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西县南侨中学文学社章程
第八条 本社设社长一人,副社长一人,主持日常工作。 社长职责: (1)全面负责文学社工作,了解掌握各部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向有关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和要求; (2)研究每一阶段工作、分析情况,落实打电话,总结经验教训,制订文学社工作计划。 副社长职责: (1)协助社长开展工作,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工作; (2)副社长分管各部门工作,协助各部门开展经常性工作。 第九条 本社聘请优秀语文教师负责本社事务的监管。 第十条 本社设宣传部、编辑部、设计部、电脑部,负责各项工作。 宣传部由学生会直接指派: 宣传部长文文学社职责: (1)指导校刊、文学社工作,选配好校刊和文学社总编、成员; (2)指导各班宣传委员工作,对各班落实好“征稿工作”; (3)对文学社进行大力宣传,广泛征收社外学生优秀作品。 编辑部长职责: (1)配合语文教师认真审阅文稿,对其进行先优汰劣,修改后加插评语; (2)将决定发表文稿整理后送交设计部。 设计部长职责: (1)设计刊物版面; (2)设计后将稿纸送交电脑部。 电脑部部长职责: (1)将稿件输送电脑并进行打印; (2)保养、保护好电脑等器械。 第十一条 本社在各班设通讯员一名,负责各班征稿,收集后送交编辑部。 第十二条 本社领导成员由揭西县南侨中学学生会主持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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