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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行业税负压力大,试试这样合理合法节税95%

 优惠税 2021-04-20

根据大数据统计我们能得知,我国国内注册的企业已经超越1亿这个数字大关,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风向下,投身创业的群体在不断扩大,而在当今社会发展最为突出的还是信息技术网络科技等行业。

收入高了,对所有公司都说是好事,但意味着要交更多的税,还要面临更多的税负压力,对信息技术和网络科技行业来说,税负压力尤为突出。 这样的行业一般除了员工的工资、设备的购买和办公房租的租赁成本外,基本上没有任何支出,利润就高了,可以抵扣税负的自然高度。 就500万利润而言,25%的企业所得税为125万,接着就是20%的分红税75万,实际上股东私卡上的分红收入只剩下300万,累死累活一年,200万就打水漂了,你不心疼?

即使税负压力很大,也应该用合理的方法来解决,不要为了所谓的省钱而走捷径让企业和自身碰上法律的红线,最后追悔莫及。 那么怎么才能合理合法节税呢?

在地方政府园区出台税收优惠政策过后,吸引一大批的信息技术或者科技行业涌入,在园区成立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来承接主体公司业务,这样就可申请核定征收节省大部分税负。 具体的操作方法如下:

广东一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A在《优惠税》直接对接的税收优惠小区设立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B,A公司每年将500万的技术服务业务转包给园区B公司,并签订相应协议,A公司按照协议向园区B公司支付劳务报酬,B公司再给A公司开具500万发票,这样A公司的纳税会大幅下降,但B公司是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只需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个人经营所得税,个人独资没有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 其中,增值税和附加税税税率分别为1%和0.06%,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过后税率仅为0.6%,即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为0.6%,总税率为1.66%。 园区B方公司的纳税明细如下:

         增值税: 500万/.01*1%=4.95万   附加税: 0.3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 500万*0.6%=3万

    总税负为:4.95+0.3+3=8.25万,比起原本500万的纳税额来降低了不止一星半点

         完税后,剩下的资金可以自由支配,但是需要企业业务真实、三流一致。

  

支出相比,已经节约了95%以上的支出,并且根据地方政府的政策合理降低税负。 关于园区的详细情况和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请关注——《优惠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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