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镕自尽的动机很不合理。
张镕悍勇有力,即便衙门依律处置,他殴伤张鑑也不算严重问题。
何况衙门“睁只眼、闭只眼”的迹象显而易见,张镕都放心地回来了,凭什么自尽?
反观张鑑,他流露加害张镕及其家人的意图“似非一日”,而且已付诸行动,例如伤害张玘,动机明确。
张鑑左腿被打折发生在张镕遇害之前40天,很多证据表明张鑑的身体机能在张镕遇害时已经恢复正常。
后续他到衙司应诉,行走谈不上“健步如飞”,但绝对是“步履如故”。
可见他声言在案发当日卧床养伤、不能动弹纯属“虚妄”之谎言。
张镕如系自伤,第一刀下去势必疼痛难忍,造成第二、三次的力道、准确性等出现偏差。
可是三处刀伤的形态并未呈现相应的变化,反映出三次下手的情况完全一致。
莫非张镕是钢铁战士?