面证据认定上,不再像以往那般严苛,除非有胁迫,或者安装窃听设备等特殊情形。


以上,供参考。如有错漏,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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