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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西县南侨中学《文学社章程》学生会修订

 新用户7373lg8H 2021-04-19

  

揭西县南侨中学文学社章程

  1. 总则

  1. 本社名称为南侨文学社(以下简称文学社)。

  2. 本章程是文学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3. 文学社接受学校及团委的直接领导和揭西县南侨中学学生会的管理,坚决执行中学教研组的相关决议。

  4. 文学社旨在提高全校师生的人文素质,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种人文氛围,扩大学生视野,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合作,为全校学生提供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青春舞台。

  1. 社员

  1. 凡取得揭西县南侨中学学籍,并承认本会章程,遵守文学社章程,愿意参加文学社活动的学生,均是本社社员。

  2. 社员权利:

  1. 享有参与文学社内领导成员的选举和被选举权;

  2. 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批评和监督文学社工作的权利;

  3. 享有向社刊投稿优先发表的权利。

    第七条 社员义务:

  1. 有努力学习,遵守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2. 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文学社活动努力完成文学社交派的任务。

  3. 有宣传、维护文学社和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义务。

  1. 机构

第八条 本社设社长一人,副社长一人,主持日常工作。

社长职责:

(1)全面负责文学社工作,了解掌握各部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和要求;

(2)研究每一阶段工作、分析情况,落实打电话,总结经验教训,制订文学社工作计划。

副社长职责:

(1)协助社长开展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

(2)副社长分管各部门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经常性工作。

第九条 本社聘请优秀语文教师负责本社事务的监管。

第十条 本社设宣传部、编辑部、设计部、电脑部,负责各项工作。

宣传部由学生会直接指派:

宣传部长文文学社职责:

(1)指导校刊、文学社工作,选配好校刊和文学社总编、成员;

(2)指导各班宣传委员工作,对各班落实好“征稿工作”;

(3)对文学社进行大力宣传,广泛征收社外学生优秀作品。

编辑部长职责:

(1)配合语文教师认真审阅文稿,对其进行先优汰劣,修改后加插评语;

(2)将决定发表文稿整理后送交设计部。

设计部长职责:

(1)设计刊物版面;

(2)设计后将稿纸送交电脑部。

电脑部部长职责:

(1)将稿件输送电脑并进行打印;

(2)保养、保护好电脑等器械。

第十一条 本社在各班设通讯员一名,负责各班征稿,收集后送交编辑部。

第十二条 本社领导成员由揭西县南侨中学学生会主持选举产生。

  1. 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的修改权属于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南侨文学社。

    揭西县南侨中学学生会

    主席:杨冬涛

    揭西县南侨中学文学社

    社长:陈仲学

    2007年4月13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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